贊助商家(廣告位:+1678-685-8086)

小偷零元購法官零元放!膽大毛賊70寸電視直接往外搬,可一個超市偷了22次

美國「零元購」已經到了多麼瘋狂的程度?

在西海岸作為加州「老鐵」的華盛頓州首府西雅圖,一名黑人小偷慣犯直接從商場里搬了一台70英寸的電視機當著保安的面大搖大擺的走出去,而更匪夷所思的是在警察將其逮捕後,法官竟然拒絕了檢察官的保釋金要求,然後把他給放了!儘管這個小偷的犯罪記錄可以追溯至1985年!

據當地媒體公布的一段監控錄像顯示,2021年12月22日,現年55歲的約翰·雷·洛馬克 (John Ray Lomack) 在Target商場的瞧上了幾台LG的大電視,在環顧周圍一圈後,他從口袋裡掏出工具開始剪斷將三台電視包裝盒捆在一起的塑料帶。

過程中,不僅有顧客從他身邊經過,也有商場的工作人員經過,但沒人注意到他手裡偷偷的小動作。

在成功拆下來一台電視後,洛馬克找了一個超市手推車把電視放在裡面,然後一路往電梯走去,在快到電梯口時,他的黑色褲子滑到了腳腕,露出了裡面的另一條褲子,但他沒有停下來提褲子而是繼續往前走,這滑稽的樣子引起了正好出電梯里出來的商場保安的注意。

當他重新穿好褲子從電梯出來時,更多的保安圍了上來。

洛馬克試圖強行把電視機搬出商場,一名黑衣服的保安與他發生了爭奪。

爭奪中電視機掉在了地上,而與他爭奪的保安則被另外一名穿短袖的保安給拉開了。

雙方就這麼僵持一直走到了商場門口,黑衣服保安仍然試圖阻止洛馬克離開,商場里購物的人們紛紛停下腳步,被眼前的犯罪現場驚呆了。

在經過了又一輪的推推搡搡後,洛馬克終於把電視機給推到了商場外面。

帶著電視機離開的洛馬克最後被趕到現場的警察逮捕。他們建議他「放棄財產」遭到拒絕,他聲稱自己購買了這件物品——價值近750美元,售價為600美元——但無法提供任何收據。

警察試圖逮捕他,但遭到反抗,隨後發生了「身體鬥爭」,並終於將他戴上手銬,其中一名警察「立即認出洛馬克是因多次盜竊而擅自闖入被禁止進入商場的人」。

過去三個月他已經偷了這家Target商場22次!自 10 月以來從這個商家盜竊了價值 6000 美元的物品。

 

去年10月18日,洛馬克行竊被捕後,就曾收到了非法侵入令被禁止進入Target商場。

警方隨身錄像顯示,洛馬克拒絕接受商店的禁令。

「我不想和你說話,夥計,」他告訴警察,並指責他們是種族主義者。

警察警告他,如果他回到商店並試圖偷竊,他將面臨「真正的後果」。

「我什麼都沒偷,夥計!」洛馬克回應道。「我沒有盜竊任何東西。我不會再回到商店了。」

他最終被警察拘留,後來被指控盜竊。金縣檢察官要求法官將洛馬克定一個5000美元保釋金,並指出他在1985年起有32起案件的案底,還被判至少18項重罪和輕罪指控。

但是在洛馬克被捕的第二天,12月23日,法官庫林德·迪隆(Kuljinder Dhillon)沒有理會檢察官的這些請求,而是以自己的個人擔保以「零保釋金」釋放了洛馬克。

據KTTH廣播電台報道,迪隆對其他像洛馬克一樣無家可歸的嫌疑人一直很寬容,去年她還曾將一名被指控挖西雅圖警察眼睛的嫌疑人的保釋金從25000美元降低到1000美元。

儘管被法官給放了,但檢察官仍設法對洛馬克提起了訴訟。

本周三,洛馬克的案子再次送上法庭,這一次的法官是梅琳達·楊(Melinda Young),然後他再次在「零保釋金」的情況被釋放。楊也是一個極其「善良」的法官,她去年6月將一個被控襲擊和搶劫的無家可歸男子的保釋金從20000 美元降至5000美元。

在洛馬克最近一次獲釋之前,公設辯護律師協會公平正義項目的主管吉吉·黃(Gigi Huang)還致信法院,稱他是「模範居民」。

然而,金縣檢察官提出了相反的觀點,理由是對洛馬克的「重複行為模式」感到擔憂,並辯稱「他對社區構成威脅,如果獲釋可能就會消失不見」。

檢察官辦公室發言人凱西·麥克納特尼(Casey McNerthney)說:「我們還擔心,他不太可能回到法庭,因為他有著廣泛的犯罪記錄,其中包括30多起案件的逮捕。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在本案中辯稱他應該被關押在監獄裡,並且在之前的案件中一直在辯稱這些擔憂。」

