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男子瘋狂毆打刺傷不到2歲的兒子 鄰居勸阻無效後……
據紐約郵報8月20日報道,來自美國德克薩斯州的一名男子,近日在自家公寓院子里瘋狂毆打併刺傷16個月大的兒子,在周圍的鄰居們幾經勸告無效後,一名鄰居從家裡拿出槍射中了男子的腿部。
警方將該男子逮捕,目前還不清楚他面臨什麼樣的指控。但警方稱,開槍見義勇為的鄰居不會遭到指控。
據報道,事件發生在8月19日,一位名叫Edward Carranza的鄰居表示,他和妻子一直住在這棟公寓里。當天下午,他聽到了公寓樓下發生了騷動但他並沒有理會,直到聽見三四聲槍響後,他才走到外面,看見一名男子抱著孩子站在血泊中。
Edward說:
「當時該男子在院子里不停地大喊大叫,想讓附近的人們都出來圍觀。他將孩子扔到地上,然後用刀和剪刀捅了孩子好幾下。一名鄰居拿出揚聲器大喊讓他住手,但他並沒有理會,仍對孩子進行傷害。隨後,另一名鄰居從家裡抓起一把槍,開槍射中了男子的腿。」
目前,該男子和孩子的身份都尚未公布。警察局長Jesse Hunter表示,這是他20年執法生涯中遇到過的最嚴重的一次襲擊。據悉,案發當時,孩子的母親正在上班,目前她已經接受了警方的詢問。
一位77歲的鄰居Mary Phillips稱:「我的房子租約明年3月份到期,如果我能活到那個時候,我肯定會搬家。」據悉,刺傷孩子的男子隨後被送入當地監獄,在調查人員等待葯檢結果之前,尚不清楚他會面臨的指控。
美國對兒童虐待的定義規定得非常嚴格,虐待的種類也劃得很細,根本的原因是美國政府以及社會非常重視兒童的健康發展。
美國的孩子,不屬於父母,而屬於國家,父母以及監管人沒有權利對兒童動手指頭或辱罵。
美國聯邦法律給「虐待兒童」的定義是:
「任何行為或父母以及照管人非能行為導致兒童的死亡丶兒童身體和感情的受傷丶兒童受到性虐待或盤剝;任何行為或非能行為導致對兒童造成嚴重傷害的立即可能。」
具體地說,虐待兒童包括打孩子造成孩子傷亡;對兒童進行性虐待;讓孩子過度工作剝削兒童;父母或照看孩子的人打孩子是虐待,因為打孩子造成兒童的身體和感情傷害;甚至威脅要打孩子的,也是虐待,因為威脅傷害孩子的感情,造成孩子內心的不安,焦慮和恐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