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就落入納稅陷井」?那是因為你不懂美國!解讀移民「美國全球納稅」誤區
從來沒有這麼多人移民美國,也從來沒有這麼多人有移民美國後納稅的憂慮。也從來沒有想到國人對美國這個方面有如此大的誤區。近日來又有一具有13年海外經驗的人撰文論述「移民就落入納稅陷阱」(文中可見錯誤百出。)一時間似乎全國要移民的人都在盲人摸象。為了終止這場以訛傳訛,為使國內朋友不受誤導,中美企業峰會的筆者以一個擁有美國海外資產,在美25年納稅人的身份做一個經驗的分享。
1. 相信你能有這個常識—最富的那些人大都在美國。無論是世界財富排行榜項冠亞軍比爾蓋茨、巴菲特,還是瞬間即可產生巨額收入的麥當娜,麥克兒傑克遜,他們不想躲避高額納稅嗎?如果他們不堪重負,想要換個國藉不容易嗎?是美國不允許他們換?還是哪個國家對他們不歡迎?當然都不是。道理只有一個—他們覺得沒必要,或者乾脆說他們就沒有高額納稅!如果你細讀過巴菲特近一年的言論你就會了解—他承認他自己一年下來實際交納的稅金還不如他公司里的一些僱員多。這是為什麼?
2. 你知道中美兩國簽署過稅務互免協議嗎?(這到真正是政府給人民做過的一件好事。)這個Treaty使中美兩國每一個納稅人都不必在兩國雙重納稅,而只是補交兩國稅率差額即可。換句話說,當一個持美國綠卡的中國公民(按美國稅法應全球收入納稅)或一個在中國有收入的美國公民在中國的收入交過所得稅後,不用回美國再交一次所得稅,而只是補交差額。但事實是大部分稅種中國的稅率比美國都高,因此沒有差額需要補交。
3. 你知道美國個人所得也是可以用花費抵扣的嗎?你知道美國是全球納稅但同時也是全球抵稅的嗎?具體點說就是你只需要註冊個個人的小公司,並加以適當的規劃設計,你在世界各地產生的諸多花費(旅遊,住店,投資,捐款)就都是可以抵扣個人收入所得的。全部抵稅後,你的凈收入還有多少可供納稅?而中國個人年收入12萬人民幣以上就要另交所得稅,有多少人交了?有多少人交夠了?這十二萬之前可以先有多少抵扣的嗎?[推廣機會:亞特蘭大當地移民律師,想利用該平台來幫助華人朋友們,請聯繫我們]
4. 你知道事實上美國在各歐美各大國中納稅的稅率是中等偏低的嗎?(雖比香港這樣算不上是個國家的地方稅率要高)但不要說與那些高福利國家如北歐、加拿大相比,就是與法國,德國相比,美國的稅率也要低出很多。尤為重要的是,美國與中國相比平均稅率更低。
5. 你知道你把錢存入自己和家人的人壽保險(不管多大金額)時就可完全不用納稅嗎?並且最終這些錢全部回到自己和家人的個人使用之中!
6. 你知道把你的金錢財富交給託管公司並與人壽險做好組合你就可以完成跨代遺傳且完全不受遺產稅的困擾嗎?你知道根本就沒有哪個美國有錢人不做這種託管和規劃嗎?
7. 你知道在美國無論是綠卡還是公民你可以隨時成立你個人的免稅基金會嗎?換句話說你可以把一年甚至連年的收入全部「捐入」這個基金會來實現你交納零所得稅的目的,但這些錢(只要經過得當的規劃和設計)依然可以按你的意願為你所用嗎?蓋茨基金會不就是保證比爾蓋茨的收入不被美國稅務局收走而是用於他的意願嗎?
8. 你知道還有最最重要的這一點嗎?—所有你在拿到綠卡之前取得的收入和財富(不管是多少套房產,多少座礦山,還是多少億現金)只要它們沒有再生出凈利潤,就和你交稅沒有關係!想想這個就知道,你實際比所有美國人,包括比爾蓋茨和巴菲特有更多地擁有財富而更少地納稅的優勢!
9. 最後,你知道美國是一個法制的國家,且這種法制中最重要的一個法理就是「誰主張誰舉證」嗎?也就是說,不管有人還是美國稅務局本身指控你偷稅漏稅,法律要求不是你而是他要負責拿出證據來,否則法庭就無法給你定罪!
非常清楚,對於美國納稅的誤區源於不懂美國規則,源於用中國的經驗和思維去判斷。對於少數因怕納稅而放棄美國綠卡的中國富人,我只能說你們在這個問題上缺少了那麼一點點智慧。(雖然你們坐擁相當的財富本應說明你們不乏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