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打工人必看】老闆最不想讓員工知道的15條勞動法規
在美國歷史變遷中,法律對工人的權利義務以及保護髮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從童工限制到聯邦規定的最低工資,許多我們現在認為理所當然的法律都是經過艱苦鬥爭才獲得的。雖然一些在規範工作場所的立法廣為人知,但其他一些不那麼為人所知的法規也是非常重要的哦。
24/7 《華爾街日報》查閱了美國勞工部的勞動法目錄,並閱覽了相關新聞報道,反覆確認並整理了一些鮮為人知的法律、權利和美國僱員享有的合法保護。(清單僅供參考)
這份清單上的法律旨在保護工人免受工作場所可能會造成的事故和危害,向他們提供遇到不公平待遇時的申訴通道,並為他們提供一定的隱私保護。然而,這些法律一般只代表一套最低限度的標準,並不能保護員工免受某些可能會使人反感的所有行為或環境的傷害,畢竟法律也不可能面面俱到。因此,最重要的一點,仍然需要我們個人在選擇工作地點時要有洞察力,勞動法只能在一定程度上為我們提供保護,讓我們打工人免受不友善領導或專橫老闆的侵害。
許多勞工標準——如八小時工作制,現在看來是常見的做法,在過去都是由工會爭取的。在美國歷史上,工會罷工一直在「形成與工人權利有關的政策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然而,在美國,工會的參與度多年來一直在下降,工會的影響力也在下降。
目前,僅有10.8%的美國工人屬於工會,低於20世紀80年代初的20%。
以下是老闆最不想讓員工知道的勞動法規:
1.保護舉報人
舉報僱主違法行為的工人受到一系列舉報人保護法的保護。舉報人可以舉報各種各樣的事件,如性騷擾、違反污染法或欺詐性財務工作,只要這些投訴是真實的都可以向聯邦機構報告違規行為,且舉報人將受到法律保護,免遭僱主的報復。
舉報人有30天的時間向職業安全與健康管理局報告僱主的任何報復行為。美國著名的告密者案例包括安然公司的一名高管向首席執行官發送了一份備忘錄,詳細說明了該公司非法利用會計漏洞以及建立空殼公司;類似案例還有一名煙草公司的高管向新聞界揭露其公司在產品中加入致癌和致癮添加劑的共謀行為。
2.裁員的通知時間
在某些情況下,工人有權在工廠倒閉或大規模裁員生效前至少60天收到書面通知。如果僱主未能提前告知,僱員可能有權獲得多達60天的補發工資和福利。然而,必須指出的是,這些權利只適用於擁有至少100名全職工人的私營部門企業,罷工工人、臨時工或政府工作人員不受保護。
在1988年通過《工人調整和再培訓通知法》(WARN)之後,該法規於1989年2月生效。
3.遺傳信息隱私
擁有15名或15名以上僱員的僱主在作出僱用或就業決定的過程中使用申請人或工人的基因信息是非法的。遺傳信息可以包括有關疾病、罕見症、家族病史的信息或任何其他可能表明一個人有健康狀況的風險增加的信息。
自2009年11月以來,這類行為,包括利用基因信息騷擾或告知與晉陞、僱用、解僱、培訓、福利或工作分配有關的決定,已被以歧視為由宣布為非法。工作面前,人人平等。
4.同工同酬
對於基本職能相同的男性和女性僱員,僱主卻以不同方式履行補償是非法的。這項法律被稱為《同工同酬法》,它保證同工同酬,包括福利,即使有關僱員的頭銜不同。為了糾正薪酬和福利方面的不平等,僱主不得降低薪酬。
儘管有EPA和其他類似的立法,但在美國仍然存在著相當大的性別工資差距。根據皮尤研究中心的一份報告,2020年女性的收入是男性的84%。
5.享受探親假和病假的權利
1993年通過的《家庭和醫療假法》規定,擁有50名或50名以上工人的僱主應允許符合條件的僱員在生育或收養子女時享受不超過12周的不帶薪和有工作保障的假期。它還為僱員為其配偶、子女或父母有嚴重疾病時提供允許休假照顧的時間。工人也受到法律保護的條件,如壓力或焦慮。
為了有資格獲得FMLA的保護,工人需要為僱主工作至少12個月,並且在最近的12個月內工作了至少1250個小時。
6.僱員測謊保護法
《僱員測謊保護法》禁止大多數僱主對僱員或未來僱員使用測謊儀。違反該法案,甚至包括詢問之前測謊儀測試的結果或泄露測試中獲得的信息,僱主將面臨最高21663美元的罰款。
然而,法律確實允許在某些情況下進行測謊測試,包括聯邦調查局等聯邦機構在招聘未來僱員時,這屬於工種需要,因此不算違反法規。
