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投資移民開始排期,美國移民律師專業解讀出高招!
謝正權律師 羅厚民律師
前天,即2015年4月13日美國政府正式宣布EB-5投資移民的排期正式開始。根據美國國務院在簽證公告板(VisaBulletin)上公布的2015年5月的中國大陸投資移民配額和排期信息,2015年5月,即下個月,中國大陸投資移民EB-5類別的移民簽證申請(或者I-485申請,如果申請人人在美國的)的截止日(Cut Off Date)是2013年5月1日。許多客戶和朋友都對EB-5排期和上述排期截止日的意義都很感興趣,提了很多問題。位於美國亞特蘭大的謝正權律師事務所的謝正權律師羅厚民律師兩位律師就投資移民排期的相關問題做出專業解答,教你如何理解排期和找出對策。
1、什麼是EB-5移民排期?為什麼會有排期?
謝羅律師:
所謂EB-5移民排期,就是在當EB-5的年度綠卡配額在當財政年度的周期內不能滿足EB-5申請(I-526申請)已經獲批的申請人的需求時,美國政府採取限制措施,使得只有部分I-526已經獲批的申請人可以繼續下一步程序(去廣領館辦理移民簽證或者如人在美國,向移民局遞交I-485申請),而其餘I-526申請獲批的投資人只能繼續等待,直到有資格進行下一步程序的情況。
由於每年EB-5類的綠卡名額只有1萬個,當在一個財政年度內對EB-5綠卡的需求大於固定的綠卡供應數量時,排期就會出現。簡單來說就是每年1萬個綠卡名額不夠用了。
2、這個EB-5移民排期到底是什麼意思?
謝羅律師:
簡單說就是,從2015年5月開始,只有在2013年5月1日之前遞交I-526投資移民申請的中國大陸出生的投資人才能去領取移民簽證,拿到美國綠卡。這個日子之後遞交I-526移民申請書的中國大陸出生的投資人只能耐心等待自己的排隊日子排到。
3、為什麼EB-5移民排期只限於中國大陸出生的投資人?
謝羅律師:
美國移民法分配的EB-5類的全球綠卡名額每年只有1萬個,而中國大陸出生的投資人則佔去其中的八,九成。也就是說中國大陸出生的投資人一直在用別的國家出生的投資人的移民名額。現在全球名額不夠用了,而中國大陸出生的投資人只好等待了。
4、什麼是排期截止日?
謝羅律師:
所謂的排期截止日就是美國政府單方面指定一個確認的日期 (例如前面提到的2013年5月1日),只有在這個日期前遞交I-526申請到移民局的申請人,才可以在I-526申請被批准後進入下一個程序(去廣領館辦理移民簽證或者人在美國的,向移民局遞交I-485申請),而在這個日期之後遞交I-526申請到移民局的申請人,則不能進行下一步程序,需要繼續等待,直到自己的優先日排到。
5、什麼叫優先日?
謝羅律師:
優先日(Priority Date)就是在移民局發放的I-526申請收件收據上會載明收件日期。正常情況下,優先日就是申請人遞交I-526申請到移民局的那一天。早遞交的I-526投資移民申請,一旦被移民局接收,一定有一個早些的優先日。
6、排期截止日和優先日有啥關係?
謝羅律師:
在綠卡名額不存在問題的時候,這兩個日期一般不被重視,因為意義不大。在有綠卡排期的情況下,這兩個日期就顯得非常重要。如果優先日在排期截止日之前,說明申請人已經排到。如果優先日在排期截止日之後,說明申請人還要耐心等待排期。因此,I-526申請被批准的申請人需要將自己的優先日與排期截止日進行比較,優先日早於排期截止日的,可以進行下一步程序,反之則需要繼續等待,直到新公布的排期截止日滿足上述條件方可。
7、排期截止日和優先日有啥不同?
謝羅律師:
每份投資移民申請只有一個優先日。但是排期截止日是每個月都會重新公布一次,每次公布的排期截止日應該不同,或前進或後退。如果每次公布的排期截止日是一樣的,說明排期沒有變化。I-526申請獲批准的申請人需要每個月都關注更新後的排期截止日,對照自己的優先日期,看看自己是否已經有資格進行下一步程序了。
8、如果下個月(2015年5月)的排期截止日是2013年5月1日,可不可以理解為我們需要排兩年的隊才能拿到綠卡?