洛馬克的犯罪歷史
2021 年 12 月 22 日:入室盜竊 – 視頻中的事件2019 年 6 月 17 日:販運可卡因2018年12月14日:虛假報道2018 年 7 月 3 日:虛假報告2016 年 11 月 7 日:持有可卡因2015 年 3 月 13 日:持有可卡因

2015 年 2 月 11 日:銷售可卡因

2015 年 1 月 30 日:持有可卡因

2014 年 11 月 6 日:盜竊

2014 年 7 月 5 日:販運可卡因

2010 年 11 月 10 日:持有可卡因

2010 年 7 月 20 日:請求擁有可卡因

2006 年 5 月 22 日:逃脫

2005 年 12 月 14 日:盜竊和襲擊

2005 年 11 月 23 日:持有可卡因

2005 年 10 月 1 日:持有可卡因

2004 年 6 月 3 日:持有可卡因

2003 年 3 月 1 日:持有可卡因

2003 年 1 月 10 日:持有可卡因

2002 年 11 月 4 日:持有可卡因

1995 年 8 月 30 日:販運可卡因

1995 年 8月 22 日:FTA 引用

1994 年 3 月 12 日:縱火

1994 年 3 月 7 日:企圖持有可卡因

1994 年 2 月 2 日:嘗試 VUSCA

1993 年 2 月 4 日:PWI 可卡因

1992 年 2 月 4 日:毒品走私

1990 年 8 月 27 日:盜竊和拒捕

1990 年 8 月 25 日:入室盜竊

1989 年 1 月 18 日:擁有被盜財產

1989 年 17 月:DWLS

1989 年 1 月 13 日:襲擊

1988 年 11 月 28 日:入室盜竊

1988 年 10 月 31 日:妨礙執法人員

1988 年 6 月 18 日:DWLS 和拒絕向官員提供信息或與官員合作

1987 年 12 月 30 日:搶劫未遂

1987 年 9 月 27 日:盜竊未遂

1987 年 9 月 6 日:擁有管制用具和皮下注射針頭/注射器

1985 年 1 月 22 日:盜竊

洛馬克獲釋之際,很多人認為法官、檢察官和城市領導人在打擊犯罪方面採取的措施過於軟弱。

與此同時,當地Target的工作人員稱,該商場每10 分鐘至少就會被偷一次。無家可歸的男人和女人湧入商場並偷走他們能偷的東西。在西雅圖,他們大多數不會因盜竊而被逮捕、登記或指控。

上周日,KTTH廣播電台在位於西雅圖2街和 Pike Street 的Target商場採訪時,12分鐘內就看見保安攔住了兩個小偷。

上午 11 點 44 分,第一名男性小偷拿著疑似家用清潔劑的東西走出電梯。他顯然沒有付款,因為頂層的收銀台在商店的另一端。一名警衛將他攔住,收走了噴霧,他們會沒收幾件被盜的物品,但小偷總還能帶走至少一件物品。

緊接著上午 11 點 56 分,在二樓,一名工作人員與一名女性小偷發生對峙。女小偷在保安監視下被迫從包里拿出偷來的衣服。隨後,保安將女子帶出,而她一直在大聲辱罵。

在商場內,迎接顧客的都是空蕩蕩的貨架,能鎖的全都鎖起來了,有些物品也不在店內出售。

在電子產品區,一個標籤通知顧客:「為了我們的客人和團隊的安全,我們目前不激活預付費手機。」

另一個標籤說顧客不能在店裡取走遊戲機。「為了我們客人的安全,PlayStation 5 和 Xbox Series X 遊戲機只能在 Target.com 和 Target App 上通過 Order Pickup 和 Drive Up 購買,」標籤上寫道。因為顧客很可能在離開商店的路上被搶劫。

小偷「零元購」,法官「零元放」,屢抓屢放,屢放屢抓,這魔幻的一幕不僅在西雅圖,也正在美國各地上演。

本文由【北美海客生活網】整理編輯,原文轉自聖地亞Go,若有侵權敬請聯繫我們;圖片取自網路,版權屬於原作者。轉載請註明出處!

相關商家(廣告位:+1678-685-8086)

您可能還喜歡...

發表回復

您的電子郵箱地址不會被公開。 必填項已用 * 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