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17歲少女意外懷孕,墮胎卻被法官拒絕,因為她”GPA成績太差”?!
最近,美國佛羅里達州的兩名法官做出了令人滿頭問號的判決,他們拒絕讓一名17歲的高中女生墮胎,理由是——「她的GPA太低了」
學習成績很重要,這所有人都知道,它能影響未來的學校選擇、職業道路。
但沒人會想過,成績的好壞能和墮胎有關。
根據法庭文件,這個化名叫簡·多伊(Jane Doe,等同於「匿名女子」)的女生與男友戀愛後,意外懷孕,因為年紀太輕,經濟來源不穩定,他們決定把孩子打掉。多伊是未成年人,包括佛羅里達州在內的美國38個州規定,想要墮胎必須告知父母。其中21個州還規定,墮胎前必須得到至少一名家長的許可。
在佛州,多伊不需要提供家長的許可書,但必須提供知情書,可是她的父母都是保守派人士,他們知道後肯定要求她生下來。她的父親曾經說過,除非被強姦,不然墮胎是不可接受的。在詢問了男友的母親後,她發現唯一能合法墮胎的手段,就是啟動一個叫「司法繞行」(Judicial Bypass)的法律程序。
這個法律允許未成年人在不告知父母的情況下自行墮胎,只要她們能說服法官,自己足夠成熟理智,能承擔墮胎帶來的後果。就這樣,多伊走上了希爾斯伯勒縣的巡迴法庭,她說自己詢問了男友的母親(她恰好是護士)以及其他大人,已經了解墮胎的風險。雖然診所拒絕給她提供墮胎相關的信息,但她上網查了資料,把診所官網的墮胎注意事項都看完了。
最後,她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說她還年輕,她夢想高中畢業後進入軍隊,之後去上大學,進入護理行業。她真的不能在17歲就有孩子。法官點點頭,然後拒絕了她的墮胎申請。這個名叫賈里德·史密斯(Jared Smith)的法官在判決書中說,多伊缺乏這項法律所需的「成熟度」,因為她不關心家裡的弟弟妹妹,情感比較幼稚。
他特別質疑多伊的成績,因為她之前說她在學校的成績是B級,但目前的GPA是2.0。「很顯然,B級的成績不等於2.0的GPA,她的證詞要麼是缺乏智力,要麼是缺乏誠實。這兩者都不能得出她成熟的結論。」為了證明多伊不夠成熟,史密斯法官還寫道,「多伊從來沒有承擔過任何經濟責任,她甚至連自己的手機話費賬單都沒有」。
因為這幾個理由,史密斯法官拒絕讓多伊墮胎。收到判決結果後,多伊馬上上訴,由佛羅里達州第二區上訴法院的三名法官審理這個案子。在詳細看了所有法律文件後,法官達瑞·卡薩努瓦(Darryl Casanueva)和蘇珊·羅斯坦-尤阿基姆(Susan Rothstein-Youakim)駁回了初審判決,允許多伊墮胎。
「司法繞行「是她們讓人生重回正軌的救命稻草,可很多人被法官以奇怪的理由拒絕,只因為法官自己的反墮胎立場。在多伊的案子中,反對她的斯塔格爾法官被人發現是州議員凱莉·斯塔格爾(Kelli Stargel)的丈夫。凱莉是佛州反墮胎運動的先鋒,她之前提出過一項法案,禁止懷孕15周後所有的墮胎,對強姦和亂倫也沒有例外。
(凱莉·斯塔格爾)斯塔格爾法官自己也是「父母參與法」的編寫者,這項法律要求父母需要知道未成年女兒墮胎。《瓊斯母親》的記者調查40多個案子中,有法官因為少女沒有和牧師討論墮胎決定,拒絕她的申請。2008年,佛州法官勞爾·帕羅米諾(Raul Palomino)拒絕一個17歲的女生申請,說如果她的天主教父母知道她悄悄墮胎,該多麼痛苦。
