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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父母弟弟辦綠卡,收3-4萬刀的好處費,過分嗎?

網上有個熱帖,一位網友詢問,自己幫助父母特別是啃老的弟弟辦綠卡,收幾萬美元作為「好處費」,到底算不算過分?

網友原帖:

其實10年前我給過他們20多萬人民幣,合計3/4萬刀的樣子,當時說好是「買斷費」了。後來因為其他原因,偶有聯繫,但是基本我是不怎麼給錢;後來都是我公婆給的,林林總總也有小几萬人民幣吧。我最近也正好想買個房子,算是比較大的開銷,當然也不缺這3/4萬。但也算有個理由吧。

縣城農村女,家庭重男輕女。

弟弟基本沒工作,啃老;

弟媳縣城小學老師;

他們拿我的錢買了縣城的房子,他們現在手上有三套房子了,有些房子是他們自己的錢買的,當然他們很窮,過的很拮据(但是喜歡買房子)。

沒有房子,估計我弟媳也看不上我弟。

我其實是不想幫他們申綠卡,我確定他們會捨不得這點錢換綠卡(眼界不行,沒辦法)。我弟目前不同意,罵我說什麼,「有綠卡有什麼了不起,還不是人家的二等公民」。

我說,「拒絕可以,我只是不希望若干年後,你小孩恨我不給申綠卡。我要讓他知道,在一套農村縣城房子跟綠卡之間,是他爸爸替他選擇了縣城的一套房,希望他以後不要恨你。

況且,我已經給過買斷費了,你們也同意了,名義上就不是你們家的女兒了。現在又要借著女兒的名義來申綠卡,自然要把以前的買斷費還給我。」

這位網友想問問大家,這種情況之下,跟弟弟收3-4萬刀的好處費,過分嗎?

看完這個貼子,網友們有很多疑問?

有網友說 :一邊抱怨自己吸血,一邊你居然讓公婆給娘家繼續給錢?

對此這位原博主說:是公婆自己要給的,我也沒辦法,憑我自己的性子,早就跟父母弟弟絕交了。

也有人詢問:為什麼20萬人民幣就能買斷父母的贍養?

原博主稱:是他們總是要錢,然後共同雙方商量了個買斷費。大家都同意啊。他們工資很低,我媽沒工作,我弟沒工作,全靠我爸一個月三千塊。所以買斷費對他們來說是一筆巨款。

原博主還發了幾個原生態的家庭片段,引來網友一片熱議。

比如博主說:我弟想辦綠卡,他以前就問過我,說能不能出三十萬讓他老婆來美國生娃再者,我拿全獎的時候,我媽還要我跟我弟假結婚,f2我弟來美國。

看到這裡大家可能似乎終於看明白了:就是原博主以前受不住父母和弟弟老要錢,給了20萬人民幣所謂「買斷」了親情,以後雙方敬而遠之,現在弟弟想辦綠卡,樓主想讓弟弟還回來「買斷錢」,大家覺得這個錢要的過分嗎?

本文由【北美海客生活網】整理編輯,原文轉自華人生活網,若有侵權敬請聯繫我們;圖片取自網路,版權屬於原作者。轉載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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