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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 警世鐘:華裔男攜綠卡回國,因何險被遣返?(圖)

綠卡持有者若有前科,即使已經結案,若是出國回來後,法律視為「機場假釋入境」,可能引發遣返程序展開。

住在布碌侖的陳東尼夫婦(Tony and Tracy Chen),2015年8月的大清早,被敲門聲吵醒。移民與海關執法局(ICE)三名探員進家門把陳東尼戴上手銬押進監獄,一關就是八個月。

46歲的陳東尼是合法永久居民,他的太太和三個子女都是美國公民。陳氏夫婦近20年前從廣州移民美國,經營貨運行生意很好,卻也給他帶來麻煩。

警察2010年逮捕陳東尼,因為從中國寄到貨運行的箱子里,有仿冒首飾和皮包。他也被控福利詐欺,少報家庭收入申請白卡。陳東尼對仿冒和詐欺兩項重罪都認罪,獲得緩刑五年。

接下來的五年,陳東尼支付罰款並遵守緩刑規定,在2015年4月終於結案。他飛到多倫多參加侄兒的畢業典禮,回美入境時,機場海關人員警告他,綠卡有問題,陳東尼很震驚。

ICE在2015年夏天逮捕陳東尼後,把他送進新澤西州博根郡監獄專門關押華人、又名「中國城」的單位。他碰到情況和他相似的其他綠卡持有者,都是刑事案已了結,但是出國回來後,因為有前科,法律稱他們「機場假釋入境」 (arriving aliens),引發遣返程序展開。

幸運的是陳東尼後來碰到「紐約移民家庭團聚項目」的律師,免費代表他。陳東尼也加入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提出的訴訟,要求聯邦最高法院決定,他是否有權獲得保釋聽證。

ACLU的調查顯示,多數獲得保釋聽證的被拘者,都沒有逃走的風險,可以獲釋。很多人最終打贏官司留在美國,而拒絕保釋聽證,嚴重影響像陳東尼這樣理據充分的移民。在律師的奔走下,陳東尼於2016年4月6日獲釋,他的遣返聽證定於明年元月舉行。

陳太太說,他們感覺全家仍在為陳東尼多年前已補償社會的定罪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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