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都咋想的!男子3個月偷同家店22次,法官卻把他給放了。
上個月,一名男子在美國西雅圖一家商場偷了一台70英寸的電視機後被捕。但這周,他又被無保釋放了
根據商場工作人員的說法,這位扒手在短短3個月內,已經「光顧」這家店整整22次。
嫌犯為55歲的羅馬克(John Ray Lomack),無家可歸,是一名「慣犯」。
他最早的犯罪記錄,可以追溯到80年代。他被監控拍到盯著這家商店裡的電視,先是環顧四周,確保沒保安的時候,從口袋掏出工具剪斷了固定電視的塑料帶。
隨後他把電視放上了購物車,光天化日之下大搖大擺地走出店。
然而,他很快被保安抓了現行,但羅馬克無視了保安,繼續往店門口走。至少有3名保安試圖阻止他把電視推到外面,但期間沒有與他發生任何肢體接觸。
而羅馬克還一副很生氣的樣子,將電視機強行帶走。當他把電視機拖到街上,西雅圖警察已經在那等著了。
然而羅馬克對警察依舊態度惡劣,聲稱自己購買了這件物品(售價600美元),但無法提供收據。警察試圖逮捕他,羅馬克拒捕並發生「身體對抗」,最終被拘留面臨盜竊指控。
據悉羅馬克已經從這架商店搶走了價值6000美元的財產。然而,他卻在近日被無保釋放了。
原來金縣的一些法官會對無家可歸者寬大處理。去年12月羅馬克被指控入室盜竊罪名時,就被一名叫迪隆的法官無保釋放。
儘管他在之前的32起案件中,已被檢察官要求繳納5000美元的保釋金。自1985年以來,他還被判至少18項重罪 輕罪指控。
1月26日,羅馬克這次是因在商場盜竊面臨指控,而另一位叫楊的法官再次無保釋放了他。
據報道,迪隆法官曾將一名涉嫌刺傷警察眼睛的嫌疑人保釋金從25000美元降至1000美元。
而楊法官曾將一名被控襲擊搶劫嫌疑人的保釋金從20000美元降至5000美元,最終他的保釋金由西北社區保釋基金支付。而1個月後,這名罪犯被控刺死了另一名男子。
再反觀保安們,卻被告知要「觀察報告」,不要與犯罪分子發生肢體接觸。
許多零售員工和購物者認為,政策鬆懈,地區檢察官對懲罰犯罪的猶豫不決,以及對犯罪行為採取軟弱的態度,加劇了光天化日之下的犯罪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