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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破產人士到億萬富翁!這個美國CEO分享了4條「發財」的消費原則

很多人都知道如何賺錢,但這只是致富的一小部分。你還必須知道如何隨著時間推移讓財富倍增,以及如何支配你的錢。 

從破產人士到億萬富翁!這個CEO分享了4條「發財」的消費原則

Cardone Capital首席執行官格蘭特‧卡爾多(Grant Cardone)是美國一名傳奇富翁,曾經從一名破產人士一躍成為百萬富翁,更不時出書分享致富之道。卡爾多目前經營多家私營公司,持有規模約36億美元的投資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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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卡爾多在財經網站撰文表示,在他獲得數萬美元的凈資產之前,花了20年的反覆試驗。自己必須嚴格遵守紀律,並將儘可能多的錢投資於創收資產。

他分享了年輕時遵循的四個非常規理財和消費原則,這些「底線」幫助他致富:

1. 除非你可以省兩倍價格 否則不要大宗購買 

卡爾多寫道,自己的一些朋友一旦開始賺到更多的錢,他們就會買各種豪華汽車、船、高端奢華的旅行來犒勞自己。

「但我給自己定了一條規則:為了買一塊昂貴的手錶,甚至是一棟房子,我必須把這筆支出存起來。這讓我不會在某件事上超支,同時也讓我有時間考慮我是否真的需要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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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爾多沒有將現金用於對整體生活質量影響有限的一次性大宗購買,而是專注於將收入用於改善自己事情上。

2. 不要購買任何可以租到的東西 

卡爾多表示,在努力成為百萬富翁的過程中,他唯一會購買的大件物品是可以增加現金流的物品,例如可以出租的商業物業。

「我從來沒有買過任何我可以租用的東西——比如主要住宅或汽車——這樣我就可以避免更高的每月房貸和維護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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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例說,2012年,他賣掉自己的房子,迄今在出租屋裡住了將近10年。此舉省下更多錢來投資於賺錢的房地產。卡爾多說,直到今天,他仍然租車開。但從不將租約延長超過24個月,即使更實惠也不這麼做。因為兩年內會發生很多變化,他盡量避免被一輛不能滿足自己需求的汽車困住。

3. 不要為了別人的評判而花錢 

卡爾多表示,即使自己買得起東西,也不是為了令別人有好評判而買的。

相反,他以更高利率投資並私下積累財富。「即使我現在有錢買昂貴的東西,我仍然認為自己相當節儉。我不看重華而不實,我盡量量入為出。」他說。

4. 只花被動收入 

卡爾多寫道:「如果我每年從工作中賺取100,000美元,被動收入為20,000美元,我會盡量只花20,000美元在基本生活費用之外的東西上。

被動收入(Passive Income)是不需要花費多少時間和精力,也不需要照看,就可以自動獲得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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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爾多表示,現在,他從自己創辦的18家公司以及擁有的12,000套公寓單元中獲取收入,這些都是被動收入。

最後,卡爾多表示,所有這些規則都需要自律,而且它們可能並不適合所有人。有時候,他也會想,為什麼工作這麼努力卻不能享受自己的勞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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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因為我遵守這些規則長達20年,我已經成功度過了幾次重大(經濟)衰退和全球(疫情)大流行。」他說。

本文由【北美海客生活網】整理編輯,原文轉自168趕集,若有侵權敬請聯繫我們;圖片取自網路,版權屬於原作者。轉載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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