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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獨立屋出租後 房東被罰130萬 丟條命 腸子悔青!

攢錢這麼多年,一夕全沒,還害了人命

大溫哥華和大多倫多出租市場火熱,一些房東為了多賺取房租,並沒有對出租房進行必要的安全檢查和改造,然而這可能造成巨大的安全隱患。6年前就有多倫多非法出租房發生火災,24歲女子因為燒傷而死亡,在經過5年的法庭鬥爭後,近日安省法院裁決,非法出租房房東需支付給被害者父母130萬的賠償金。

24歲少女命喪出租房大火

房東賠償超130萬

2013年11月,租客Alisha Lamers在多倫多租住的房屋發生了火災,她當時被困在地下室,當消防員把她救出時,她昏迷不醒,身體的55%都被嚴重燒傷,僅3天後,她就因為嚴重缺氧而死亡,而此時她才24歲,搬到出租屋也才1個月。

事後調查發現,這個地下室套間是非法分租房,即屋主非法將整棟獨立屋分成多間套房,租給不同的租客,而且沒有進行必要的安全設施檢查和改造。陪審團表示,房東Konstantin Lysenko在房屋內沒有「準備的,被批准和實施的」安全計劃;沒有維護煙霧報警器保持在運行狀態;也沒有將房屋每層至少設置兩個出口。根據安省的消防法規,如果地下室有人居住,那麼至少需要2個逃生出口。

自家獨立屋出租後 加拿大房東被罰130萬 丟了一條人命 腸子悔青

之前的調查也顯示,房屋有多項安全違規操作,比如地下室沒有煙霧報警器、窗戶上有鐵欄杆、沒有法律規定的第二出口等。法庭判決,因對Lamers父母造成的傷害,房東 Lysenko共需要支付超過130萬的賠償金。2015年,該房東已經支付了6萬元的消防違規罰款和1萬5000元的受害者附加費。

在接受律師的質問時,房東Lysenko承認,沒有拆掉卧室窗戶上的欄杆真是太「愚蠢」了,應該早點把欄杆拿掉。他表示自己想做一名好的房東,但不知道分租房需要經營牌照以及滿足防火規定。

非法分租問題嚴重

分租屋管理條例鬆散

非法分租已經成為全國性的問題。數據顯示,過去5年已經有至少532間非法分租房發生火災,導致47位租客死亡。

代表Lamers父母的律師表示,Michael Smitiuch表示,本次裁決可以給經營非法分租的房東一個威懾作用,「房東不應將租客的安全和健康置於危險中,本次的案例向房東傳遞一個強烈的信息,那就是如果打算出租物業,一定要確保物業安全。」

2018年5月,多倫多大學士嘉堡分校(UTSC)附近一間獨立屋也發生過類似的悲劇。房屋在凌晨發生大火,導致4名中國留學生1人死亡、3人受傷。

自家獨立屋出租後 加拿大房東被罰130萬 丟了一條人命 腸子悔青

根據多倫多市政府的規定,分租房(Rooming House)是指有超過4個人分租卧室並共同使用廚房以及衛生間等公共空間,而且分租房只允許出現在約克、多倫多和Etobicoke。多倫多和Etobicoke的分租屋需要申請牌照。也就是說,多倫多的士嘉堡是不允許有分租屋的,大火的屋主是違法經營。

根據安省政府的地產文件,被燒毀的房子房主和丈夫擁有UTSC附近的6個獨立屋,全部用作出租,他們將房屋分成多個房間,甚至有房屋一共居住了16人,然後向每名租客收取少量租金。

有租客表示,她和其他四名國際留學生共同居住在地下室,她付的房租是350元,而在當地華人網站上,附近單位樓上的租金大約是每月550元左右。

位於3321 Ellesmere Rd的獨立屋地下室也有8名國際留學生居住,共享公共設施。該房屋有明顯的安全隱患,地下室有兩個充滿黴菌的浴室,兩個廚房中其中一個沒有自來水,還有至少兩個煙霧探測器破損或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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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嘉堡當地市議員Jim Hart表示,分租屋在大學附近確實需求很大,問題是現在沒有法例管理或幫助這些分租屋遵守安全規定。大都會租客協會聯盟的負責人Geordie Dent也認為,分租屋是個大問題,但許多人現在只負擔得起分租屋,房東就是利用這一點賺錢。

多倫多房屋政策專家Paul Dowling指出,多倫多6個區市在合併之前,對分租屋有各自的政策。合併後分租屋政策並不統一,沒有人知道現在市內到底有多少分租屋。因此,市政府無法檢查和規管現有的「非法」或無牌照的分租屋,只能對違反消防規定、物業規定或者土地使用附例的物業業主進行處罰。

溫哥華分租屋需牌照

房東需謹慎經營

溫哥華的租屋市場也有很多違規現象,市府正加強管理,無論是為了自身還是租客的利益,出租屋房東都應小心經營出租屋,嚴格遵循市府規範。

溫哥華市府明確規定,長期出租房也需要牌照。溫市府規定,允許業主長期出租的物業包括獨立屋、後巷屋、第二套間、雙拼屋、公寓、住宅或商業建築、多種可變住宅以及分租屋等。其中分租屋如果只有1到2名租客,和業主共同居住在房子里,比如交換學生等,那麼無需商業牌照;如果有3名或以上的租客在房子中居住,則需申請商業牌照。新商業牌照的申請費用為56元,牌照費根據不同的物業類型從34元到71元不等,每年的牌照都會在12月31日過期,需要每年新申請。

自家獨立屋出租後 加拿大房東被罰130萬 丟了一條人命 腸子悔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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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長期出租屋外,溫哥華從去年4月開始加強規管短租市場。去年4月19日新的短租條例生效,根據新例,溫市只允許業主將自住物業(principal residence)用作短期(少於30天),所有非自住物業包括第二套物業、後巷屋、獨立屋地下室等則一律不可短租。從2018年9月1日開始,所有實行短租經營的經營者都必須申請商業牌照,而且需要在網上的短租廣告中標明牌照號碼,否則可能面臨高達1000元的罰款,未在短租廣告平台上標註牌照號碼的短租廣告將被下架。

對於房東來說,無論是長租還是短租,出租給留學生還是本地家庭,都需留心了解各項規章制度,按時申請牌照,按照政府規範檢查房屋的安全設施,給租客一個安全的家。

本文由【北美海客生活網】整理編輯,原文轉自劉小禾,若有侵權敬請聯繫我們;圖片取自網路,版權屬於原作者。轉載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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