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房東被逮捕!遇到這種情況 手上有房契也不算數
美國紐約房東被警方逮捕!
最近,紐約市一名房主與涉嫌擅自佔用房屋的人發生激烈對峙,結果被警方戴上了手銬。此前,她一直試圖將這些人趕出她家。
據報道,47歲的阿黛爾·安達洛羅(Adele Andaloro)在紐約法拉盛擁有一套價值100萬美元的房子,她說這套房是爸媽去世後留給她的。但就在她把自家房門的鎖換掉後,警方把她抓走了。
作為屋主,換鎖被抓這件事讓她非常氣憤,並且感到很不公平。
據安達洛羅說,上個月本來想把房子賣掉,但發現被人擅自住了進去。更可怕的是,對方還厚顏無恥地更換了大門和鎖。
2月29日,她終於忍無可忍。於是叫來了當地電視台一起去了位於160街的房子,還喊了一個鎖匠來給她換鎖。
一場激烈的、被鏡頭捕捉到的與佔領房子的人的口角很快展開。
住在房子里的人報警了,警方將兩人趕了出去。
而在紐約市,一個人只要在一處房子里居住30天,就可以要求擁有這所房子的「居住權」。
根據法律規定,在這個時候,房主更換鎖、關閉公用設施或將「房客」的物品從房產中移走都是違法的。
⬆️一名自稱是租客的男子(當地媒體稱他為布萊恩·羅德里格斯)表示,他被非法驅逐。
安達洛羅說:「等到有人進行調查,完成他們的工作和工作時,肯定超過30天,而屋裡那個人仍然會在我的家裡。我真的很擔心這些人會奪走我的房子而不受任何懲罰。」
周二,一名應門的女子說,她對佔用權的說法一無所知。
「我不需要解釋更多(你們)和那個賣房的人談,和那個有問題的女人談,但不要和我談,因為我什麼都不知道,這不是我的問題。」說罷,她就砰地關上了門。
換完鎖後,一名自稱是該物業負責人的男子——當地媒體確認他是布萊恩·羅德里格斯——回來後衝進了前門。
「你不應該試圖偷我的房子,」憤怒的安達洛羅在鏡頭中對他大喊大叫。
在接到一連串報警電話後,警察告訴安達洛羅,她必須在住房法庭上解決這個問題,因為這被認為是「房東和房客的問題」。
紐約警察局向《華盛頓郵報》證實,安達洛羅最終被指控非法驅逐,因為她換了鎖,沒有給住在那裡的人提供新鑰匙。
警方補充說,她被刑事法庭傳喚。
安達洛羅說,她現在被迫向法院提出驅逐申請,以解決房東與房客之間的糾紛。
「這是可怕的。這是她的家。我很高興這件事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因為這是一種恥辱。他們可以直接來拿走你的房子。」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鄰居說。
關於紐約的擅自佔用者,你需要知道的是:
在紐約,什麼是「占房者」的權利?
在紐約州,擅自佔用房屋的人在居住了10年之後,可以要求在未經房主許可的情況下繼續居住的合法權利。然而,在紐約市,一個人只需要在該房產上居住30天就可以要求佔用者的權利。
為什麼要趕走一個擅自佔用者這麼難?
擅自佔用者一旦建立合法佔用,就被允許享有廣泛的權利,因此很難將他們驅逐出去。
一個人是如何成為「房霸」的?
一個人成為「房霸」的情況包括:租戶拒絕支付租金,前業主的親戚拒絕離開物業,甚至是進入物業卻從未離開的陌生人。
根據律師的說法,擅自佔用者必須有合理的依據來聲稱房產屬於他們,並且必須像對待房主一樣對待房屋——比如在院子里幹活或進行維修。
業主怎樣才能擺脫佔用者?
業主必須首先發出10天的驅逐通知,如果該命令被忽視,則必須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得到法官的批准,房主可以得到傳票,並讓警方驅逐霸佔者。
為什麼法律賦予擅自佔用者權利?
該法律旨在幫助防止長期房客被驅逐。紐約市的法律在一定程度上是為了應對空置和廢棄的建築,這些建築正在成為這座城市的一個問題。
業主如何保護自己免受非法佔用?
業主應避免長時間空置物業。他們還應該確保建築是安全的,有足夠的照明和安裝監控攝像頭。
如果出現「房霸」,業主應在其權利確立之前迅速通知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