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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美國綠卡的八種途徑之一 親屬移民

條條大路通羅馬,路都是人走出來的,美國移民局有八種方式給你綠卡,總有一條道適合你走。

  • 通過家庭移民獲得綠卡
  • 通過就業獲得綠卡
  • 作為特殊移民獲得綠卡
  • 難民或政治庇護綠卡
  • 人口販運和犯罪受害者綠卡
  • 虐待受害者綠卡
  • 其他類別綠卡
  • 通過註冊表獲得綠卡

此篇講最最容易的綠卡之路:

美國公民直系親屬移民


圖片源於網路

如果你是美國公民的父母,美國公民的配偶,或者美國公民的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你可以選擇家庭類移民方式來獲得美國綠卡。這種移民方式無配額無排期,直接快速。具體簽證類型有:

  • 美國公民配偶移民 (IR-1)
  • 美國公民21歲以下未婚子女移民 (IR-2)
  • 美國公民在境外領養的孤兒 (IR-3)
  • 美國公民在國內領養的孤兒(IR-4)
  • 美國公民父母移民 (IR-5)

如果你不屬於上述任何一類,不要緊,美國移民法替美國公民想的十分周到,移民局開通了未婚夫/未婚妻簽證 K-1/K-2 簽證。

K-1簽證的目的是讓居住在美國以外的外國未婚夫/妻來到美國與美籍未婚妻/夫完婚。

持K-1簽證進入美國的美國公民的未婚夫未婚妻,必須要在入境之後90天內和申請你的美國公民完婚並且只能和申請你的美國公民結婚(不可另投他枝),然後就可以申請在美國進行身份調整。

只要婚姻真實, 身份調整申請很容易。

得到批准後,申請人就拿到綠卡。

不僅你自己可以K-1簽證來美國,你還可以帶著你的嫁妝帶著你的子女來。

K-2簽證是為外國未婚夫/妻的未婚子女(21歲以下)到美國來而提供的一種簽證。

這種簽證的目的是讓K-1持有者的子女在等待K-1父/母和美國公民完婚期間隨其K-1父/母居住在美國。

一旦K-1父/母和美國申請人完婚,K-2簽證的持有者就可以申請身份調整。

總之,只要你婚姻真實,K-1, K-2是拿美國綠卡的捷徑。

萬一嫁錯了或者娶錯了被家暴了,或者你家門不幸出了逆子,你並非就走途無路,美國移民法給你一條自救之路:你可以自己申請VAWA 綠卡。

自我申請人可以是美國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的被虐待配偶,美國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受虐待的兒童(未婚,未滿21歲),美國公民受虐待的父母 。

知識改變命運,知道了你的選擇,你就有選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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