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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公共負擔新規生效 但先別急著退福利

國土安全部(DHS)移民局(USCIS)在2月24日開始執行公共負擔新規,即「公共負擔不得入境最終規則」(Inadmissibility on Public Charge Grounds final rule)。在新規則下,持有合法身份證件的移民,經常使用醫療補助「白卡」(Medicaid),糧食券(SNAP)或住房補助等公共福利,在一定條件下被判別為公共福利依賴對象,就有可能被列為公共負擔,被列為公共負擔的對象將被禁止獲得永久居留權即綠卡。同時移民局(USCIS)將根據法律的要求,調查非公民的年齡,健康,收入,教育和技能等因素,以確定這些非公民是否可能在任何時候成為公共負擔。

針對公共負擔新規,紐約移民聯盟(NYIC)則發文呼籲,民眾無需過度恐慌,已經在使用公共福利並不代表使用對象一定被會判別為「公共負擔「。紐約移民聯盟建議: 如果會受到影響的公共福利使用對象的子是美國公民,這些對象可以代表自己的子女申請這些公共福利,以減少使用這些公共福利帶來的風險;公共負擔新規沒有追溯性,僅適用於2月24日之後提交的公共福利申請,在此日期前已在移民局(USCIS)提交等待處理的申請,或在規則生效日期前加蓋郵戳寄走的申請,不受公共負擔新規的約束。民眾也可撥打新美國人(New Americans)熱線800-566-7636獲得免費移民法律援助。

(川普政府的公共負擔新規生效在2月24日生效 移民組織呼籲民眾無需過度恐慌 資料畫面)

(紐約移民聯盟(NYIC)呼籲民眾可撥打新美國人(New Americans)熱線800-566-7636獲得免費移民法律援助 來源:紐約移民聯盟)

針對公共負擔新規,華策會(CPC)也公開發文,表示公共負擔新規不會改變移民使用公共福利的資格,若民眾已經獲得醫療補助「白卡」 (Medicaid)或糧食券(SNAP)等福利,公共負擔新規不會剝奪這些民眾使用公共福利的權力,民眾不需要退出公共福利或避免獲得醫療保險補助來規避公共負擔新規。同時華策會建議有疑問的民眾可諮詢市府機構市政311熱線接「ActionNYC」,也可以聯繫社區組織。

2019年,川普政府宣布公共負擔新規,引發諸多討論,新規將公共負擔重新定義:在36個月內總計接受福利超過12個月(一個月內收到兩項福利算為兩個月),領取一項或多項特定公共福利的非公民,其中公共福利包括:任何現金收入福利,補充社安收入(SSI),有需要的家庭臨時協助(TANF),糧食券(SNAP),Section 8住房補助等。有批評者認為,新規針對來自非英語為母語的低收入移民群體,將為這個群體製造更多負擔。紐約州,佛蒙特州,康州和紐約市等多地曾就公共負擔新規,對川普政府提出起訴。聯邦法官還曾簽發命令,規定公共負擔新規在訴訟期間不可在紐約州,伊利諾伊州等地生效。但美國最高法院已經於1月為川普政府執行這項新規則開了綠燈,9名大法官以5比4的票數,駁回紐約的聯邦法官的命令。

本文由【北美海客生活網】整理編輯,原文轉自美國中文網,若有侵權敬請聯繫我們;圖片取自網路,版權屬於原作者。轉載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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