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美國千萬別這麼做! 可能會讓你流浪街頭
有位網友提出這樣一個問題:「網上傳言在美國交不起房產稅,會被政府或者銀行強制把房子賣掉,不知是真是假,假如說沒錢交房產稅會怎麼樣呢?會被強制收走房子或者其他物品抵押嗎?」這個問題牽涉面較廣,下面就具體解釋有關規定。
首先要明確一個概念,美國絕大部分房產是包括土地的,也就是說房東不但擁有房子的所有權,也擁有與房屋相連的土地的所有權,包括房屋地基、院落的土地所有權。所謂的房產稅,正確的說法應該是房地產稅。房地產稅是一個稅種,但包括兩個組成部分,一個是房產,另外一個是地產。每年屋主都會收到下一年度應繳房地產稅的通知(有些地區是每年調整,有些是幾年調整一次),在大城市地段好的地區,由於土地值錢,因此往往在應繳房地產稅中,地產的比重高過房產;而在鄉村地區,地產的比重大多不及房產。
下圖是弗吉尼亞州費爾法克斯縣(Fairfax County)的房地產稅示意表,表中顯示了一戶屋主2015年、2016年應繳房地產稅的數目以及2017年估計應繳房地產稅的數目。以2016年的房地產價值為例,共585670美元,其中地產為26萬美元、房產為325670美元,房地產稅的稅率是1.1585%,所以應繳房地產稅為6784.99美元。
其次,房地產稅的徵收是地方政府(主要指市政府、縣政府)的職責,不但與聯邦政府沒有關係,更與銀行等其他金融部門無關。而地方政府的運作經費來源,主要就是靠房地產稅。以2016年費爾法克斯縣為例,當年該縣總收入為38億美元,其中24億美元來自房地產稅,房地產稅占整個縣政府收入的63%。
由於房地產稅在地方政府運作經費中佔主要部分,包括中小學教育經費、道路維修、圖書館運作、公共設施、警察局經費、政府員工的工資福利等,都靠政府撥款,因此收繳房地產稅是政府的重要事項。而對於拖欠或不繳房地產稅的屋主,政府首先會將欠稅與房產地契(Title以及Deed)聯繫在一起,這樣,不但會大大影響屋主的信用記錄,降低屋主的信用分數,而且當屋主出售房屋時,會影響到交易,因為買家根本不希望買下欠房地產稅的房子。其次,如果屋主堅持不繳房地產稅或拖欠稅款,政府可以根據法律規定,採取強制措施將房子拍賣,這種做法被稱為「房地產稅賣屋」(tax sale home)。具體說來,大致有兩個做法:
1,拍賣房地產稅欠稅(tax lien sale),由出價最高的買家買下屋主的欠稅,這樣,買家就成為屋主的債主,由買家負責向屋主追繳欠款以及利息、法律費用等。如果屋主不能滿足新債主的追款要求,新債主則可以根據法律,將屋主的房屋公開拍賣。這種拍賣方式在全美29個州以及首都華盛頓特區、維爾京群島和波多黎各是合法的。
2,直接拍賣房地產(tax deed sale),由出價最高的買家買入房地產以及所欠房地產稅。
通常來說,無論採取哪一種方式,地方政府在採取拍賣方式強制收回屋主拖欠的房地產稅之前,根據不同地方的規定,往往會給屋主幾個月或幾年的時間來繳清欠款,如果過了期限,則會啟動拍賣程序。在絕大部分地區,法律規定即使屋主的房地產被政府拍賣了,屋主在規定的期限內(大多是一年)有權將其從新買家手上買回來,但必須全額付清新買家支付的所有費用以及利息等。
邁阿密一棟待售房屋,房產包括地產(照片:美聯社)
由上所述,拖欠房地產稅是很嚴重的事情,最後可能導致房地產被拍賣,值得屋主嚴肅對待。不過,對於確實沒有能力繳付房地產稅的屋主來說(有能力而不繳的除外),不同的地方政府有不同的項目幫助屋主度過難關,包括緩交房地產稅、分期繳納甚至減免房地產稅等。以費爾法克斯縣(Fairfax County)為例,居住在該縣的居民,年齡超過65歲或殘障人士,年收入在52000美元及以下的,可以免付房地產稅;收入在52001美元至62000美元的,房地產稅減半;收入在62001美元至72000美元的,房地產稅減免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