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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美使館發布關於郵寄辦理護照、旅行證常見問題的提醒

據中國駐美國大使館網站消息,因美國新冠肺炎疫情嚴重,駐美國使館自4月6日起暫停領事證件大廳對外辦公,各類證件(包括護照、旅行證)的緊急、特殊申請均需通過電子郵件進行預約,避免發生交叉感染病毒。為進一步做好護照、旅行證服務工作,使館調動人力,逐步擴大申請量,並於8月起試行「雙向郵寄」做法,方便領區中國公民辦理護照、旅行證。期間,使館發現不少申請人未按要求填寫表格、提供合格照片等,延誤了辦理進程。現將出現的常見問題說明如下,請申請人務必仔細閱讀。

一、提前通過電子郵件預約。

為優先滿足有特殊緊急需求申請人辦證需求,駐美使館僅通過電子郵箱接受各類證件申請。駐美使館在「海外申請護照在線預約」網站公布的預約號源係為通過郵件初審者定向投放。自行在線預約的申請無效,自行寄來的郵件將被退回。

有特殊緊急需求的申請人請將個人信息、緊急事由、辦證類型發送至電子郵箱:visaoffice.dc@gmail.com,使館將及時回復。

二、《護照旅行證申請表》填寫常見問題。

(一)申請表內容須填寫完整準確,如無相關信息,請填「無」,不要留空;

(二)如實填寫是否具有外國國籍、是否持有外國護照欄;

(三)聯繫電話和在美居住地址需填寫完整並真實、有效;

(四)如父母已去世,仍需填寫父母的姓名,住址處可填寫「去世」;

(五)需要辦理護照加註的申請人,須在申請表上「姓名加註」一欄準確填寫擬加註的姓名;

(六)兒童辦理旅行證,申請表姓名漢語拼音欄應填寫美國出生證上的英文姓名;

(七)申請表簽名處需手寫簽名。未滿16周歲申請人可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代簽,並註明代簽。

二、其他表格填寫問題。

(一)請嚴格按照初審郵件附件壓縮文件包準備材料,所列文件均需填寫,不要漏填;

(二)請所有申請人認真閱讀《國籍狀況聲明》並手寫簽名(出生在國外或跨國婚姻所生子女申請旅行證除外)。未滿16周歲申請人可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代為填寫,並註明代簽;

(三)所有申請人均需填寫《申請人聲明》。未滿16周歲申請人可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代為填寫,並註明代簽;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還需在監護人意見一欄簽字。

(四)年滿10周歲護照申請人需按要求在《簽名式樣表》簽名。簽名應盡量靠近橫線,但不壓線,字體不要過小或過大,盡量工整。此處的簽名會掃描並製作到新護照上,今後可能會在辦理出入境、外國簽證等事務時與本人實際簽名比對,請務必由本人簽名,不得代簽。因代簽名引發問題責任自負;

(五)年滿16周歲護照申請人需認真閱讀《不採集指紋知情同意書》並簽名;

(六)護照/旅行證遺失/損毀人員,還需填寫《護照/旅行證遺失/損毀情況說明》並手寫簽名。

三、照片要求及常見照片不合格情況。

(一)總體要求:

6個月內紙質近照,背景為白色,彩色照片。須包括申請人整個面部和頭部。面部或背景無陰影。紙質照片必須由照相館沖洗或使用專業照片列印紙列印。不得對照片進行修改,不得使用合成照片。

面部要求:表情自然,雙眼睜開,全部面部特徵清晰可見;可佩帶眼鏡,但鏡片不得有顏色,不得因閃光、陰影或鏡架造成眼鏡輪廓模糊;可佩帶助聽器或類似物品。

頭飾:不得戴帽子或頭巾等飾品,如因宗教原因不得不戴,須確保其不遮擋申請人整個面部。

照片尺寸:寬33mm,高48mm,其中頭部寬度在15mm至22mm之間,頭部高度(從下巴至頭頂)在28mm至33mm之間,頭頂至相片上邊距離在3mm至5mm之間,人臉下顎以下至圖像下邊沿高度不小於7mm。

(二)常見照片不合格原因:

尺寸不符合要求;

照片背景不白,反光、模糊、過暗、污損;

頭部比例太大或太小、頭髮雜亂、遮擋五官或肩膀;

佩戴黑框眼鏡或鏡框太大遮擋眼睛;

紅眼、閉眼、未正視鏡頭;

佩戴耳環、鼻環、項鏈等飾品;

衣領過高或過低,著連帽衫或弔帶;

衣服顏色過淺等。

樣例請見:https://ppt.mfa.gov.cn/appo/page/instruction.html

請注意:為方便申請人順利完成網上預約,駐美使館放寬了上傳照片標準,即使順利上傳,也不代表照片符合制證要求。請嚴格按上述要求列印並郵寄本人紙質證件照,否則將導致制證失敗,使館將請您補寄,延誤證件及時製作。如您網上預約使用的照片與擬郵寄的照片版本不同,請一併郵寄。

四、收費標準、付款方式。

申請人需支付的費用包括三部分:

(一)護照/旅行證申請費:18美元/人

(二)郵寄服務費:5美元/人

以上兩項費用應合計23美元/人支付給大使館。必須使用Money Order或Cashier’s check(不接受個人支票或現金),抬頭收款人應為Chinese Embassy。金額務必準確,不能少也不能多,否則須重新郵寄。

(三)如有姓名加註,首次申請再另行加上5美元/人。再次加註免費。

除以上費用外,大使館不收取其他任何費用,也從未授權任何個人及機構收取額外費用。

(四)郵費。申請人需自行支付將材料寄到使館和回郵所需費用。

五、郵寄申請材料。

(一)請使用有查詢號碼功能的USPS信封郵寄材料(不接受挂號回郵信封,如:Certified、Registered信封)。信封上收件人處必須中文註明「證件申請,郵寄編號 (HZ或者LXZ抬頭的號碼),否則將被拒收。在郵寄前可自行用手機拍攝整個信封的外觀、相關信息及郵寄跟蹤號,以便需要時可快速查找寄來的郵件。

(二)郵寄申請材料時,請務必同時提供填妥地址、預付郵費的回郵信封,大使館將用該回郵信封將新舊證件及申請人提供的其他證件原件郵寄給申請人。注意回郵信封上寄件人地址與收件人地址均應填寫申請人地址,而非大使館證件處地址。

本文由【北美海客生活網】整理編輯,原文轉自中華人民共和國駐美利堅合眾國大使館,若有侵權敬請聯繫我們;圖片取自網路,版權屬於原作者。轉載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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