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犬咬傷家暴嫌疑人 金縣面臨2百萬索賠訴訟!
金縣一名現年60歲的男子,因為三年前被警犬咬傷右臂至今無法正常工作。現在,他把金縣治安官辦公室訴上法庭,要求賠償他200萬美元。陪審團將在2020年9月對此進行裁決。
維拉斯昆茨(Urbano Velazquez)曾是金縣一家奶牛場的工人,2016年5月底,他被縣治安官派出的警犬咬傷。
警方和金縣當局拒絕對這起處於訴訟中的案件進行任何評論,
根據公開的警方記錄,2016年5月20日凌晨4時,警方接獲一起家庭暴力事件的報警。報警記錄中寫道,維拉斯昆茨一直在酗酒並抓住妻子的頭髮。
911調度員告訴出警的警官說根據報警記錄「已知情況是,維拉斯昆茨隨身帶著一把刀。」
包括K-9警犬在內的多名警員抵達現場後,維拉斯昆茨已經離開了屋子,在與妻子交談後警察開始在周邊地區搜索。
最終,警犬在一個通往房屋下方架空地基的小門處興奮的搖尾巴,表示它發現了目標,那裡是僅能容納爬行的空間,警察看不到嫌疑人的位置。
警方命令維拉斯昆茨從房屋地基下面出來,並出示自己的雙手,根據警方報告稱:「嫌疑人出來時,雙手都沒有武器。」 警方報告上並未記錄維拉斯昆茨被警犬咬傷,但記錄了他後來因傷被送往醫院。
警犬在地基入口處發現了躲藏在屋子下面的維拉斯昆茨
根據索賠訴狀,維拉斯昆茨在爬出地下空間時被手電筒照著,一再要求警方約束警犬,但是警犬還是衝上來咬住他的右手臂將他拖出門口。訴狀中還提及,在屋內的妻子和孩子都聽到維拉斯昆茨在地基里表示投降祈求的喊聲。
根據法庭獲得的細聊,維拉斯昆茨的面部和右臂被警犬撕咬致重傷,肌肉裸露。在裁切面部部分後,控方同意媒體公開其手臂受傷的畫面。
針對金縣、縣警長辦公室的民事索賠訴狀中寫道:「警犬的撕咬損害了部分神經和手臂肌肉功能,並將維拉斯昆茨面部毀容。導致他至今無法重新工作。」
雖然維拉斯昆茨被定罪輕度家庭暴力,但是起訴書指出:「一個並沒有對警方造成威脅的人,被找到後竟然放出一條警犬去將其拖出來,是十分不人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