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出道德標準!酒駕、賣淫、婚外戀… 全影響入籍,甚至被驅逐
一個人的道德標準將決定是否能入籍美國?
或者換句話說,如果一個人有不良表現,即便沒有到嚴重法律層面,也會被驅逐美國。
這就是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剛剛給出的「良好道德標準」(Good Moral Character,簡稱GMC)。
12月11日,USCIS表示申請人必須符合司法部長界定的良好道德標準。
目前的規範,包括:
- 賣淫
- 通姦
- 一夫多妻
- 婚外戀
- 作偽證
- 走私人口
- 沒有按時報稅
- 非法賭博
- 對於家屬未盡撫養責任
- 習慣喝到爛醉
- 曾經坐牢180天等
都認定為不符良好道德標準。
今年10月25日,司法部長在卡斯特洛-裴瑞茲判決(Matter of Castillo-Perez)當中裁定,入籍申請人如果有著兩次以上酒駕遭到定罪的紀錄,將被認為不符「良好道德標準。
對於曾有兩次以上酒駕定罪前科的入籍申請人,如果要彌補良好道德標準的缺陷,可以提出證據證明自己雖然曾經酒後開車,但在出現這些行為的相同期間,其他方面均奉公守法。
否則,入籍申請將會受到影響。
對於酒駕定罪的定義,包括觸犯所有州法、聯邦法規的犯行,酒醉開車上路、服用藥物後神智不清開車等行為,都包括在內。
同樣在今年10月25日,司法部長在「湯瑪斯及湯普森判決」(Matter of Thomas and Thompson)當中則界定了有關外籍人士刑事犯罪的「監禁與判刑」定義。
根據最新界定,外籍人士觸犯刑法遭到判刑之後,如果法院後續做出其他裁士,讓原本裁定的刑期出現更改,在申請入籍的審理程序中,將只會採納與移民有關的部分。
USCIS副局長庫曼斯(Mark Koumans)指出,由於司法部長做出兩項最新裁示,移民局更新了申請入籍時必須符合「良好道德標準」的規範。
庫曼斯指出,這項新規範讓移民局的審查人員能夠針對申請人是否酒駕嚴格把關,有助於確保公共安全。
根據美國移民法律規定,如果入籍申請人曾經觸犯刑法而被定罪、判刑,申請案件可能無法過關,甚至遭驅逐出境,也可能無法獲得移民福利。
舉例來說,申請入籍歸化成為美國公民的外籍人士,就必須證明具有良好道德標準,未來將持續維持同樣的良好行為。
根據法條文字,一般來說,入籍申請者必須證明申請入籍之前的五年期間均符合良好道德標準,提出申請之後一直到宣誓成為美國公民之際,同樣也都繼續維持”良好道德標準”。
就算是比五年期間更早之前的過去犯行,在入籍申請過程中,同樣可能造成負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