謝羅律師:
不是的。首先,排期截止日幾乎每個月都在變,無法準確預測前進多少天或者後退多少天。其次,現在移民局要花將近1年半來審批I-526投資移民申請,等你拿到I-526批准書時,你已經等待一年多了,所以如果投資移民排期截止日有規則性地每個月前移,你真正排隊等待的時間有可能不到兩年。如果投資移民排期截止日不規則性地每個月前移,後退或停止不前,你需要排隊等待的時間有可能超過兩年甚至更長。
9、看來,對付投資移民排期沒有什麼除了早點遞交I-526申請外,沒有好辦法!
謝羅律師:
基本正確! 早交申請,早排隊。
10、為什麼說「基本正確?」還有什麼別的辦法嗎?
謝羅律師:
現在的投資移民排期只適用於中國大陸出生的EB-5投資人。如果中國大陸出生的EB-5投資人的配偶不是中國大陸出生的,他/她的投資移民申請則不受投資移民排期。如果投資人有這方面的具體情況的,可以諮詢我們。
11、EB-5排期發生在整個EB-5申請流程的什麼階段?
謝羅律師:
一般而言,如果沒有綠卡排期,一個完整的EB-5申請流程如下:
1. 遞交I-526申請;2. 申請獲批後遞交DS260到NVC進行領事簽證程序或者人在美國的,遞交I-485申請到移民局;3. 通過領事簽證程序獲得移民簽證(如人在美國的,I-485獲批獲得臨時綠卡);4. 憑移民簽證登陸美國,登陸當天即獲得臨時綠卡(登陸當天已成為臨時綠卡身份,具體的綠卡卡片移民局製作後再會寄到指定地址);5. 從登陸那天或者I-485申請獲批那天起算一年零九個月,遞交I-829申請到移民局;6. I-829申請獲批獲得正式綠卡,整個EB-5申請流程結束。
如果EB-5綠卡有排期,那麼排期等待的階段發生在上述第1步和第2步之間,也即I-526申請獲批後,通過領事簽證程序申請移民簽證或者如人在美國的,遞交I-485申請之前。只有I-526申請獲批,同時優先日在公布的排期截止日之前的申請人才可以進入上述第2步。
12、我即將打算遞交I-526申請到移民局,或者我已經遞交I-526申請到移民局,但是尚未批准,現在宣布排期對我有什麼影響?
謝羅律師:
根據我們前面的討論,排期對I-526申請本身沒有任何影響,它發生在I-526申請獲批後,移民簽證或者I-485申請前。宣布排期只是確認了如無政策改變,以後所有的EB-5申請人都會經歷排期這一額外的時間段。如果是謝正權律師事務所的客戶,我們之前給你們的關於申請時間等的預測都已經包含了排期發生的情況,如果不是我們事務所的客戶或者是新客戶,排期的發生會使完成整個EB-5申請流程增加額外的時間,在目前排期倒退兩年的形勢下,我們預測申請人從遞交I-526申請開始到實際獲得臨時綠卡可能需要3年左右的時間。申請人也需要注意,獲得臨時綠卡的時間長短同時受到移民局審批速度,國家簽證中心(NVC)審理DS260的速度,投資移民申請人數以及將來可能的政策變化等多種因素的影響。對於新的申請人唯一最有效的應對就是儘快遞交I-526申請到移民局,儘早確認優先日,佔個好位置。
13、我的I-526申請已經批准,現在宣布排期對我有什麼影響?
謝羅律師:
如果申請人的I-526申請已經獲批,對於人在中國,接下來走領事簽證程序的申請人,只要你在2015年4月30日之前已經收到美國國家簽證中心(NVC)發出的移民簽證費付費通知,你只要及時付費或遞交DS260表格,則排期與你沒有關係,也就是說你不會輪到排期。如果申請人的I-526申請已經獲批,但是尚未收到NVC的移民簽證費付費通知,則應加緊催促NVC在4月30日之前發出付費通知,但是如果申請人在4月30日之前不能獲得簽證費付費通知的,那麼你照樣會輪到排期,需要等到優先日在排期截止日之前才可以進入移民簽證申請程序。
如果申請人的I-526申請已經獲批,對於人在美國的申請人,則應在2015年4月30日之前遞交I-485申請到移民局,否則也會輪到排期,需要等到優先日在排期截止日之前才可以遞交I-485申請。
14、如果我已經通過廣領館面談,獲得移民簽證,或者已經獲得臨時綠卡的,或者即將面臨遞交I-829申請的,排期對我有什麼影響?
