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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近600人因涉疫情犯罪被中國檢方批捕

2月19日,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消息顯示,自新冠肺炎疫情發生至2月18日,全國檢察機關共介入偵查引導取證涉疫情刑事犯罪2692件3722人;

受理審查逮捕603件729人,審查批准逮捕498件598人;受理審查起訴323件409人,審查提起公訴238件290人。

北京《新京報》報道,具體來看,全國檢察機關介入、辦理抗拒疫情防控措施造成新冠病毒傳播類犯罪(含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傳染病防治罪)219件272人。

妨害公務罪485件628人,尋釁滋事罪155件199人,故意傷害罪14件15人。

中國疫情稍微緩解,日韓新加坡卻逐漸在失控邊緣...不願看到的局面出現了

此外,檢察機關介入、辦理制假售假類犯罪(含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生產、銷售假藥罪,生產、銷售劣葯罪,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478件1030人。

非法經營罪(哄抬物價)65件104人,詐騙罪1165件1260人,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22件22人。

檢察機關介入辦理的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類犯罪(含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非法狩獵罪,野生動物資源類非法經營罪)207件298人。

其他涉疫情犯罪117件178人。

另據中新社報道,中國最高檢同日還發布了第二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其中,湖北省嘉魚縣的尹某某從事私人客運業務,武漢「封城」後,他在無運營許可證的情況下先後兩次駕車接送乘客往返於武漢、嘉魚兩地。

尹某某已被確診為新冠肺炎病例,與他密切接觸的20人被集中隔離。嘉魚縣人民法院採納了檢方量刑建議,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判處被告人尹某某有期徒刑一年。

2月11日,中國最高檢曾對外發布首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共涉及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傷醫、制假售假、哄抬物價、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等七類犯罪。

最高檢有關負責人稱,發布案例彰顯了檢察機關打擊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維護防疫工作秩序,維護社會穩定、公共安全和國家安全的決心與態度,同時將對社會公眾起到教育和警示作用。

本文由【北美海客生活網】整理編輯,原文轉自僑報網,若有侵權敬請聯繫我們;圖片取自網路,版權屬於原作者。轉載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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