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反砍案,在美国法律下没有人好欺负!
还记得这个经典街机游戏吗?有些“菜鸟”玩家会主动拿武器挑事儿,结果却被对方砍死,完美诠释了送装备又送人头的最高境界。
这个游戏的真人现实版就是近期网上争议不断的昆山砍人事件!
这起恶性砍人事件发生在8月27日江苏昆山,一辆宝马车突然越线闯入非机动车道,撞上直线行驶的电动车,随后,宝马车上的纹身男下车便拳打脚踢,见电动车男子没还手,纹身男越大越起劲,回车上抽出长刀,朝电动车男乱砍。
在追砍过程中,纹身男突然跌到在地,电动车男趁机夺起长刀,砍向纹身男。
最终纹身男抢救无效身亡,电动车男没有生命危险。
事发后,昆山市检察院连夜提前介入,电动车男被视为“犯罪法嫌疑人”被控制。
试想一下,如果不是纹身男把刀弄落了地,如果不是电动车男捡起落地长刀,最终的丧命的一定是电动车男,然而反转就在一线之间,原本的“受害者”变成了“犯罪嫌疑人”,而原本的“犯罪嫌疑人”,却变成了“受害者”。
“正当防卫不是靠还击,而是靠跑”
电动车是否还有活路?
这起事故之所以受到这么大关注度,是因为目前中国法律界对电动车主的自卫行为定性,依然“生死未卜”,一些官方的声音,更是让人摸不着头脑。
事发两天后,8月29日,江苏省检察院官方称:
“在遇到伤害时正当防卫不是靠还击,而是靠跑。”
“以暴制暴不被法治社会允许,刀戳向你的时候,你不能戳回去,只能跑。”
(目前该微博已经删除)
试问面对一把举起的刀,如何要求一个人进行冷静的思考?!
如果按照这个“不靠还击、只能靠谱跑”的逻辑来说,电动车主一旦拿起了刀就被判防卫过当,甚至还可能背上故意伤害罪的危险了。
情况一:电动车主不捡起地上那把刀,选择逃跑,继续被社会哥追砍至死。
情况二:电动车主砍下这第一刀,如果社会哥往车里逃,电动车主这时候放下刀,不在追击,可能还属于正当防卫。
但是谁能保证社会大哥车里不有第二把刀呢?或者直接开车撞死电动车主?如果人没死,两人被警察带回去审讯,社会大哥就会清楚记得电动车主的模样和个人信息,日后再带着一帮兄弟继续追杀他,甚至威胁他的老婆孩子。
所以现在怎么看,电动车主几乎都没有啥自保的办法了。
老实人遇上社会哥,为给自己一条生路,就上演了流氓被英雄反杀的偶然又经典的一幕。这个“惩奸除恶者”是否会承担刑事责任也是民众最担心的问题。
中国《刑法》对“正当防卫”有这样的限定:
对于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犯罪,采取的防卫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如果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负刑事责任。
但是,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伤害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最新修订版]
而现实中,中国裁判文书网上100份以“正当防卫”为理要求轻判的二审(终身)裁决书中,仅有4份被法院认定,其余20份被判防卫过当,76份被判故意伤害罪。
大量防卫过当的判决,背后真实暴露了中国自卫法不完善的客观存在!
被抢了车位,直接开枪击毙
在美国都能算“无罪”?
如果这事在美国,那情况就简单很多,多起事件都一边倒的保护了“正当防卫者”。
下面我们来看看美国发生的几起类似案例:
1、美国残疾人争抢车位事件
2018年7月美国弗罗里达州一个便利店外,两名男子因为争抢残疾人车位发生争执,47岁的白人男子质疑28岁的非裔男子没有残疾人身份,却占用了残障车位,
非裔男子气急败坏将白人男子推到在地,白人男子受到伤害后为反击,向非裔男子开枪,非裔男子不治身亡。
对此案件,佛州警方并没有对开枪杀人的白人男子进行刑事指控,因为开枪杀人者属于“自卫杀人”,受到“不退让法”的法律保护。
2、佛州少年遭到学生霸凌
2011年1月,同样在佛州一名14岁的学生萨维德拉,在校车上遭到高年级学生的霸凌,萨维德拉逃下小车后,被穷追不舍霸凌者重击头部,萨维德拉为了自保冲着霸凌者胸腹部连捅12刀,霸凌者心脏刺穿身亡。
最终,佛州法院以“正当防卫”为由,判决萨维德拉的“未成年二级谋杀”罪不成立。
3.入室抢劫犯被枪杀
2012年,俄克拉马州一名歹徒闯入民宅,被房主枪杀。根据美国法律,房主属于正当防卫,而参与作案的歹徒被起诉一级谋杀罪。
美国法律对于“正当防卫”
究竟怎么判定?
美国法律上只坚持一条准则《就地防卫法Stand-your-ground law
》——坚守不退让:当你的合法权利停留的地方遭到紧急状况、生命威胁时,无须先行退让义务,可以当场使用武力,包括枪支、刀具,甚至直接将对方打死,来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安全。
简单说来就是:当对方持有致命武力,并很有可能马上对自己不利的时候,可(先行)使用武器。
目前已经有超过20个州使用这一准则,包括德州、佛州、亚利桑那州、宾夕法尼亚州等,在有记录的就地防卫案例中,70%的防卫者最后都获无罪。
所有昆山砍人案如果发生在美国,完全符合正当的“就地防卫”,根本不会受到刑事指控的担忧。
而枪杀私闯民宅者而不被杀害是受到“城堡法”的保护,就地防卫法其实是在“城堡法理”(Castle Doctrine) 基础上的延伸的,两者的差异在于防卫的地域范围。〝城堡法〞(Castle Law / Castle Doctrine)——面对私闯民宅者,主人可以使用武力,甚至是致命武力,来进行防卫和对抗,所造成的后果免于法律责任且不被起诉。这样的行为,不止在美国,在很多西方国家也很普遍,这项权利也从住宅扩大到了机动车或工作场所等合法占用的空间。
当然在美国坚守不退让的原则,绝不是单纯的,“不服,就来干!”的无端暴力,这也就是为什么在警察面前举枪会被击毙,当警察认为自己生命受到威胁,也可以开枪自保。
现在我们一起坐等法律对电动车男的最终判决,他虽然终结了社会哥的暴力,却可能无法终结中国自卫法的不完善。
但无论判决结果如何,他在我们心中,都是一条好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