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胜利!美最高法院今天正式宣布:同性恋婚烟全美合法
新闻报道怎么说
让我们先看看新闻是怎么说的:
美国最高法院6月26日判定,全国范围内的同性夫妇都有权结婚。这是美国同性恋权益运动的历史性胜利。这意味着,同性恋婚姻在美国所有50个州内都将合法。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安东尼·肯尼迪(Anthony Kennedy)代表法院称,同性恋群体想要结婚的希望“不应该因被谴责而孤独生活,不应该被文明中最古老的机构之一排除在外。他们要求法律严重的平等尊严。宪法应该给予他们这一权力。”
此前,美国还有13个州禁止同性恋婚姻。根据今天美国最高法院的判决,州政府必须承认同性婚姻,并且不得拒绝发放结婚证书给予同性伴侣。
美国总统奥巴马在最高法院决定后发Twitter说:
今天是我们迈向平等的一大步。同性恋夫妇现在有权结婚,就像其他人一样。 #爱的胜利
18哥怎么说
看到这个新闻,18哥心里也不平静,倒不是18哥从今以后可以有了更多的选择(汗😓),而是觉得有些人用的“爱的胜利”这个标题可以换一下。我觉得这应该是美国所有人的胜利,所有追求自由、平等的人的胜利。
首先,我不反对同性恋婚姻,并不等于我喜欢同性恋这个群体,因为我知道他们是一个与自己许多方面都不同的群体,他们的行为与我太不一样了,没法融入也喜欢不起来。这话反过来说,也就是:不能由于他们与我们不一样,就一定要反对他们的存在。
关键词“不一样”在自己不断的成长过程中一直伴随,而且越来越多。小时候天真地认为全世界的人就应该长一个样,直到发现村里有个小孩有只手是6个指头;一直难以想象其他地方的人有不同皮肤,直到现在天天与非裔混在起也习以为常;生活习惯上也是,作为南方人,早餐都是米饭的我真的在小时候听说北方人三餐只吃馒头还一直担心他们这么不吃饭会不会饿肚子。
慢慢长大,慢慢接触更多的世界,才知道不明白没经历的不一样的东西太多太多了。既然他们与自己长大理解的世界有太多的不同,是不是就应该一概排斥呢?虽然自己几十年的认知得出的结论世界就应该是这样的,但不能保证自己用过的遵循的准则就一定是正确的,别人就是错误的。
没错,有时候是遵循大多数原则,即大部分人对就是对。但我们就一定要排斥这小部分人,或者纠正他们吗?比方小时候提到的那位6指头小伙伴,刚开始的受尽其他小孩的嘲笑,一度试图用刀把多余的指头砍掉。难道这就应该是我们对付与自己“不一样”的人的态度。好吧,说了肢体这些不能改变的不一样,说说精神或者生理习惯方面的吧。记忆非常清晰的是,过去周边有很小部分同学是左撇子,但在老师及家长们的淫威下,不得不全部改成右手来写字,这就是中国过去处理这些与大流“不一样”的做法。现在大家都明白了,哦,原来左右手都可以用力的(别想歪了)。那,哪一天是不是大家也明白了,原来不一定非得异性才能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的。
历史回顾
争取同性结婚权利及同性伴侣权益的运动始于1970年代,在1993年夏威夷州最高法院在贝尔诉迈克案中判决该州同性婚姻禁令违宪后迅速成为美国政治重要议题。进入21世纪,公众支持同性婚姻的呼声明显增高,自2011年以来的全国民调均显示大多数美国人支持同性婚姻。
2004年5月17日,马塞诸塞州州最高法院判令后成为首个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州。2012年5月9日,奥巴马成为首位公开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在任美国总统。2012年11月6日,缅因州、马里兰州和华盛顿州率先通过公投决定同性婚姻合法。
2013年6月26日,美国最高法院在美国诉温莎案中推翻了禁止在联邦层面承认同性婚姻的法案。在此之后,27个州的美国联邦地区法院、6个州的州法院判定同性婚姻禁令违宪,另有一州法院判决仅针对承认在其他司法管辖区内进行的同性婚姻合法性。美国联邦上诉法院层面,第四、七、九、十巡回上诉法院认定同性婚姻禁令违宪,而第六巡回上诉法院则持相反观点。
在2014年10月6日美国最高法院拒绝受理来自印地安那州、俄克拉何马州、犹他州、弗吉尼亚州和威斯康星州的上诉案后,上述5个州内同性婚姻合法化,这一决定还迅速推动了其他数个州的同性婚姻合法化进程。由于上诉法院判决分歧,2015年1月16日,美国最高法院同意受理来自第六巡回区的4起上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