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利好!國家移民局4大出入境新規來了!海外華人更方便了!
據媒體報道,國家移民管理局近日研究制定了《關於加快推進移民和出入境領域「放管服」改革的實施意見》(簡稱《意見》),包括6方面22條具體政策措施,將於2019年一季度之前分期分批實施。
以下4項便利措施,於9月1日起正式實施。
一、內地居民可在全國範圍內異地申請換(補)發出入境證件
申請人可在全國範圍內任一公安出入境管理機構異地申請換(補)發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台灣通行證,申辦手續與戶籍地一致。
經推估,每年約有270萬人次居民享受異地就近換補證件的便利,僅往返交通費用一項每年就可節省支出30億元左右。
二、內地居民可在全國範圍內異地辦理往來港澳台團隊旅遊簽注
申請人持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台灣通行證,可在全國範圍內任一公安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往來港澳台團隊旅遊簽注,申辦手續與戶籍地一致。
近年來,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不斷優化完善管理政策,目前居民可在戶籍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內任一公安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往來港澳台團隊旅遊簽注。
新政實施後,內地居民可在全國範圍內任一公安出入境管理機構按照與戶籍地相同的出入境證件申請規定異地申請往來港澳台團隊旅遊簽注,實現赴港澳台地區旅遊「說走就走」。
三、內地居民辦理出入境證件簽發時限全部縮短到7個工作日
為滿足群眾不斷增長的出國出境需求,過去一階段內,公安部相繼出台相關規定縮短辦證時限。
在此基礎上,國家移民管理局進一步簡化手續、優化審批流程、利用信息科技手段提高審批制證速度,決定將內地居民在戶籍地申請辦理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台灣通行證的審批簽發時限均縮短至7個工作日,最大限度方便群眾辦證出行。
四、為有應急需求的外籍人員提供便利
公安出入境管理機構為遇有以下三種情形的外籍人員提供即時受理審批便利:
對於丟失護照急需補辦簽證出境的外籍人員,憑邀請單位提供的事由說明函件、已確定日期和座位的機(車、船)票即時受理審批;
外籍船員及其隨行家屬急需申請停留證件離開港口城市轉機出境的,憑船舶代理公司擔保函件和已確定日期、座位的機(車、船)票即時受理審批;
外國旅遊團成員急需申請團體簽證分離出境的,憑接待旅行社提供的事由說明函件和已確定日期、座位的機(車、船)票即時受理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