7.軍事人員再就業
《軍警部門就業和再就業權利法》保障軍人有權被他們入伍時工作的公司重新僱用。這條規則適用於現役和預備役人員。在重新就業時,這些人員有權獲得他們在不參軍的情況下本應獲得的年資和補償。僱主也有義務採取行動,照顧其僱員在服務中可能遭受的任何傷害。
對違反這些法律的罰款通常是對受影響者的工資損失的補償,同時也償還他們的法律費用和訴訟費用。
8.敵對工作場所保護
美國工人受到法律保護,不受敵對工作環境的壓迫。
「非法敵意工作環境」是指員工因種族、年齡、性別、宗教或身體殘疾而成為特定目標的工作環境,這種敵意是嚴重的或普遍的。重要的是,一個充滿敵意的工作環境中發生一般性騷擾時間,如不友善經理或同事,並不一定是非法的。
如果工人在一個敵對的工作環境中工作,而這種工作環境達到了非法的門檻,那麼他們首先應該要求冒犯者停止這種行為。如果違法行為沒有停止,他們應該記錄違法行為,並上報到人力資源部。如果公司相關部門不採取進一步行動,工人應尋求律師協助。
9.協同活動
協調一致的活動是國家勞工關係委員會的術語,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僱員就他們的工作環境相互交談。
雖然僱主可能不希望他們的員工與同事討論自己的工資或福利,但他們沒有法律手段阻止他們,如果他們這樣做,公司也沒有追索權。一致行動法還允許僱員合法地為任何原因分發請願書,包括要求更好的工作時間或更可靠的工作條件。
然而,重要的是——要注意,如果工人說了一些過分冒犯性的話、涉嫌誹謗,或公開貶低其所在組織的產品或服務,他們可能會失去這些保護。
10.言論自由保護
憲法第一修正案保護美國人的言論自由權。然而,這些權利不延伸到工作場所。私人僱主有權對他們的工人可能說或寫的某些事情採取行動。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州已經通過了工人言論自由保護權。例如,在康涅狄格州,只要言論不妨礙僱員的工作表現或與僱主的關係,就應當受到保護。此外,在全國範圍內,如果工人的言論是關於員工權利的集體談判,該言論也是受保護的。
11.工作場所安全
根據1970年《職業安全和健康法》,私營部門的工人以及公共部門的一些工人有權享有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環境。通過一系列與防護裝備、教育和培訓相關的標準,工人可以免受工作場所危險——如接觸有毒化學品、有害噪音和不衛生條件。
這些法律由勞工部下屬的職業安全和健康管理局執行。僱主每次違反最高可被處以13,653美元的罰款,如果不遵守規定,則每天將被額外處以13,653美元的罰款。故意或重複違反可導致每次違反最高罰款136,532美元。
12. 殘疾工人的權利
在美國,殘疾人不能因為他們的身體缺陷在工作中受到歧視,假設他們有能力勝任該工作的話。歧視的形式包括貶損言論、拒絕僱用或晉陞、要求提供有關殘疾的不必要信息。
僱主也有義務為殘疾僱員提供合理的便利,殘疾人沒有義務在被僱用之前披露任何可能需要便利的殘疾。需要注意的是,這些保護措施不適用於員工少於15人的企業。
13.哺乳期婦女的休息時間
美國法律要求僱主為處於哺乳期的孕媽們提供足夠的休息時間來擠出母乳。此外,僱主必須為他們的工人提供一個私人空間,如母嬰室,該空間不得以洗手間或其他公共空間來代替。
《公平勞動標準法》涵蓋了對有工作的新生兒母親的這些保護。FLSA還規定聯邦最低工資為每小時7.25美元,並規定了加班費。
14.外籍工人的平等權利
H-1B工作者是外國公民,他們擁有先進的教育和專業技能,被授予在美國工作的許可。這些工人有權獲得與在其組織中履行類似職能的美國工人相同的報酬。此外,僱主不得要求這些工人支付與獲得勞工證有關的費用、申請費或僱主的律師費或代理費。
15.工傷保護
在工作中受傷的美國人有權得到一些保護。在向主管報告工傷事故後,僱主的保險公司必須支付任何合理和必要的醫療費用。受傷工人還有權獲得工人賠償、殘疾或職業康復福利。這些賠償金使受傷的工人在因受傷而無法工作時仍能保持穩定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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