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注意!華人多次入境美國遭海關扣留 不知美簽這些隱性規定後果很嚴重
美國十年簽證開放之後,正當大家都覺得鬆了口氣的時候,卻頻頻出現「簽證易,入關難」的現象。手握有效簽證,沒有違禁物品,也無違法記錄,卻遭海關入境警告甚至立刻遣返的鬧劇輪番上演。這究竟是怎麼回事,難道10年簽背後還有什麼蹊蹺嗎?!
近日,一對持B2旅遊簽證的老夫妻,就遭遇了一次「稀里糊塗「的入境警告!
一位華裔網友在臉書上大吐苦水,其父母在過去兩年持B1/B2簽證來美多次,但最近一次入境在海關遭警告,並被暫時扣留。同時海關官員致電她,並警告說:「你父母過去兩年留在美國的時間很久!你父母這樣子不行,這次我讓他們過關,但不保證下次他們不會被遣返!」
這名華裔網友十分無辜,由於先生在台灣工作,只有她在美國照顧孩子,但因上班,只好麻煩父母來美幫忙帶孫子。她父母通常是來美國四個月,之後返台一、兩個月,再入境美國住四個月。
海關詢問其父母為何來美那麼頻繁,她也都如實相告,但依然被警告下次可能會遭遣返。一頭霧水的她問海關是否有相關「不允許觀光簽證停留太長太密集」規定,並希望海關官員明示究竟」一年最長可以來多久,隔多久才能再來?」等問題,但海關官員「任性」的說了句:「你父母這樣做就是不可以!「
這位網友的救助貼,引起了不少在美華人的關注。和他們一樣,父母親眷持著B2旅遊簽證中美之間頻繁走動的不在少數。但對於停留時長和頻率都沒有明示的規定,沒有成文的法律,每次這類遣返警告事件的發生就像是警鐘,敲一次,讓人們知道一次美國海關的」底線「,就這樣漸漸摸索出了美國海關的隱形規定和「脾氣」。
十年美簽這些規定易被誤讀
「飛美頻率」需注意:「觀光」太頻繁會遭遣返!
無獨與偶,這已經不是美國海關敲響發出」飛美頻率「的警鐘。早前,一名來自中國福州持十年旅遊簽證來美的60多歲婦女,飛抵芝加哥機場入境時,因無法向海關官員提出有力的入境目的,遭取消10年美簽,併當場被拒入境遣返中國。
這名華婦家人表示,當事人今年曾在美國待了六個月,在期滿前返回中國,11月底再度入境,沒想到被海關拒絕入境。
律師解讀,自十年美簽開放後,讓許多華人誤以為「可以把美國當成居住地」,隨意進出居留。他說,如果在美國單次停留時間達到最高六個月,建議下次最好相隔一段時間再入境,否則停留美國五個多月,回國不到三個月又飛美「觀光」,被海關認為入境與簽證原因不吻合的機率會大大提高。
「入境目的」有門道:來美帶孩子會被視為「非法打工」!
律師表示,入境簽證只是讓外國人坐上來美飛機的通行證,抵美時海關官員仍會看簽證類別和來美目地是否相符。對於許多華人家庭,祖父母到美國幫孩子照顧孫子「很正常」,可在美國這樣的事情就很少,大部分都是請保姆來照顧自己的孩子的。
所以,如果入關回答海關官員來美目的是「來幫忙照顧孫子」,在美國人觀念是有薪酬算是工作,可能會被視為非法打工,從而導致拒絕入境。
正確的做法就應該按照B2簽證的要求,回答來旅遊或者商務洽談的。
「停留時間」惹的禍:華商神秘失聯的48小時!
不光是飛美的頻率,對於」最長停留時間6個月「的規定,背後也是大有門道。這次事件的警鐘算是敲響了人們對於B2旅遊簽證」居留時間「的全新認知!
來自廣州原本預計在4月23晚上到達加州的華人訪客余成忠,在航班著陸後卻神秘失聯了,急壞洛杉磯的朋友和廣州的家人,尋人啟事一下子刷爆朋友圈。而正當大家為他的安危擔心的時候,卻接到他的最新消息,原來他被拒入境並遭到遣返了。
腦洞大開的網友猜測是不是帶了什麼機密(文件)過來,還有人猜測,估計是被遣返了傷心了,不想與家人聯繫,友人透露余先生是一位安分守己的生意人,實在想不出有什麼理由,會讓余先生被遣返。
各種流言眾說紛紜,而此時,移民局卻揭曉了華商神秘失聯48小時被遣返理由,竟是Red document。那麼,這個red document 到底是個什麼鬼?
