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談美國的醫患關係
美國的醫患關係整體上說很好,患者或患者家屬大鬧醫院的事情非常罕見。維持良好的醫患關係,除了公眾尊重醫務人員、高質量的醫療體系、醫務人員自重自愛、待遇優厚外,患者權利得到保障也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患者的權利包括得到妥善醫治、隱私保護、知情權、患者尊嚴、同意治療等。
在美國,醫生作為一種職業是最受公眾尊敬的,根據哈里斯民意調查(Harris Poll)2016年的統計分析,在所有職業中,醫生受尊敬程度排名第一,尊敬度達90%,醫生得到公眾的尊敬及信任,成為社會的中堅。
賓夕法尼亞大學醫院的醫生正在給病人做手術(照片:美聯社)
在醫生得到公眾尊敬及信任的同時,患者權利也受到法律的嚴格保護,兩者互補,構成了良好的醫患關係基礎。
從患者權利來看,根據法律,無論是否有醫療保險或是否有能力支付醫療費用,任何急症病人都必須得到醫治,醫生或醫院如果拒絕治療急症病人,屬於犯法行為。
1986年美國國會通過急救醫療法案(EMTAL),法案規定醫院急診室必須接受前來急救的病人,不得因為病人沒有保險或無錢支付醫療費而拒絕治療,也不得因為病人的年齡、種族、宗教、國籍或性別而加以拒絕。
此外,患者的權利還包括知情權,醫生有義務將醫療方案詳細告訴病人,讓病人儘可能了解醫療方案,病人也可以「貨比三家」,比較不同的醫療方案,從中做出選擇並最終決定是否要醫治。
醫生與患者之間的順暢溝通是保持良好醫患關係的關鍵之一,也是得到法律保護及監督的。醫務人員如果在患者沒有完全了解醫療方案的情況下實施醫治,很可能引起法律糾紛,因此醫務人員會盡量避免此種情況的發生。
芝加哥西北紀念醫院的護士正在照看病人(照片:美聯社)
說到病人的知情權,這裡有個小例子:有個患者幾年前在一家診所做過一次斷層掃描,最近他的醫生讓他再複查一次,複查結果出來後,醫生希望與此前的掃描影像做對比,但我的這位朋友找不到原來的掃描報告,於是打電話給以前的診所,以前的診所很快就將檢查報告及掃描影像免費寄來。由此可見,醫生對病人的知情權非常重視。
在患者權利中,保護患者隱私也佔有很重要的地位,患者在自己擁有完全知情權的情況下,也擁有完全的隱私權,除了醫務人員及直系家屬,其他人未經患者同意,不得獲得患者的病情信息。
患者權利在具體實施時,許多細節會隨著時間的推移發生變化。但不變的是一些基本原則,比如上面提到的病人得到適當治療、擁有知情權、隱私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