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綠枕巾引發的血案「
故事還要從一場
中美跨國戀愛說起
曾經有一個家住Montrey Park的64歲的黃錦興,妻子過世,家中有兒子女兒,在美國有車有房。他通過徵婚廣告,認識了家在廣州的對象,名叫歐梅,從此就你來我往,打電話談戀愛,從而互相產生了好感,談起來遠距離戀愛。
戀愛了幾個月,大叔就從洛杉磯飛去了廣州,在歐梅家裡住了一個月,兩人甜甜蜜蜜的談了一場戀愛,決定在國內登記結婚。
聽到這裡,一切都是順理成章…
然而
當兩人在廣州家中洞房之夜時
黃錦興發現
咦,怎麼婚床不是
傳統的紅床紅被
新婚的妻子歐梅,
給他鋪了黃色的床和一對綠色的枕巾
當時黃錦興心裡mmp了
這,歐梅這是要綠我???
「我都和你結婚了,肯定會忠誠於你,現在咱倆都睡在了一張床上,你還懷疑我給你帶了綠帽子?」
大約8個月之後,黃錦興又回到了廣州,還和老婆一起去澳門旅遊,但期間又聊到了綠帽子的話題,黃錦興老覺得老婆歐梅外面有人,但又沒有任何證據。
之後的一年,兩人繼續過著異地婚姻,但電話也越來越少了,「綠色心結」讓黃錦興的感情淡了許多,他們之間彷彿只剩下了婚姻的形式…
又過了幾個月,使館終於通知,歐梅的結婚綠卡下來了!
歐梅非常開心,立刻購買了機票,決定奔赴美國於黃錦興團聚。
覺得妻子「不忠」,兒子反對,起了殺心
一直因為「綠色」對妻子耿耿於懷的黃錦興,又收到了來自兒子方面的打擊!
黃錦興的兒子,本來就和老爸同住,但一直反對爸爸二婚,當聽到後媽要來美國和他們同住時,兒子執意搬出去住,這對黃錦興的打擊很大。
在他的心目中,妻子歐梅已經「背叛」了他,而且還因為「不忠」的妻子,這下又失去了兒子……
所以歐梅來美國的那天,黃錦興都不願意去機場接她,而是推脫身體不好,讓朋友幫忙接人。
朋友幫黃錦興把新娘接到家中,回家之後老公和歐梅Hello了一句,沒有擁抱她,也沒有親吻,就徑直進到屋內。黃錦興甚至連午飯都沒準備,更沒有到餐廳為新娘接風的意思,妻子歐梅已感受到氣氛不對,最後只能自己下了一碗麵條充饑。因為旅途勞累,兩人沒有說啥就草草休息了。
妻子歐梅到美國的第二天晚上,丈夫黃大叔和妻子行了房,」經過兩次綠枕巾事件後,讓黃錦興萬萬沒想到的是,他的妻子竟然把那對綠枕巾又帶到了美國!
並且就是在兩人剛剛溫存一番後,再次展現在自己的眼前。一時失去理智的他再也壓不住心中的嫉火,他堅信妻子明擺著是在向他示威,甭管之前如何解釋的清清白白,但把綠枕巾「故意」帶到美國不是給自己戴綠帽子是什麼!?
之後歐梅說一起洗個澡吧,黃錦興說你先洗吧,於是歐梅獨自來到浴室洗澡。
就在她低頭洗頭髮時,感覺到淋浴噴頭突然砸到頭上,但緊接著就是兩下、三下地重重擊在自己的頭上,鮮血立刻伴隨著淋浴順著額頭留下……
她立刻意識到,這不是噴頭脫落,而是有人在用噴頭砸她的頭!!
她抬起頭來,站在她眼前的,正是她跨國苦苦來尋找的丈夫黃錦興!
而他兩手各攥一把剪刀,朝著她的胸前一通亂刺,她頓時就變成了一個血葫蘆!
歐梅本能地從黃的手中搶奪剪刀,由於用力過猛,兩把剪刀的把都被折斷,歐梅奪路逃向客廳,結果發現房門早被黃錦興反鎖,根本無法逃脫。
她又轉身向後門衝去,被堵在身後的黃錦興用水果刀連刺數刀,兩人在被鮮血覆蓋的地板上多次滑到,歐梅一邊爭奪黃手中的水果刀,一邊拚命地站起身來往外逃,黃錦興又操起12吋長的切肉刀在歐梅的身後猛砍……
黃家後門小路剛好有一輛轎車路過,開車的白人女性看到一個女的「身穿紅旗袍」從住宅後門跑出,向她揮手求救,等這名女子拉開車門,坐在她身旁時才發現,那根本不是什麼「紅旗袍」,而是這名女子渾身是血,全身赤裸地在逃命啊!
司機趕緊打電話報警,並載著歐梅逃出紐馬克西路(W. Newmark Ave)沖向蒙特利帕斯(Monterey Pass Rd)路口……幾分鐘後多輛警車先後趕到,救護車將歐梅立刻送往附近醫院緊急搶救。警方趕到後,犯罪嫌疑人黃某被當場逮捕!
行兇後的黃錦興說他不怕,他更不怕坐牢,他本來就孤苦伶仃,與坐牢沒有區別。他還一再聲稱,歐梅外面有男人,自己做了烏龜,後悔沒能殺了她!至於他懷疑歐梅有外遇,外面有男人證據,在筆錄錄音時,黃錦興沒有具體指出。
案發民宅
那名救助歐梅的白人女目擊者,和歐梅分別以證人的身份,將上述血案的經過還原給了14名陪審員。
案發民宅
當天首先出庭作證的是急診外科醫師,面對洛縣檢察官杜蘭(Percy R. Duran )緊逼發問,一再表示受害者杜梅「沒有致命傷」。
外科急診科醫師布朗斯頓(Paul K.Bronston)當天作證指出,他對受害者歐梅傷情報告做過細緻研究,歐梅受傷30餘處,若再深入或再用力些,可能就有危險,但歐梅很幸運,在他行醫多年中,這是很鮮見的身體傷害例子。
檢察官杜蘭對布朗斯頓所說的「危險」,開始緊追不捨,認為危險是否意味對受害者生命有威脅。
布朗斯頓表示,他用危險一詞,完全是按照職業醫生慣常對患者描述,但並非就是指她生命危險。同時他指出受害者歐梅的傷情,需要到急診室(Emergency)包紮,但無須做進一步手術,這也說明並未有危及生命的情況。至於檢方所說的用縫多少針,來說明受傷輕重,是否危及生命,「顯得很不專業」。
僅僅因為一條綠色枕巾,就懷疑妻子給自己戴了綠帽子,在毫無證據的情況下,僅憑個人想像就要將「不忠」的妻子殺害,還因為沒能得逞而感到「後悔」,如此荒唐的故事情節,不論是陪審團還是在場的媒體記者,聽了後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最後經過幾輪審判,本案在帕沙迪納高等法院被法官柯提斯(Curtis A. Kin)判處15年至終身監禁。「黃錦興32刀砍妻案「終於塵埃落定了!
砍妻案被告黃錦興被判15年至終身監禁。(警方提供)
自此,洛杉磯人民都知道了這起案子。
跨國談戀愛,可真的要小心,
保護愛情,拒絕綠色!
撰文:洛城一姐
ref:abc news,僑報等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