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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金山针对散房新冠卫生防范提要

在新冠病毒(COVID-19)大流行的情况下,旧金山公共部门于3月10日,在加州健康与安全法第101040、101085和120175条的授权下,发布公共卫生令。

此命令发布生效后,即在旧金山行政法第41章的定义下,所有住宅旅社的业主和/或运营管理者都必须立即遵守《环境清洁基本标准》。

《环境清洁基本标准》即是2020年3月旧金山公共卫生部门因应新型冠狀病毒在公司、学校和散房(SRO)环境清洁基本标准制定的最基本的卫生清洁步骤。

这项针对散房楼宇的规定,将由旧金山公共卫生局及旧金山楼宇检查局联合执法。来自这两个部门的检查员将上门进行相关执法。他们在执勤时将会随身携带市府职员证及执法部门金属执法徽章。

检查员在执行他们的工作时,其首要目的是协助散房楼宇负责人/业主/管理人遵守这项卫生命令下的相关规定,当中包括但不限于:

1、需要在所有大厦内的公用空间进行最少每天3次的清洁,散房楼宇的负责人需要使用市政府提供的中英文版本的表格记录相关清洁情况;

2、必须在公用空间(例如大堂、厕所、厨房等)提供液体肥皂(请勿使用固体肥皂)和酒精洗手液;

3、在大厦主要出入口张贴这项命令的英文和中文版本;

4、向大厦所有住客提供有关这项命令的副本;

5、需要在厕所提供液体肥皂,如果厕所没有配备洗手盆,则必须提供酒精洗手液;

6、浴室必须提供酒精洗手液;

7、厨房必须提供酒精洗手液;

8、居民在大厦内公用空间需尽可能与邻居保持6呎社交距离,并且应配戴口罩或以衣物遮掩口鼻。

应急管理局代表吴毅表示:“市政府紧急协调中心非常关注这项针对散房大厦之命令可能带来的挑战,因此希望透过不同渠道向散房业主及居民讲解相关要求,以保障散房居民健康。”

本文由【北美海客生活网】整理编辑,原文转自金山在线,若有侵权敬请联系我们;图片取自网络,版权属于原作者。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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