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華裔母女被困故障電梯 律師建議儘快提起訴訟
據美國《世界日報》報道,紐約曼哈頓哥倫布圓環(Columbus Circle)地鐵站日前發生一起華裔母女被困電梯的意外。
被困的母親周女士因手推嬰兒車而乘坐站內升降電梯,但進入電梯後所有按鍵及緊急求救系統均無反應,母女二人被困20分鐘,更因缺氧導致心臟病發。
周女士表示,案發當日下午,她帶著兩歲的女兒在地鐵哥倫布圓環站乘坐升降電梯。
不料一進入電梯待門關好後,卻發現所有按鍵失靈,偏偏她的手機又沒信號,當時電梯中只有她們母女二人。
「電梯是半透明的雙層設計,還在二樓站台的角落,無論我怎麼拍打電梯門,一開始都沒能引起別人的注意。」周女士說。
起先她透過玻璃看到有幾個人走到電梯門前,但因電梯停運便走開了,未發現她在電梯里求救;而當時一次次的求救失敗,幾乎讓她絕望。
周女士表示,直到後來她看到一個同樣推著嬰兒車的母親朝著電梯走過來。
她把臉貼在玻璃上奮力拍打呼救,終於成功引起對方的注意,隨後對方找來MTA的工作人員,才幫忙報了警。
她表示,救援過程中很多民眾幫忙拉開電梯門,讓她們母女能呼吸新鮮空氣,但此時她已感覺缺氧,而後意識模糊。
隨後警方到達現場,先把孩子從電梯中抱出,她也被送到了就近的醫院急救。
周女士表示,自己有心臟病史,遇到此類事故,表明MTA未能盡到站內設施維護之責。
律師吳聖洋表示,在涉及針對MTA的意外傷害案件中,時效法規比涉及私人當事方甚至其他政府機構案件的時效要短,必須在一年內提訴,否則當事人將失去以人身傷害索賠的權利。
吳聖洋建議,當事人須在提起訴訟前60天提出索賠通知,針對人身傷害的索賠必須遵守此索賠通知要求和時效法規,否則索賠將不被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