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宣布取消中國發展中國家優惠待遇 有何影響?
日前,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在聯邦紀事發布公告,宣布取消25個經濟體的WTO發展中國家優惠待遇,其中包括中國和中國香港。
上海界面新聞報道,美國停止對中國的發展中國家優惠待遇的行為,標誌著其在往後與中國的貿易中可能將不再適用「特殊和差別待遇」而按照發達國家標準進行。
公開信息顯示,最惠國待遇(most-favored-nationtreatment)英文簡稱MFN,是國際經濟貿易關係中常用的一項制度,是國與國之間貿易條約和協定的法律待遇條款。
在進出口貿易、稅收、通航等方面互相給予優惠利益、提供必要的方便、享受某些特權等方面的一項制度,又稱「無歧視待遇」。
根據最惠國待遇原則,最惠國稅率一般不得高於現在或將來來自於第三國同類產品所享受的關稅稅率。
據悉,在美中達成第一階段經貿協議後,中國進口關稅的稅率迎來大調整。
《中國經營報》記者獲悉,2020年1月1日起,中國對850多項商品實施低於最惠國稅率的進口暫定稅率,主要包括農業、醫藥、重工業和信息技術等領域。
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官網截圖
值得注意的是,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10日發布一項通知,縮減此前認定的發展中經濟體名單,這使得美國政府今後更容易對部分經濟體啟動反補貼調查和徵收懲罰性關稅。
新華社早先報道,美方最新公布的發展中經濟體名單中剔除了印度、巴西、阿根廷、南非、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泰國、越南等20多個經濟體。中國也不在美方公布的發展中經濟體名單之上。
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當天在美國《聯邦紀事》刊登通知說,根據世貿組織相關規則和美國反補貼法,在反補貼調查中,通常補貼金額不足產品價值1%的被視為微量補貼,應終止反補貼調查;
但對於發展中經濟體和最不發達經濟體,這一門檻可放寬至2%,美國國會授權美國貿易代表對享有該資格的世貿組織成員進行認定。
通知說,美國貿易代表曾於1998年公布美國反補貼調查中可被認定為發展中經濟體和最不發達經濟體的名單,但這一名單現在已經過時。
美方決定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基於人均國民總收入)、佔全球貿易的比重和其他因素來決定一些經濟體是否繼續適用2%的微量補貼標準。
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表示,如果某經濟體滿足下列條件之一:人均國民總收入高於1.2375萬美元(即世界銀行認定的高收入經濟體標準)、
佔全球貿易比重在0.5%以上、為經合組織成員、歐盟成員或二十國集團成員,則美方將認定該經濟體為發達經濟體,不再適用2%的微量補貼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