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多妻?重婚?沒事,交個罰款就行。這一幕,發生在如今的美國…
話說,
近日在美國猶他州,發生一件讓人難以置信的事——
猶他州在5月12日修正了法案,正式宣布重婚去罪化。
根據《紐約時報》報道,猶他州從5月12日開始降低對重婚行為的懲罰力度。
這個修正案是由猶他州州長赫伯特在3月份簽署的,修正案規定:
在新成員自願加入一個家庭的情況下,一個已婚的人可以擁有額外的配偶,不會遭到重罪起訴。
修正案還說了,如果你沒有在該州有其他非法行為的話,那麼多娶了一個老婆,只需要交750美元的罰款以及完成一定時數的社區服務就可以了。
這樣的處罰力度,不就使「一夫多妻」變成跟違章停車一樣的行為了嗎?
可能是怕大家都誤會了,猶他州還在修正案上特意表明:
如果一段多配偶婚姻是在威脅、欺詐、暴力或虐待的情況下造成的,那仍然是一項重罪,最高刑期可達15年。
但這也好像在說,重婚沒啥,不要家暴就行。
是不是覺得很不可思議??
要知道,在過去,重婚在猶他州是三級重罪,一旦被抓就會被以刑事犯罪起訴,通常會被處以5年有期徒刑,就算日後放出來了,也是會留有案底。
但如今這一幕,讓人不禁在想,這是歷史倒退了嗎?
其實,重婚在美國其他州依然還是作為重罪處罰,為什麼偏偏猶他州卻選擇倍道而行呢?
這其實和猶他州廣泛存在的摩門教徒有很大關聯,而一夫多妻制就是摩門教的一貫傳統。
1847年,大批摩門教徒在他們的領袖楊百翰(Brigham Young)的帶領下遷移至猶他州,當時這裡還是一片荒涼未被開發的土地。
可以說摩門教徒是猶他州最早的拓荒者,而目前猶他州依然有多達80%的居民都是摩門教徒。
但現在的摩門教徒和以前是有區別的。
摩門教過去一直信奉一夫多妻制,而且他們深信這是一種能夠得到最高救贖的必要條件。
甚至這還是該宗教的教規,男性信徒必須擁有很多妻子,而女性信徒則相信結婚並且不斷生孩子才能實現她的人生意義。
當時的宗教領袖楊百翰就是這個教規的忠實踐行者,他的一生中共娶了55個妻子和生了59個孩子。
除此之外,摩門教的教條還特別多,除了要遵循摩西十誡之外,還要遵守教會的規定,
比如不抽煙、不喝酒、不吸毒、不喝咖啡和茶等有刺激作用的飲料等等,
另外還有禁止婚前性行為,提倡早婚多育,不提倡離婚等等。
但是在1890年,美國要求嚴格禁止重婚,而猶他州當時也被威脅如果不禁止重婚的話,就不能建州。
於是當時的摩門教領袖就禁止了一夫多妻制,並將那些違反新規的人驅逐出教會,
與此同時,猶他州也正式將重婚定為重罪。
但依然有很多摩門教徒選擇自立門戶,依然偷偷地將一夫多妻制延續下去。他們被稱為「摩門教原教旨主義派」。
據路透社估計,目前在全美依然有3.4萬名摩門教原教旨主義派的教徒依然過著一夫多妻的生活。
有些為了躲避猶他州政府的追查,還會逃到其他州去生活。
但猶他州依然是美國重婚現象最嚴重的州,目前在該州有數千人過著一夫多妻的家庭生活。
大家都知道,一夫多妻制是父權社會的產物,本身就是一種對女性的性別歧視以及人權的踐踏。
當地反對一夫多妻制的社會組織「健全選擇聯盟」就表示,
「在這些摩門教一夫多妻家庭里生活的女性,大多被視為丈夫的私有財產,她們被迫無薪工作,被欺壓、甚至被迫發生性行為、然後被迫過度生育。」
該組織就收留了很多從一夫多妻家庭中逃出來的女性受害者。
那為什麼偏偏重婚現象最嚴重最受爭議的猶他州卻要將重婚處罰降低呢?難道是要鼓勵重婚嗎?
