波士頓擬收豪宅稅 房價2百萬以上買方賣方都要交
據報道12月16日,波士頓市長馬丁•沃爾什在華埠包氏藝術中心簽署「住宅規定請願書」(Home Rule Petition),這個請願書意味著波士頓有更多的自主權在可負擔性住房和職業培訓上投入政府撥款。
今年9月市長已簽署了一項關於「更大限度地去平衡商業建築發展,創造工作機會和城市包容性發展的保護法案 」(An Act to Further Leverage Commercial Development to Build Housing, Create Jobs, and Preserve Inclusionary Development)
波士頓市長簽署請願書
在這個法案的基礎上,今年1月市長沃爾什提出「住宅規定請願書」(Home Rule Petition),它也是市長計劃在2019年到2020年間立法提案的一部分。
波士頓市長沃爾什說,住房問題是波士頓面臨的一大挑戰,聯邦政府對於可負擔性住房的撥款在收縮,波士頓不得不採取措施幫助低收入家庭。在過去的五年,波士頓共建立了31000個單位的住房,其中20%是可負擔性住房。
波士頓市長沃爾什發表講話
12月11日,波士頓市議會以10票贊成3票反對,通過該請願書。在議會投票期間,包括華人前進會和亞裔社區發展協會等華人社區組織出席了公聽會並給予支持。亞美社區發展協會行政主任劉安琪說, 2年前,他們在華埠幫助建設的一棟可負擔性住房共收到了4400份申請,而這棟住宅只有146個單位,最終僅有3%的申請者可以入住,這比哈佛每年的錄取率都低,而那些沒有申請到的家庭不得不繼續排隊經過漫長的等待。
近些年,由於城市發展的需要,地處波士頓市中心的華埠也隨著城市建設而地價上漲,房租越來越貴,讓許多居民不得不搬離,因此,劉安琪表示希望通過這個稅收能幫助更多的華埠低收入居民,讓他們留在自己的社區。
亞美社區發展協會行政主任劉安琪發表講話
這份請願書規定在波士頓銷售的私有房產,無論是個人居住還是商業用途,銷售額超過兩百萬的,都要向政府繳納2%的房產轉讓稅,其中1%由買方支付,另外1%由賣方支付。預計這筆稅收將會給波士頓每年帶來1.69億的財政收入。這筆稅收也將會用於支持波士頓的可負擔性住房建設。
市議員、各社區代表等出席了簽署儀式
目前,波士頓房產局在波士頓擁有63個公共住房社區。居民用其收入的30%-32%繳納房租。然而,波士頓可負擔性住房一直供不應求。波士頓房產局每年受理的可負擔性房屋申請超過一萬份,因此,等候名單非常長,且難以估計等候時間,不少申請者要等至少數年之久。
從2009年至今,在波士頓所在的薩福克郡,房地產銷售總額從30億增長到了120億,其中私有房地產的平均銷售額是84億。波士頓的人口和商業活動就佔到薩福克郡的86%。
2014年,市長沃爾什公布了市府2030年的計劃,目前市府已投入2億在可負擔性住房上,增加了1.582萬個單位的可負擔性住房 ,到2030年波士頓將會有7萬個單位的可負擔性住房。
同時,市長沃爾什也表示,他將於明天前往州府陳述,希望這個請願書能在州議會通過,並推廣到麻州的各個城市。
目前包括Nantucket, Somerville, Brookline和Concord這些城鎮都支持波士頓的這份請願書,另外Cambridge, Watertown 和Arlington市也將向州府遞交它們的請願書。
波士頓必須通過州政府立法通過才能增加稅收款項。因此,這份請願書提案還需通過州議會的投票,最終由州長簽字才能立法實施。如果州長簽署通過,麻州各市將有自主權決定房屋銷售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