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生租房要小心 勿觸踩租房押金雷區
留學和在外打拚的人在租房時往往會遇到三大雷區:不靠譜的室友、苛責的租房合同還有退房時難要回來的押金。如果將租房雷區再進一步細化,大部分人在退租押金時又會遇到三大問題:押金在退租時完全要不回來、押金晚退、押金被剋扣後所剩無幾。
三位在洛杉磯的租客中,有上班族也有留學生,他們租房期滿退押金的經歷各有不同。
小X是一名在南加大(USC)讀書的研究生。為了上學方便,她在學校附近一所知名學生公寓簽了一年合租。不料退租的時候,原本入住前交的800元押金卻因為小X遺落在公寓的幾雙鞋和一摞衣架而被公寓扣光,不僅如此還被罰款400美金。小X說:「這所公寓住的全部都是學生,而公寓的管理處也是外國人。公寓只讓我們簽一年的合同,所以我當時簽的是一年的。退租的時候,公寓給我發郵件說因為我的衣帽間有剩下的鞋子和衣架違反了條約,所以押金要扣除,無法歸還。郵件中還附上了我落下的鞋子和衣架的照片。當時我覺得很無語,可是我又在中國過寒假,所以就懶得去理論,想著押金沒了就沒了吧,以後就不住了。」
「然而最過分的是,第二天公寓又給我發了另一個郵件,說公寓工作人員驗房時發現我的牆壁被蹭臟,地板被磨損,而且房間不夠乾淨還請來了清潔人員打掃,罰款加上清潔費要再收我400美金。我認為這簡直就是變相搶錢在刁難人。我想反正我也不在這裡住了,就忽略掉了那個郵件,也不打算交罰款。後來過了一個月也就是上個月,那個公寓管理處又給我發了郵件,說我沒有按時交罰款所以要另罰50元,除此以外還特意強調說如果我拒交罰款,公寓會派律師來起訴我。我看了後和父母商量,因為父母遠在中國又怕我惹上麻煩,再加上現在美國對留學生政策收緊,擔心因為公寓的事情讓我的記錄上有污點,所以就去公寓把罰款交了。」
記者問道:「如果覺得費用收的不合理為什麼不試圖找公寓理論下?」小M說:「因為這個學生公寓的管理公司是個很大的美國公司。我覺得作為一個學生我對美國又不夠了解,起訴他們我也未必會贏。其次,當初簽的是電子合同,有好幾十頁全是英文,我沒有全部仔細翻閱就直接簽了,合同里說不定有些不平等條約我沒有注意到。真的是吃一塹長一智,我以為是有名的學生公寓所以一定會和規範,沒想到卻是『店大欺客』。」
Y是一名上班族,前不久因為退房時租金差點晚退還而與自己的租房中介鬧不愉快。Y說:「我的押金按照合同來說是上周五以支票的形式退給我,但是在上周四的時候租房中介里的一位工作人員聯繫我,說他們現在有一筆很大的金錢支出,所以資金有些緊張,問我可不可以晚一個禮拜再把押金退給我。我覺得這很不專業,因為我們作為租客如果多住一天就要多付一天的房租,為什麼到了他們退我們錢的時候就可以往後拖延?」
「那你同意了嗎?」記者問。
「我當然沒同意了,因為我們是租房關係,他們資金有沒有短缺和我沒有關係,就應該按合同來辦事。我也不差這筆錢,但是我覺得這不是錢的事,這件事讓我覺得作為租房中介他們處理的不夠專業。」「他們看我沒同意也沒再多多說什麼,上周五就按當初租房時合同里寫好的將押金退給了我。」
同為留學生的Z相比起X的經歷要好很多,她因為養的寵物貓不慎將公寓配備的傢具抓壞被罰一半定金外,剩下的定金悉數拿回。Z說:「我在一家中國人開的租房中介租房,我在租的公寓里養了只貓,特別喜歡撓傢具和地板,可以說傢具被撓得慘不忍睹。退房的時候我還在想租時付的押金肯定要不回來了,畢竟傢具被抓壞了那麼多。而且在外租房久了的人都知道,一般押金付了就很難再要回來,不論是房屋中介還是房東,多數情況都會費盡心思地剋扣押金。但沒想到,我這次遇到的租房中介還是很客觀的,把損壞的傢具按照市場價格扣除折損後就按租房時簽好的合同把剩餘的租金按時退給了我。」
記者就此事採訪了劉龍珠律師,劉律師說:「第二個案例,雖然租房中介試圖改變原合同,但最後還是履行了原合同,所以沒有法律糾紛。第一個案例,根據加州民法1632條,如果房客在與房東/租房中介租房交易時用的是中文,那麼合同上也必須要有一份中文合同,否則租客可以單方面決定此合同無效。而對於退房被罰款,這個是十分不合理的。根據加州民法第1950條,房東有義務與租客在退房前一起驗房,並需提前48小時通知租客驗房時間。而且,房東不能在租客退房後再提出罰款。民法第1950還要求,如果房東需要扣除押金,需要在房客退房後21天內列一張完整的清單寫明具體將押金扣除在哪些地方,花費是多少。扣除押金只有三點可以扣除:1,未付的房租;2,清潔費;3,人為造成的房屋損害。如果房東不符合以上幾點,亂扣除押金,租客可以以加洲民法第1950條起訴房東,如果成功會得到比押金三倍高的賠償。
【僑報記者王珂瑩3月7日洛杉磯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