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遣返前失聯!華男偷渡來美,和同鄉一起「發財」,逃亡13年終被捕!
在2008年,福建籍男子陳某(* Chen,音譯)與同夥在俄克拉荷馬州利用假身份進行欺詐活動後被捕。服刑完畢,即將遣返之際,他神秘消失,法院因此發出通緝令。
經過13年的潛逃生涯,陳某於19日在紐約法拉盛被捕。
塔爾薩是俄克拉荷馬州(Oklahoma)的第二大城市。2008年1月16日晚上,陳某等四名福建籍男子進入當地一家百思買商店。他們以1,085美元購買了一台筆記型電腦,並使用假的Visa信用卡和身份證進行支付。
購買後,陳某和另外兩人在店外放哨、監視售貨員,而第四人則試圖使用假信用卡購買多張禮品卡。當商店經理被叫來批准禮品卡交易時,三名放哨的男子察覺到情況不妙,便開著一輛銀色GMC Yukon車逃離現場。警方從一名顧客那裡獲得了車牌號碼,並迅速攔截了這輛車。
同時,商店經理聯絡了信用卡公司,確認了信用卡是假的。雖然卡片背面的磁條上的資訊屬於真實賬戶持有人,但卡片正面的資訊卻是偽造的。
當經理與信用卡公司通話時,剩下的男子變得焦慮,並突然離開了百思買商店。一名正在排隊付款的休班警察注意到了這一切,馬上追上這名落單的男子,並逮捕了他。
警方在搜查GMC Yukon車和周邊地區時,發現了約2萬美元的商品、假信用卡、真信用卡、標記賭場位置的地圖,以及當地酒店的房間鑰匙。
調查人員檢視了三個賭場的錄像,發現陳某和同案犯使用假身份證和信用卡,透過自動取款機和賭場出納員獲取現金。據估計,賭場損失約為7萬美元,而陳某在賭場使用的假名是Suki Ham。
進一步的調查顯示,這四人在當地一家華美達酒店登記入住。在發出搜查令後,警方在陳某的行李中發現了大量現金和10至12張假信用卡,並確認了他的真實身份。
陳某在被捕後向警方透露,他於1997年偷渡到美國,在紐約法拉盛居住,並在當地的幾家餐館工作。他還表示,是在紐約一家餐館工作時認識了他的同案犯,並被邀請到OK州旅行,考慮在當地購買一家中餐館。
然而,獄方的審前服務報告與陳某的陳述存在矛盾。報告指出,陳某的妻子將兩名共同被告認定為陳某的表兄弟。儘管陳某聲稱他居住在紐約法拉盛,但他的駕駛執照顯示他的住址在維吉尼亞州。
信用卡公司和賭場的總損失為9.3萬美元。法院得知陳某的姐夫願意在紐約市資助、僱用他。而國土安全部移民和海關執法局(ICE)則要求在陳某刑滿釋放後將其移交給ICE,以啟動驅逐程序。
2008年10月22日,陳某因設備欺詐和協助教唆罪被判入獄一年零一天,並在刑滿釋放後接受5年的監督釋放。在監督釋放期間,他必須每月向緩刑官和ICE官員報告。2011年2月,他被指示到中領館獲得驅逐出境所需的旅行證件,之後便消失並關閉了手機。
2011年8月25日,因違反監視居住條件,陳某被法官通緝。
最終,在2024年3月19日,47歲的陳某在紐約被聯邦法庭的法警(USMS,負責保護聯邦法庭和司法系統的有效運轉)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