謝羅律師:
如前所述只要你已經根據NVC的簽證費繳費通知及時支付了簽證申請費或遞交了DS260表格,或者已經遞交I-485申請到移民局了,在這之後,無論你處在後續的整個EB-5申請流程的任何階段,排期對你都沒有任何影響了。
15、聽說如果投資移民主申請人的配偶是外國國籍,那麼全家就都不會輪到排期?
謝羅律師:
這種說法不準確。 我們在前面已經回答這個問題了。也就是說作為副申請人的配偶,如果其出生地不是中國大陸,是沒有排期的國家或者地區,那麼主申請人可以享受該配額的出生地歸類,按照其配偶的出生地享受該出生地國家或者地區的申請人的待遇,從而豁免排期。例如如果主申請人出生在中國大陸,其配偶出生在香港,那麼主申請人可以享受香港出生申請人的待遇,不需要排期。這裡需要注意兩點,第一,判斷是否要排期的國別標準是出生地而不是國籍;第二,只有配偶之間才可以互相交叉使用對方的出生地,小孩不可以。在上面的例子裡面,父母一方的出生地在香港不能讓出生在中國大陸的小孩豁免排期,而一個出生在香港的小孩也不能使中國大陸出生的父母豁免排期。
16、我的孩子快滿21周歲了,即將到來的綠卡排期對我們有什麼影響?
謝羅律師:
影響很大。按照兒童狀態保護法,孩子的年齡在I-526申請遞交到移民局的那一天會被凍結,直到I-526申請被批准為止。前面我們說到,排期是發生在I-526申請被批准之後,下一步移民簽證或者I-485程序啟動之前。因此排期對快滿21周歲的孩子有直接影響。雖然在I-526審理階段,小孩年齡被凍結,但是在I-526被批准後,年齡會繼續計時,如果有綠卡排期,那麼申請人等待排期的時間需要加到孩子原先的年齡上去。如果加上排期的時間,小孩的年齡超過了21周歲,那麼孩子就喪失了隨同父母一起移民的資格。
17、我還是沒有弄清楚。 能不能再解釋一下?例如,舉個例子?
謝羅律師:
來舉個例子說吧:如果在2015年3月1日,在I-526申請遞交到移民局時(即優先日2015年3月1日),孩子年齡是18歲零7個月,假設該I-526申請於2016年3月1日獲批,這時儘管孩子的實際年齡已經是19歲零7個月了,但是在移民局的計算系統裡面,孩子的年齡還是18歲零7個月,接下來假設在2016年3月,美國國務院公布的排期截止日是2014年3月1日,那麼申請人就需要繼續等待排期截止日向後推進,直到超過2015年3月1日之後,才可以繼續下一步申請移民簽證或者I-485的程序,如果申請人實際等待的時間是16個月,那麼孩子在移民法上的年齡就是18歲零7個月加上16個月,也即19歲零11個月,沒有超過21周歲,孩子可以隨同父母移民。而如果申請人實際等待的時間是30個月,那麼孩子在移民法上的年齡就是18歲零7個月加上30個月,也即21歲零1個月,這樣孩子就超齡了,無法隨同父母移民了。
18、我們辦理移民多半還是為了孩子。現在孩子已經十八九歲了,還來不來及開始申請?你們有什麼好主意?
謝羅律師:
按照目前的申請形勢,我們認為,以遞交I-526申請到移民局的日期為基準線,18周歲以下的小孩可以隨同父母一起移民,他們至少有三年的時間用於等待排期,還是比較安全的。18周歲以上的小孩,為保險起見,建議還是以小孩作為主申請人獨立申請,除非父母也有強烈的隨同移民的意願,而且孩子的年齡不到19周歲,這樣孩子還有兩年的時間用於等待排期,還是有機會的。19周歲以上的孩子,在目前的形勢下,我們不建議隨同父母移民,如果父母一定要作為主申請人,需要做好孩子可能會在排期過程中超齡的心理準備。而20周歲以上的孩子,幾乎可以斷定小孩會在排期過程中超齡,我們不主張讓孩子隨同父母移民,應該讓孩子作為主申請人單獨辦理。
19、我聽說移民排期很難預測。但是我們還是想讓小孩跟我們一起申請。到時候確實不行時,我再將申請轉到孩子的名下。可以嗎?
謝羅律師:
按照目前的規定和做法,你這種想法行不通,I-526的申請人資格是不能轉讓的,除非美國移民局今後另行發出特殊規定。此外,申請資格雖然不能轉讓給孩子,但是孩子到時還是可以作為主申請人獨立遞交一份新申請。
20、我知道孩子的年齡在遞交I-526申請後就會被凍結,那麼在之後,小孩的21周歲的年齡是從那個時點開始繼續起算,又到那個時點終止計算呢?
