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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推出《狗和猫权利法案》提案

美国加州一位立法者本月提出一项法案,给加州的狗和猫提供与美国人一样的法律权利和保护–一个正式的权利法案被称为 《狗和猫权利法案 》的提案(Assembly Bill 1881 Animal welfare: Dog and Cat Bill of Rights)赋予宠物多种权利,包括不受忽视和虐待的自由,获得医疗保健、营养食品和适当运动的权利,等等。

这项立法如果成为法律,还将要求每个公共救援团体和动物协会在显眼的地方张贴权利法案,否则将面临250美元的罚款。

推出这个法案的是来自洛杉矶的加州议员米克尔-圣地亚哥(Miquel Santiago),他在一份声明中说:”作为两个狗的主人,我很自豪地撰写了《狗和猫权利法案》,以帮助我们的毛茸茸的朋友过上更快乐、更健康的生活。我们的狗和猫应该得到爱和照顾,《狗和猫权利法案》将有助于告知潜在的收养者,为他们收养的宠物创造一个健康的环境所需要的照顾。”

现有的加州法律规定,如果任何主人对宠物进行虐待或忽视,或没有给予动物适当的关注,就是犯罪。但是,《狗和猫权利法案 》超越了这一点,称宠物是 “有知觉的生命,它们经历着活生生的动物所共有的复杂情感,同时又是每个动物个体所特有的。” 法案不仅关注宠物需要良好的生活环境,还需照顾到它们的精神情感需要。

以下是《狗和猫权利法案》(AB 1881)提案的部分内容:
第14.6节。狗和猫的权利法案
31801
(a) 狗和猫有权不受剥削、残忍、忽视和虐待。
(b) 狗和猫有权利过上舒适的生活,没有恐惧和焦虑。
(c) 狗和猫有权每天接受精神刺激和适当的锻炼。
(d) 狗和猫有权在适当和安全的环境中获得有营养的食物、卫生的水和住所。
(e) 狗和猫有权利获得预防性和治疗性的保健服务。
(f) 狗和猫有权通过标签、微芯片或其他人道的方式被正确识别。
(g) 狗和猫有权接受绝育手术,以防止不必要的产仔。
31802.
(a) 每个公共动物管理机构或收容所、防止虐待动物协会收容所、人道协会收容所或救援团体应在公众可看到的显眼处张贴《狗和猫权利法案》的副本。
(b) 对未遵守本节规定的初犯,不应处以罚款。自第一次违规起60天后,再发生违反本条规定的行为,可处以不超过二百五十美元(250美元)的罚款。
此提案还未经过议会讨论和表决。

本文由【北美海客生活网】整理编辑,原文转自圣地呀GO,若有侵权敬请联系我们;图片取自网络,版权属于原作者。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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