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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親少年劉學州自殺身亡 父母或面臨遺棄罪 在美國遺棄嬰兒是合法,你相信嗎?

從16歲少年劉學州之死,聊一聊中美網路暴力、領養、販賣與遺棄。

生來即輕,還時亦凈。劉學州對於自己短短十六年的一聲,用八個字訴說殆盡。這八個字看似通透,實際卻也是一條繩索——連著他對於現世的不甘,同時扼住他奮力呼喊過的咽喉。

事已至此,我們應該追究誰的責任呢?

是狠心把他賣掉換彩禮的親生父母?

還是初中時期猥褻並讓他抑鬱的禽獸老師?

再或者,網路暴力的悠悠眾口才是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雪崩時,沒有任何一片雪花是無辜的。

時至今日,甚囂塵上的紛紛議論也在逐漸落幕,或許與其他曾經的大事件一樣,也會終究歸於塵土。

那個看著陽光照射海面的少年,已經被沉入了海面之下。

我們無法挽回劉學州之死的悲劇,只能追本溯源,在如今的社會裡,在中國和美國的不同國情影響下,聊一聊關於網路暴力、領養、販賣和遺棄的那些事兒。

1.

或許你已經關注了這件事很久,再或許,你連劉學州這個名字也很是陌生。

無論怎樣,我們不妨一起來簡單回溯一下他短暫的一生。

2006年,劉學州背著「私生子」的身份出生。

父親願意為了母親離婚,但卻因為湊不夠給岳母的彩禮錢,狠心決定把親生兒子賣掉。

三千塊,就是在他父母眼中一條小生命的價格。

再後來,劉學州被養父母以三萬元的價格買下。原本應該在平凡但有愛的家庭當中繼續成長,可誰曾想,養父母因意外,不幸雙雙離世。

於是,四歲的劉學州,又成了孤兒。

雖然還有姥姥姥爺照顧,也有舅舅舅媽幫扶,但這無法給他一個完整的家。他就像一棵無根的浮萍,不知道哪裡才是自己真正的歸屬。

帶著沉重的心事,少年開始變得敏感且內向。

2.

可人生的重創一個接著一個而來。

初中時,劉學州被衣冠禽獸的老師猥褻,從此患上了嚴重抑鬱。

雖然他只有靠吃藥才勉強維持,但心中還殘存著一絲自救的希望——他想找到自己的親生父母,幻想著是不是可以用遲來的親情治癒自己的一生。

但現實並沒有如他的期盼。

父母早已離婚,且分別又再婚多次。誰也不願意為他的將來負責,甚至他被親生母親拉黑了所有聯繫方式。

1月19日,新京報的一篇對於劉學州母親的專訪,成了一把催命的匕首。

在專訪當中,他的母親把一切責任都推在了自己的親生兒子身上,生生塑造出了一個貪婪的白眼狼形象——

「要求給他買房子,還威脅父母雙方分別離婚。」

就是這樣的一句話,劉學州遭到了前所未有的網路暴力。

16歲的抑鬱症少年,如何能承擔這樣的暴風雨?

1月24日凌晨,他被發現吞葯自殺於三亞海邊,匆匆結束了自己短暫的一生。

3.

劉學州的悲劇發生後,發布專訪的新京報幾乎千夫所指。

雖然我們無法完全還原事情本來的面貌,不知道這些話中的真假各有幾分,但是作為國內有名的媒體,新京報只為輿論不為真相的舉動確實有失媒體人的初心。

如果,在採訪劉學州母親的同時,再採訪一下劉學州本人和其他親屬呢?

如果,在沒有實證的情況下,不要用直白到近乎刻薄的言語下定論呢?

媒體的輿論導向性果然引發了社交網路的雪崩。

如果說網路暴力是造成如今結果的武器,那麼在公眾心裡具備權威性的媒體,則親手磨好了這把刀。

4.

網路暴力,只有中國才有?

不, 它幾乎遍布全球每一個有虛擬網路的角落。網路的虛幻和非實名制,原本就是暴力滋生的溫床。

在美國,2006年的梅根案是有名的網路暴力第一案。13歲的少女因體型超重不堪網友辱罵,在家自殺身亡。但警方卻因為無法可依,不能對主謀提出訴訟。

2013年,佛羅里達州的12歲女孩麗貝卡,也因為在社交賬戶上被同學匿名欺凌,不堪重負,從廢舊的水泥廠房頂層一躍而下。

據悉,在美國,約有四分之一的青少年遭受過網路暴力。

美國的網路暴力類型存在詳細的劃分,比如網路騷擾(cyber harassment),網路跟蹤(cyber stalking),以及網路欺凌(cyber bullying)。可即便罪名劃分細緻,但是由於法律條款太過籠統,很難針對具體個案解決問題。

所以,雖然美國有《梅根美爾網路欺凌預防法案》,多數州均有涉及網路暴力的條文,量刑由三個月到十幾年不等。但美國的網路暴力問題仍舊沒有得到有效地管控。

另外,像國內微博知乎這些平台一樣,臉書、推特等社交媒體公司也承諾共同抵制網路暴力,加強平台監管,可惜同樣收效甚微。

隨著網路時代的到來,無論中國還是美國,都在努力地立法以儘可能地削弱惡性事件發生的可能。

但若想對於這一問題徹底解決,恐怕真的要等到網路實名制,當每個人在網路當中的形象完全與現實掛鉤的時候,才能真正實現吧。

5.

