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新稅法元旦實施,隱瞞海外資產可能被凍結賬戶以及罰款坐牢
元旦將近,您在美國以外的任何地方都有外國銀行帳戶嗎?
如果是這樣,請確保立即將帳戶報告給IRS。否則,您可能會發現自己的資金從2020年開始凍結。
華女隱瞞銀行賬戶
恐被判5年罰款25萬美元
一名住在北卡州的華人女子,因未將在中國開設的金額超過1萬美元的銀行賬戶上報給美國財政部而被聯邦起訴,她在北卡西區聯邦法院出庭認罪,將面臨最高五年監禁和25萬美元罰款的處罰。
持美國綠卡的59歲華人邊莉莉報住北卡州的夏洛特(Charlotte),她承認在2015年6月30日故意向財政部隱瞞上報外國銀行和金融帳戶表格(Foreign Bank and Financial AccountForm,FBAR)。
12月3日,邊莉莉在法庭上承認2014年內,她沒有上報她在中國境內一家名為FungChen Securities的金融機構內超過1萬美元的金融賬戶。
美國《銀行保密法》規定
超過1萬外海資產必須申報
美國《銀行保密法》(The Bank Secrecy Act)的規定:美國的納稅居民擁有或支配海外金融帳戶,並且所有賬戶加總金額超過1萬美元等值的存款額的話,這些個人都必須向美國財政部財務賬號申報表,即Report of Foreign Bank and Financial Accounts(簡稱FBAR)。
申報內容:申報人基本信息,此外還需要金融機構名稱、地址、賬戶類型、賬戶號碼以及當年年度最高餘額。
處罰力度:依美國法律規定,民事和刑事處罰可同時進行。未申報海外金融賬戶的民事責任的追溯期為6年。
1、故意不報,處罰10萬美元或帳戶金額的50%(二者選較高值)
2、非故意不報,處罰1萬美元
3、刑事處罰最高為10年以下的刑期
邊莉莉認罪後,同意上繳超過300萬美元包括現金、資金、多處房產和豪華汽車在內的罰款,這些資產都在邊莉莉和兒子的名下。
在美國,稅務是個非常嚴肅的問題。
無論是公民還是持美國綠卡者都需要如實報稅,一旦被稅局查出偷稅、漏稅或隱瞞上報,結果都會很嚴重,因此最好如實報稅,否則得不償失。
除此之外,美國另一個更嚴、影響人群更廣的新稅法,將在下月開始正式實施,更多華人將可能會因此受到影響……
《海外賬戶納稅法案》
寬限期結束即將實施
2019年12月31日,美國國稅局將結束其長期的《海外賬戶納稅法案》(FATCA)寬限期。
《海外賬戶納稅法案》,即「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 ,簡稱FATCA。主要目的是為了打擊美國公民和綠卡持有者離岸逃稅行為,此項法案於2010年通過。
該法案規定,符合條件的美國公民和美國綠卡持有者,在國外銀行存款達5萬美元以上者、企業戶保單資產在25萬美元以上要美國國稅局申報。
從2014年起,外國金融機構必須直接向美國國稅局提供美國公民、綠卡持有者,或者三年累計往來美國超過183天以上的美國稅務居民的海外帳戶資料,不合作的金融機構若有源自美國的任何收入,包括獲得投資處置收入和來源於美國資產的利息、股息收入,將會被懲罰性扣繳30%的預提所得稅。
美國銀行客戶如果有向海外金融機構轉賬,如果銀行無法獲得客戶依《海外賬戶納稅法案》所需提供的資料,客戶的金融轉賬金額將被預扣30%。
該條款目前已有113個國家與地區加入,包括中國。
在寬限期內,外國金融機構只有在已有記錄的情況下,才被要求提供美國客戶的信息。寬限期一旦結束,只要你賬戶符合「美國人身份」,就必須提供美國稅號(TIN),海外賬戶被查出沒有申報,除了會面臨高額罰款外,賬戶會被美國國稅局凍結,甚至面臨刑事處罰!
FAQ:
一、哪些華人需特別注意?
《海外賬戶納稅法案》是否與你有關取決於兩點:
1. 你在美國之外是否有大量資產
2. 資產所在國,是否與美國簽訂FATCA(包括港澳台在內的中國、日本、南韓、瑞士、百慕大、開曼等世界絕大多數國家均適用)。
但下面這些人群,則需特別注意。
舉例來講,可以自查的點包括:
- 來美國之前有高額財產的人。退休金也算、親戚贈與或遺產
- 高收入者。擁有包括銀行、股票、地產(所產生的收益)在內的海外資產配置
- 用美國護照在美國境外開戶,或在開戶時填寫美國聯絡資料者
- 有在已被美國政府盯上的銀行開戶。如瑞士銀行、滙豐銀行、瑞士信貸等有免稅天堂帳戶的美國客戶
- 美國境外開帳戶、用信用卡在美國消費者(例如持中國雙幣卡在美國消費)
- 匯款進出美國頻繁者和突然有大筆匯款進出者
- 開豪華車的「稅表窮人」
二、我們如何判斷自己的賬戶海外賬戶,符合「美國人身份」呢?
(《海外賬戶納稅法案》適用對象)
有7大標準:
- 賬戶持有人,是否是美國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身份(綠卡)
- 賬戶持有人出生地是否在美國
- 是否有美國居住地址、或美國通信地址(包括美國郵政信箱)
- 是否有一個美國號碼(不管這個號碼是否是唯一的號碼)
- 是否有匯款到美國帳戶的記錄
- 一個「由他人代理」的美國地址
- 是否有授權擁有美國地址的人代收郵件
特別提醒:如果你只擁有其中一項標記,並不意味著你的賬戶符合「美國人身份」,但會提醒國稅局必須給予更仔細的審查。一旦你的賬戶符合FATCA認定的「美國人身份」,無論是在中國、英國、法國,都可能都將逃不出美國稅務局(IRS)的監控範圍。
三、美中之間簽有《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
根據協定,持有綠卡的中國公民在中國已按照中國稅率繳納完稅款,只需向美國提供相關繳稅證明,即可免除相應數額的納稅義務。但由於美中兩國間的稅制不一樣,綠卡持有者可能面臨在美國和中國都需要報稅甚至是兩地同時都要繳納所得稅的情形。
比如:
王先生在中國的年收入是200,000美元,按照中國納稅稅率向中國政府繳納個人所得稅後,在向美國國稅局申報個人所得時要先去掉在中國已繳納的所得稅金額。如果其收入低於美國應納稅金額,則不需再向美國繳納個人所得稅。但如果王先生收入按照美國稅法和稅率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時,他就需要向美國國稅局補繳個人所得稅。
「FATCA條款」和「FBAR條款」,都是美國稅務單位追查納稅義務人在海外的資產,儘管兩表很多資訊重複,但皆須申報!總之各位美國納稅義務人,一定要向IRS誠實申報海外資產,千萬別心存僥倖喔!因為故意甚至疏忽的錯誤可能會導致高昂的罰款,之外,您可能還會看到IRS凍結甚至完全關閉了不合規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