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移民新法受關注 入籍綠卡恐受較大影響
在過去的一年多,美國移民政策不斷發生的變化讓民眾十分不安,因為這些變化都會對想要移民或入籍的人負面的情緒影響。
最近的非法移民一直是美國熱點話題,但合法移民的問題也該得到應有的關注。
合法入境美國的移民該注意什麼?
申請婚姻綠卡
據報道,申請婚姻入籍者必須在遞交申請時就已和美國公民結婚且同居三年以上。在入籍宣誓前離婚者,不能入籍。
申請永久綠卡
持有(婚姻)臨時綠卡不足兩年的人,只要婚姻真實有效,且滿足其他一些條件,移民局可免去其永久綠卡面試這一步。
補材料通知
移民局為了提高效率,對於某些申請,只要第一次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移民局有權決定不發補充材料通知或拒絕申請通知。他們會選擇直接拒絕申請人綠卡、入籍或簽證延期的申請。
體檢
根據新規定,移民局為提高效率,擴大了移民體檢表格 I-693 的適用範圍。在申請前最多兩個月,獲得授權的醫生可以在I-693表格上簽字。
移民法庭
根據新規定,移民被移民法庭傳喚和被遣返的理由有所增加。包括接受過聯邦或州提供的公共福利、欺詐或犯罪行為等。
據2018年10月份的報道指出,美國國土安全部在聯邦公報發布最新的「公共福利規定」(public charge regulations),新規指出,曾經使用或隨時可能使用醫療照顧(Medicaid)、醫療保險處方葯D計劃(Medicare Part D)、糧食劵(Supplement Nutrition Assistance Program, SNAP),以及Section 8、房租津貼等房屋補助計劃等福利者,在申請簽證,或調整合法居留身份(綠卡)時,移民局可將其視為「公眾負擔」而認定資格不符。
根據聯邦公報,這項新法適用於三類人。
第一類:申請美國簽證者(Applicants for Admission)
第二類:申請延長在美國的停留期限及申請改變身份者(Extension of Stay and change of status applicants)
第三類:已經在美國要申請調整身份者(Adjustment of Status Applicants)
新規定指出,特定移民身份者,譬如難民、政治庇護者、人口販賣受害者、家暴及嚴重罪案受害者,不列入「公眾負擔」範圍。
美國移民法需要修改,這是個不爭的事實。你對移民新法有什麼疑問?你覺得美國移民法哪些方面需要做得更加完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