如果我們再往前追溯,可能要聊一聊根子上的問題——領養和遺棄,或者販賣?

劉學州事件的法律責任還無定論,我們尚且不知道,這對出賣孩子的夫婦面對的到底是遺棄罪,還是兒童販賣罪的懲處。

但我們回顧一下國內2016年「7.14」特大販嬰案,事實告訴我們有高達72.4%的孩子是被自己的親生父母所賣——這似乎已經成為了一條無法言說的黑色產業,這就是明晃晃的人口販賣!

同時,隨著父母出賣親生子女的「親生親賣」類案件成為出賣兒童犯罪的主要形式,這部分孩子被解救後的結果也很難圓滿——一對已經決定要把孩子換成票子的父母,怎麼還會有責任感可言?

如果說孤兒是社會的隱痛,那麼像劉學州一樣,被親生父母賣掉的孤兒,則是一道明晃晃的駭人傷疤。

6.

在美國,販賣兒童的案件同樣頻發。

2021年,亞利桑那州一名律師被逮捕,他從馬紹爾群島偷渡40多名孕婦進入美國,每一個孕婦生下孩子可以獲得10000美元。而孩子則根據體質高低,以20000-40000美元不等的價格賣給領養家庭。

事發之後,他面臨包括販賣兒童在內的多達數十項指控,若是罪名成立,他將被判處35年監禁,並被罰款500萬美元。

2020年,在俄亥俄州的「秋季希望行動」當中,也發現了45名遭受人口販賣、不端性服務和其他犯罪的兒童受害者。

兒童作為絕對弱勢群體,不法之徒總有各種方法傷害他們,以謀求不義之財。

7.

或許有些人不知道,在美國,遺棄嬰兒是不違法的。

作為一個極其看重人權的國家,這個規定似乎確實讓人很難理解。

但是,據美國的安全庇護法,監護人可以安全地把孩子遺棄。在嬰兒出生的72小時內(根據不同州的法律,具體時間不同),只需要將孩子放在消防隊丶醫院丶警察局丶救援隊等指定地點,生父母就不會被控遺棄罪。

在加州,「no shame ; no blame ; no names」的宣傳語,就是針對於這種情況。父母不必留下自己的姓名,也不需要任何送養手續。

這樣做的目的就是為了使嬰兒無辜的生命得到保護,儘可能地避免墮胎丶殺戮丶拋棄;也給有各種各樣苦衷的生父母一個重新開始的機會。

兜兜轉轉,似乎仍舊是為了保障部分人的人權。

8.

為什麼美國會執行通過這樣的一條法律?

這跟美國人喜歡「領養」有直接關係。

他們不僅領養本國孤兒,更會全世界天南海北地尋找跟自己有緣分的孩子,尤其是中國。

根據調查數據,美國平均每三個被收養的孤兒當中,就有一個是來自於中國。

1992年4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正式施行。

1997年至2017年的二十年間,就有80162個中國棄嬰被美國家庭收養。

2005年開始,中國向包括美國在內的國家敞開領養大門。一方面,因為北美國家的多元化,對於不同種族的接納度極高。另一方面,則是因為當時中國的收養制度相較於美國來說更為簡單。

到了2021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施行。隨著國家的發展,中國的涉外收養相關法律也在不斷完善,如今已經成為世界上對收養家庭要求最為嚴格的國家之一。從年齡到家庭收入,再到家庭成員健康狀況,民政部門也存有的一套完整的審核標準。

例如30歲以下或49歲以上的申請人,以及人均年收入低於一萬美元,凈資產低於八萬美元的家庭,還有身心健康有問題或體重指數超標的申請人,都會被判定為不具備收養中國兒童的資格。

但是即便如此,美國人對於收養中國孩子的熱度卻有增不減。從普通人到名人政要的家庭,我們總能看到黑髮黑眼的中國孩子正逐漸成為其中的一份子。

比如前美國駐華大使洪博培收養中國女兒楊樂意,好萊塢甜妞兒梅格·瑞恩收養自中國的女兒Daisy,亞馬遜CEO富傑夫·貝佐斯收養的中國女兒麥肯齊……

雖然我們不排除其中也有一些經濟政治的因素考量,但是結果是幸福圓滿的,這就夠了。

在2007年,中國電影導演張元赴美,為14個美國家庭拍攝的紀錄片《收養》。這些家庭大部分收養了中國女孩,有些甚至患有先天疾病,但所幸,她們在異國他鄉重新得到了幸福的權利。

9.

每一個孩子的成長,都是種子破土而出、努力生長的過程。

有些種子在肥沃的土壤里,被呵護被照顧,開花結果的過程自然就容易和簡單一些。

而另一些種子,生在貧瘠的環境當中,好不容易倔強地探出了頭,何必再把他們拔起來丟棄,甚至雪上加霜地踐踏幾腳?

在這之後的每一天,陽光仍會照射在海面,只希望海面之下,少有深刻入骨的傷痕。

本文由【北美海客生活網】獨家約稿、原創。原創作品未經授權,嚴禁轉載,否則追究法律責任。免責聲明: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立場。部分圖片取自網路,版權屬於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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