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殘障法敲詐餐館近100萬美元的美國律師被紐約南區起訴
近年來,美國各地特別是紐約市的餐館頻頻收到幾個「殘障人」的律師函,原告以該餐館沒有殘疾人通道為由,起訴餐館;但最後往往要求給用錢私了。日前聯邦紐約南區檢察官辦公室起訴了一個佛羅里達律師,控告他「代表」兩個「殘障人」填寫假案子索要律師費,並用假聲明欺騙法庭。
華埠餐館前門提醒殘疾人有方法進入。
據美國司法部消息,19日聯邦紐約南區檢察官Geoffrey Berman,起訴佛州Lauderdale市一個名叫Stuart Finkelstein的律師,指控他「郵件詐騙」、「重大身份盜竊」、「向法庭提供虛假聲明」以及「妨礙司法」等多項罪名。被告已在佛州過堂。
根據起訴書稱,Finkelstein於2013年到2016年間,在聯邦佛州南區法院和紐約南區法院,曾「代表」兩個殘疾人填寫了300多份訴狀,狀告兩個地方的一些企業「不符合『美國殘障人法』(ADA)」的通道要求,致使兩個原告不能進入;之後他再和被告公司達成和解協議,索要律師費共計93萬美元。
這中作案方式與紐約市華埠等地區的華人餐館老闆遇到的情況一模一樣。如「篁上篁」、「富賓樓」、「武昌好味道」等,這些餐館被敲詐的金額從數千到數萬不等。這些老闆都是先收到律師函,然後對方要錢私了。
但是,本次聯邦起訴的該案件和華埠的案件又有所不同。本案中被告Finkelstein的主要罪名是:他所代理的兩個殘障人都出面否認請他代理打官司,也就是說,他的原告是假冒的;而且,從華埠餐館了解到的,這個Finkelstein並不是給華埠餐館寫信的律師。
除了這兩點之外,案件的其它特徵都和華埠的一樣:都是利用ADA法對殘障人通道的規定要求;都是原告從來沒有來過飯店吃飯(很多飯店的監控錄像可以證明);都是向飯店要錢了事,並不想真打官司等等。
華埠共同發展計劃執行總監陳作舟聽了這個消息後感到很高興,稱這對華埠是一個「好消息」;他說,因為這事不斷發生,引起各方重視,目前這種「原告」索要的錢數明顯減少,已經從6萬塊、2萬塊等降到了幾千塊了。
「武昌好味道」老闆王曉東說,他們仍在處理這個官司的過程中,他也認為這是個好消息,「終於有人管這個事情了,這說明邪不勝正。」
MKC律師行的律師Michael Chong表示,他代理了很多華人餐館的這種案子,但是寄律師函的原告律師都不是這個芬凱斯坦。「很多物業,不只是華埠,都被告違反了ADA,不幸的是,這個法律被人利用了。」
司法部說,如果Finkelstein的罪名成立,他將面臨最高20年的監獄徒刑。
南區檢察官Berman在一份聲明中說,如果紐約市有公司業主感覺自己是此案的受害者,可聯繫他們辦公室要求退款和賠償。
聯邦南區檢察官辦公室電話:866-874-8900;電郵:wendy.olsen@usdoj.gov;詳情可見:http://1t.click/bj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