然而該州的參議員卻表示,我們是在保護女性。
???
該修正案的支持者以及主要提案人,猶他州共和党參議員亨德森表示,這個修正案實際上是在保護那些被迫進入到一夫多妻婚姻,正在遭受虐待的女性,消除他們不敢主動尋求幫助的恐懼,因為他們會害怕自己因犯重婚重罪而被抓起來。
亨德森在周三接受採訪時說:「我們沒有將重婚合法化。」
「我們只是消除了那些處於一夫多妻制的女性因害怕她們會被監禁起來或者她們的孩子會被帶走而產生的恐懼心理。」
她也表示,這修正案的目的是為了改善那些一夫多妻家庭的人正在遭受的被社會邊緣化的現象。
很多一夫多妻家庭一旦被發現犯重婚罪,他們不但要在監獄裡服刑,他們的孩子也會被政府強制收走,
而當他們出獄後,也會因為有曾作為重罪犯的案底而被整個社會邊緣化,不但找不到工作,甚至連醫療保險,接受教育等都會受到影響。
亨德森補充說,「由於非常擔心被監禁,失去工作,沒有得到公正的待遇以及讓其子女被州政府暫時收留,
所以導致了沒有人會去主動舉報發生在家庭里的犯罪行為,使受害者保持沉默並且使犯罪者變得更肆無忌憚。」
從小就在一夫多妻制的社會中長大的雪莉·德雷珀,她就因為從小目睹過父親和母親被上門的警察拖走的場景而一直不敢舉報她的丈夫。
在他們社區,這些警察被稱為「人販子」,因為他們會上門把孩子接走,把他們帶離父母身邊,然後送到社區服務中心。
雪莉也是過著一夫多妻家庭生活的一員,但她的丈夫早前因犯性侵兒童而已被判入刑,她也趁機離開了這個家庭。
但她表示之前不敢舉報,是因為她害怕自己會落到和母親一樣的境地。
她的母親當時去政府部門申請駕駛執照,就因為她有案底而遭到拒絕。
雪莉說:「一位猶他州的政府員工拒絕了她的駕駛執照申請,併當著她的面說:我們不需要你在這裡 。」
「結果,我媽媽回到了科羅拉多,她最終死了,是因為她無法獲得所需的醫療服務。」
因此雪莉是支持法律是保護那些成年人自願形成的一夫多妻的家庭,讓他們不用承受被邊緣化被貶為二等公民似的後果。
然而實際上,這修正案真的是在保護那些被邊緣化的弱勢群體嗎?
曾經深受一夫多妻制所害的布倫達·尼科爾森則不這麼認為,
她表示,不是因為害怕被邊緣化而不敢站出來,而是因為往往在一夫多妻的家庭中,男權對於女性的完全掌控。
布倫達說:「他們會告訴你,不要相信任何除了教會之外的任何東西。」
「男人的權威是上帝賦予的,他們說的話也就是上帝說的話,所以無論男人說什麼都是對的。
因此我們需要更多政府的干預,而不是降低處罰,減少干預。」
一旦連法律都要為重婚而開路的話,那麼產生的影響將是我們無法估量。
表面上說是要讓受害者不再沉默,可以毫無顧慮主動舉報,但難道這真的是阻擋受害者發聲的唯一障礙嗎?
而重婚去罪化,不正是為這種原本就不平等的婚姻關係,剝削女性人權的行為而正名嗎?
Ref
www.ettoday.net/news/20200514/1714101.htm
www.nytimes.com/2020/05/13/us/utah-bigamy-law.html
www.theguardian.com/lifeandstyle/2020/mar/05/polygamy-is-about-to-be-decriminalised-in-utah-is-it-good-news-for-wom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