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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瑩穎案嫌犯要求禁止專家作證 檢察官:毫無道理

海外網1月13日消息:中國女學者章瑩穎在美遇害一案近日又曝出最新進展:嫌犯克里斯滕森(Brendt Christensen)的律師日前試圖阻止來自美國政府的專家在審判期間出庭作證。不過,檢察官表示,他們已向克里斯滕森的律師提供了足夠多的相關證據和文件。

克里斯滕森和律師在2017年12月31日曾提出動議,試圖阻止專家證詞出現在庭審過程中。該動議稱,檢察官仍未向克里斯滕森方提交涉及此案的專家預計證據的完整名單,使得他們沒有足夠的時間準備即將到來的庭審。被告以此為理由,要求法院禁止專家出庭。此前,法庭方面要求檢察官在12月15日前提交這些文件。

不過,檢察官方面當地時間9日針對被告的動議做出回應稱,他們提交了目前所掌握的所有證據,包括數百頁的文件、含有電子證據的硬碟,以及所有將出庭作證專家的名單,包括DNA和血液、電子證據、指紋甚至是中國文化方面的專家。檢察官還稱,如果有必要,他們甚至可以要求當地的兩名專業訓狗師出庭作證。

檢察官查德勒斯在回應中表示:「根據法律,目擊者證詞不是必須要提交的,政府已經提交了比要求更多的證據。(檢察官方面)已回應了被告一方所有的要求。」雖然有一些分析未在12月15日之前提交,查德勒斯表示,這是因為FBI未在截止日期前完成這些報告。

查德勒斯還提到,被告的要求是毫無道理的,此外也會影響陪審團在「尋求真相」上發揮的作用。

根據法院文件指出,克里斯滕森綁架章瑩穎致死案,如有任何審前動議,必須在2018年1月15日前提出;而法院也必須在2018年1月29日做出回應;至於克里斯滕森是否將以死刑起訴,政府部門需在2018年2月1日前送出通知。此外,所有最終審前的相關文件,也規定需在2月9日前送件歸檔;預審日期為2018年2月12日。

據海外網早前報道,2017年10月,章瑩穎案嫌犯克里斯滕森透過辯護律師,向法院提出延遲審判日期的動議。美國聯邦檢察官辦公室反對嫌犯一方所提出的延期審判的動議。隨後,厄巴納聯邦法院法官布魯斯否決了這項動議,布魯斯表示,嫌犯早有足夠的時間審查相關證據、文件,因此全案的陪審團審判日,維持在原定的2018年2月27日舉行。

事件回顧:

美國聯邦調查局(FBI)2017年6月30日晚間宣布,27歲男子克里斯滕森涉嫌綁架香檳伊利諾伊大學中國女學者章瑩穎,他在6月9日駕駛黑色土星轎車,於香檳伊大校園將章瑩穎載走。不過,克利斯汀森在接受審問時稱,他承認曾載一名亞洲女性,但他表示行程經過數個街區後將該女子送下了車。FBI從該男子的手機上發現,他4月曾訪問關於綁架和劫持計劃的網站。

7月20日下午,克里斯滕森在美國伊利諾伊州厄巴納的聯邦法院正式被提起訴訟。在庭審中,克里斯滕森進行了4分15秒的發言。當被法官詢問克里斯滕森被收押麥肯恩郡監獄期間是否有服用任何藥物時,克里斯滕森肯定地答覆說,他正在服用氯硝西泮(Klonopin)作為一種抗抑鬱葯。克里斯滕森還告訴法官,藥物並沒有影響他對自己被指控的理解能力。

9月17日晚間6點,伊利諾伊大學香檳分校校方與章瑩穎家人舉行燭光晚會,現場有200多名民眾手持燭光,一同為祈禱。

10月3日,章瑩穎案有了最新進展,美國聯邦一個大陪審團表決通過了檢方最新證據,正式決定以「綁架致死罪」起訴犯罪嫌疑人克里斯滕森,嫌犯涉嫌以令人髮指的殘忍酷刑虐待並導致章瑩穎死亡,一旦罪名成立,嫌犯將面臨最高死刑的刑罰。

10月11日下午,章瑩穎綁架案嫌犯克里斯滕森參加第二次法庭提審,對於聯邦當局上周提出的新起訴(綁架致死罪),克里斯滕森拒絕認罪。

10月24日,章瑩穎綁架致死案嫌犯克里斯滕森的律師向法院提交了一份動議,要求推遲審判日期。

11月16日,嫌犯克里斯滕森的辯方團隊,要求延期審判的請求被法官駁回,該案將在2018年2月27日如期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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