洛杉磯國際機場工作人員林先生表示,余成忠持有B1/B2旅遊簽證來美,可是去年曾兩度來美,總共停留時間將近八個月,顯然違反了移民局的規定。許多旅遊觀光客入境美國時,海關給的時間是單次入境最多可以待滿六個月,但是這並不代表入境一次住滿六個月,出境幾天再重新入境就不會違反「逾期居留」的規定。
林先生表示,海關工作人員計算訪客在美停留日期並不是按照日曆年(Calender Year)來算,而是按照年度周期,即從訪客入境美國當天起向前推一年,如果訪客在這一年中在美停留時間超過六個月,再次入境時就有「逾期居留」的問題,被海關盤問甚至被送往「小黑屋」、遣返的機率很大。
華裔訪客余成忠4月23日入境美國,那麼海關查看的時間則是從2015年4月23日至2016年4月23日,這一年間在美停留、居住超過六個月是導致他無法入境的直接原因。
然而,很多來美訪客以為海關計算時間是按照歷年計算,所以並沒有注意到實際在美停留時間,有時候甚至連為什麼被海關遣返或是被送往「小黑屋」審查的原因都沒弄明白,人就稀里糊塗被遣返了。
提醒:持B2/B1旅遊簽不一定可留六個月
警告、遣返、拒絕入境這些都是一個人所為,那就是美國入境移民官!他的權力有多大呢,他眼看讓你手握10年有效簽證,也拒絕你入境。知道你有最長停留6個月的旅遊簽,卻只給你6天的停留時間…總的說來,他有著決定你入境「生殺予奪」的大權!
律師提醒不是所有的B2/B1旅遊簽都是最長6個月的停留時間。你的停留時間最終由美國入境官員說了算!他們有權決定:「是否讓你進入美國,以及停留多久。」官員當場會蓋印戳,記錄下是否讓你進入美國及留到幾號或停留多久的時間,這個印戳就是可以合法留在美國多久的官方紀錄。」
美國移民局官網規定:移民官有權決定入境的停留時間
他們的對你決定,是基於你入境面談時的表現,也不排除有心情好壞的偶然因素。所以入境前請一定要在確認一下這個印戳上的時間。
B1/B2簽證延期攻略
當然,有時候我們無法坐視美國入境官員的「任性」,或者6個月的時間也依然不夠用,那麼你就可以考慮合法延期留美時間。
如果打算超過在美有效停留期限繼續在美國境內停留,通常可以申請I-539延期。但律師提醒,申請延期,不建議B1/B2簽證持有者在剛抵達美國的1-2個月就馬上提交申請,由於B1/B2是非移民簽證,移民局會從多方面來衡量簽證申請人或持有人的移民傾向和延期申請理由。所以,建議在I-94快到期之前申請B1/B2 I-539延期,會大大降低延期被拒絕的幾率。
申請美國旅遊簽證延期所需提交下列文件:
1、1-539表
2、1-94入境表
3、申請人的財務(銀行)證明或其親友出具的經濟擔保書。
4、如有家眷,則需要提交關係證明,如結婚證、出生證等。
5、由邀請人、親友或本人寫的申請函,旨在說明延期的事由以及有足夠的經濟能力來維持在美的開支。
6、申請費。
律師提醒, 最好在目前的身份到期前至少45天遞交延期申請。如果B簽證持有人在目前合法的B身份或I-94卡簽注時間到期前未能及時遞交延期申請,那麼在遞交延期申請時,須提供未能及時遞交申請的相關證明並並給予合理解釋:
1、因申請人無法掌控的特殊情況而耽誤遞交延期申請,如突發急病。
2、延遲的時間長度合理。
3、沒有從事違反非移民身份的任何活動,如未經批准在美工作。
4、善意使用非移民簽證,即沒有移民傾向。
5、並未處於遣返或遞解出境的程序中(deportation or removal proceedings)。
一般來說,B簽證延期申請的審理時間約為兩個半到五個月不等,特殊情況下可申請加急處理。
來源:大紐約華人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