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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30歲啃老族被爸媽告了 法院:搬出去

美國紐約州北部的一戶尋常人家裡,就常年住這樣一個無所事事的兒子,而他還對外宣稱自己是一名生意人。近日,他的父母終於難以忍受,一紙訴狀把他告上了法庭。而法庭的判決也站在了家長一邊:兒子必須在6個月之內搬走。

據美國ABC新聞消息,30歲的邁克爾·羅通多(Michael Rotondo)曾經營過一個網站。但他於8年前失業,從此便回到父母家中「啃老」度日。

他的雙親馬克和克里斯蒂娜(Mark and Christina Rotondo)也已忍了很久了。自今年2月2日起,他們更連續寫了5封書面通知,勸告邁克爾早點走出家門、自立門戶。直到3月30日,兒子還沒有任何動靜,他們便到當地法院詢問他們是否能驅逐兒子。他們得到的回復是,由於兒子是家人,因此要需要找最高法院進行審理。

於是,他們最終把兒子告上了紐約州最高法院。

「啃老」的邁克爾·羅通多  ABC視頻截圖

美國CBS新聞稱,22日,羅通多夫婦在法庭上公開展示了這些信件。不過,他們至始至終沒有闡明想趕走兒子的具體理由。

「在和你母親討論後,我們一致決定讓你馬上離開這間房子。你有14天的時間準備,之後就不準回來」,2月8日的信上如是寫道。

「你被驅逐了!」2月13日的信上說,「到目前為止,你一直是我們的客人,沒有任何租約或協議,你無權在我們不同意的情況下還留著這裡。」

《時代周刊》稱,直到上庭,邁克爾還是不以為然。在父母和記者的眾目睽睽之下,他和法官唐納德·格林伍德(Donald Greenwood)當庭吵了30分鐘,稱自己不想和父母直接協商溝通。

最終格林伍德(Donald Greenwood)裁定,邁克爾既沒有好好補貼家用,也沒有幫忙做過家務,他在6個月之內必須搬離父母的家。羅通多夫婦的律師也可以起草一份「逐客令」。「對以後需要自食其力的人來說,6個月的時間應該很合理。」

邁克爾自稱他在外面有生意  圖源:推特

所以,邁克爾將會重新上訴。

據了解,邁克爾其實還有一個年幼的兒子,但已經失去了監護權。

去年,邁克爾也在百思買(Best Buy)短暫打過工,但由於周六的一次曠工便遭到了開除。他曾將百思買告上法庭,要求賠償自己33.85萬美元。目前,此案還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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