2013年,內布拉斯加州法院拒絕讓16歲女孩墮胎,原因是她經濟上依賴養父母,沒有工作,也無法養活自己。雖然父母不在後,女孩靠自己一人養活了弟弟妹妹,證明法院說得不對。法院希望一個「無法養活自己」的女孩成為母親,也更是奇怪。那個女孩上訴後,內布拉斯加州最高法院維持了原判,她沒有多伊那麼幸運。
2000年,阿拉巴馬州法院駁回一個少女的墮胎請求,哪怕她說得很明白,父親說過如果她敢懷孕回家,他會殺了她。最讓人崩潰的案子,發生在阿拉巴馬州一個17歲女孩的身上。女孩照著法律的最高標準,讓自己成為一個完美的墮胎申請人,事先詢問過6名成人關於墮胎的注意事項,其中包括兩名護士、一名衛生部官員,和一名墮胎女性。
在法庭上,她詳細描述了墮胎手術會是怎麼樣的,說出所有手術器械的名字,還展示自己有兩項獎學金和優異的成績單。法官問她是否做好墮胎的心理準備,她回答:「是的,我對這個決定非常堅定」。但法官還是拒絕了她的墮胎申請,理由是她沒有和做墮胎手術的醫生談過。
雖然女孩說過,醫生拒絕與她交流,因為診所規定員工不能在法庭聽證會之前與未成年少女接觸。
「我是一個母親,在我看來,這些人只對一件事感興趣,那就是得到這位年輕女士的錢。」法官如此說道。法庭文件沒提法官的名字。「這是一個美麗的年輕女士,她有著光明的未來,不應該陷入屠夫的圈套。」女孩提起上訴,但是上訴法院支持法官的決定,這個優秀、理性又聰明的女孩只能去生孩子了。
很多法院在推高「司法繞行」的門檻。拉斐特學院的法學教授海倫娜·西爾弗斯坦(Helena Silverstein)調查了三個州後發現,超過一半的法院不知道,或者假裝不知道存在「司法繞行」程序。許多法院職員,包括一名法官,告訴她沒有「司法繞行」這個東西,有的人直接把她介紹到反墮胎機構,讓她去聽那裡的講座。
有法院說,就算上頭有這個法律,他們本地也不執行。2012年3月,密歇根大學的學生複製了海倫娜的實驗,打電話詢問佛州的67個縣法院。結果顯示,超過三分之二的法院都不能,或不願意向來電者提供「司法繞行」的信息。有的保守派官員還要讓事情變得更難。
2014年春天,阿拉巴馬州的共和黨人通過一項法律,允許地區檢察官盤問想要墮胎的少女,原本簡單的聽證會變得更像審判犯人。
(朱利安·麥克菲利普斯)女孩說她不敢生孩子,因為她的父親經常用槍威脅對她感興趣的男生,如果他知道自己懷孕,可能會殺了男朋友。朱利安咆哮著孩子也想活下來,他甚至給那個7周大的胎兒取了名字,叫它「阿什麗寶寶」。安德森法官權衡後,認為少女足夠成熟,能夠自己決定墮胎。朱利安代表胎兒發起上訴,幸好,上訴法院裁定胎兒沒有上訴權,「阿什麗寶寶」就此消失。不過,這起案子激發阿州的另外兩名法官效仿,在所有「司法繞行」聽證會上安排胎兒律師。佛州也有法官這麼做過,在一個16歲女孩的聽證會上,律師說他的當事人是「嬰兒特蕾莎」。包括美國公民自由聯盟、Jane’s Due Process等組織,都在抗議法官的任意裁決,抗議胎兒律師。Jane’s Due Process更是讓幾名從未批准過墮胎申請的法官,移出聽證名單。<但不少媒體表示,從2010年起,要求父母知情的38個州中,有11個州的「司法繞行」程序變得更加嚴格。佛羅里達州、堪薩斯州和內布拉斯加州等5個州提高了聽證會上證據的標準,俄亥俄州和俄克拉荷馬州限制少女只能在特定地方發起申請,亞利桑那州和阿肯色州通過法律,禁止律師和法院工作人員以外的人幫助少女「司法繞行」……隨著美國的反墮胎勢力越來越強大,女孩們註定要打一場煎熬的戰鬥。她們可以準備得很完美,從全A成績單到充沛的手術知識都有,但想要挑錯,法官永遠都能挑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