謝羅律師:
如前所述,孩子的年齡在I-526申請遞交到移民局時被凍結,之後在有綠卡排期的情況下是從I-526申請被批准的那一天開始繼續起算,經過整個排期等待期,直到排期結束,申請人收到國家簽證中心(NVC)移民簽證費付費通知(但需要在12個月內及時付款或遞交DS260表格)或者到申請人遞交I-485申請到移民局那一天,孩子的21周歲年齡計算終止。在這之後無論後面領事簽證程序走了多久,或者I-485申請審理了多久,這些時間都不會再加到孩子的21周歲年齡計算裡面去了。
21、我聽說移民排期很難預測,我現在也不想移民美國。但是為了保險起見,我們還是想讓小孩單獨申請。如果到時候我有想移民了,你能不能把我們加到孩子的申請上去?
謝羅律師:
我們沒有辦法把你們(作為孩子的父母)加到孩子的移民申請上去。如果你想移民美國,可以有兩個途徑選擇:以自己的名義再遞交一份投資移民申請,或者等小孩拿綠卡成為美國公民之後再把你們當成美國公民的父母按親屬移民辦理。
22、下個月EB-5排期倒退兩年。我的I-526申請尚未批准,是不是意味著我需要等待排期兩年?
謝羅律師:
所謂的排期倒退兩年是指美國國務院剛剛公布的2015年5月的EB-5綠卡配額申請對中國大陸出生的申請人的排期截止日是2013年5月1日,也就是說在2015年5月只允許在2013年5月1日前(也即兩年前)遞交I-526申請到移民局的申請人繼續下一步綠卡辦理流程。這種當月只允許兩年前遞交綠卡申請的人繼續辦理下一步綠卡流程的做法,就是排期倒退兩年。但是這並不意味著申請人在I-526申請獲批後實際等待排期的時間需要兩年。因為申請人的實際排期等待時間是從I-526申請獲批後開始起算,直到優先日到達公布的排期截止日之前為止,而前面講的排期倒退兩年的兩年是從當月前推兩年設定排期截止日的做法。舉例說明,假設一個I-526申請於2015年5月1日獲得移民局批准,從遞交申請到申請獲批花了12個月,也即該I-526申請是2014年4月30日遞交移民局的,優先日是2014年4月30日。由於排期倒退兩年,2015年5月公布的排期截止日是2013年5月1日。因為優先日(2014年4月30日)在排期截止日之後,所以申請人面臨排期。從在2015年5月1日I-526獲批起,申請人需要每月查詢當月公布的新的排期截止日。假設排期永遠是倒退兩年,那麼當2016年5月1日的時候,排期截止日會前進到2014年5月1日,這時優先日(2014年4月30日)就在排期截止日之前了,申請人可以進行下一步程序了,排期結束。而從2015年5月1日I-526申請被批準直到2016年5月1日申請人排期結束,申請人實際等待的時間只有12個月。
如果在排期倒退時間不變的理想狀態下,只要用排期倒退的時間減去I-526申請審批所花的時間,就是申請人需要在I-526申請獲批後實際等待的排隊時間。在理想狀態下,I-526審批時間越長,實際排隊時間越短,而I-526審批時間越短,實際排隊的時間就越長,因此真正獲得臨時綠卡的時間長短在今後與審批時間不相關而與排期倒退的時間相關,除非審批時間特別長,長到超過排期倒退的時間,這時的I-526申請一獲批,其優先日就是早於排期截止日的,可以直接進入下一步程序,不用排期。但是從其他類別綠卡排期倒退的歷史經驗來看,排期倒退時間從來就不是一個靜態的數值,它隨著綠卡配額的使用情況會一直變化。排期倒退時間會突然向後或者向前躍進,並無規律可循。
23、不好意思,我還是沒有完全弄明白這個問題,我也不想花時間和腦筋了。你說怎麼辦?
謝羅律師:
EB-5綠卡排期是個簡單又複雜的專業問題。如果你還沒有搞明白這個問題,不用擔心,因為像你這樣的情況大有人在。你需要做的只有兩點:第一,有一個精通投資移民法的美國執照律師,諮詢你的專業律師,依靠你的律師把你的移民申請成功辦好;第二,儘快遞交I-526申請到移民局,爭取儘早取得優先日,佔個好位置。遲疑不定或繼續拖延,只是在耽誤自己和家人移民美國的時機甚至可能增加日後移民美國的成本(一旦美國提高投資移民的資金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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