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冤!車上帶著「買貨」錢,亞裔$130,000遭警方直接沒收
今年4月19日,越南裔男子蔡南(Nang Thai,音譯)與華裔男子劉偉傳(Weichuan Liu,音譯)駕車行駛在奧克拉荷馬州40號州際公路。
據悉,當天凌晨2點左右,兩人準備將車停在附近一家旅館住店,卻遭到警方盤查。
根據兩人表示,他們當時車上有不少現金,價值超過13萬美元。因為兩人已經和賣家商量好,準備購買一片農田。
警察下要兩人出示駕照,問他們要去哪裡,是否有帶錢。
華裔男子不懂英文,越南裔男子雖然會但口音很重,他告訴警察,要去旅館,是的,有現金。
警察懷疑兩人涉及不法,背景調查顯示劉偉傳有前科,2017年曾在加州種大麻。
於是在盤問了幾個小時候,警方在車上找到裝有現金的行李箱,但未找到槍枝、毒品等違法物品。
蔡南告訴偵訊人員說,他們存款數年,準備買地務農,但還沒決定要種什麽。蔡南說:「他們一直說那是贓款,我要他們證明;我們根本沒有涉及不法。」
最終,警方沒收了這邊錢財。
雖然兩人後來獲釋,未被起訴任何罪名,也沒被開罰單,但警方不願歸還現金。需要對方證明清白,要拿出錢合理的來源。
地方檢察官菲爾德斯(Michael Fields)表示,警方扣押這筆錢,因為它可能被用作違法行為或非法毒品交易。
目前兩人需要尋求法律途徑索回這筆財產。警方文件並未詳述攔查車輛或查扣金錢,警方與地方檢察官辦公室也不回應。
事實上,華人或者任何人碰到這樣的事情已經不在少數。很多華人喜歡把大量的現金存放自己家中丶保險箱丶或朋友處,甚至有些人攜帶大量現金入關美國甚至穿州過省。
而當你被成為懷疑對象,又無法馬上解釋錢的來源時,警方都會沒收這筆錢。民事沒收(civil asset forfeiture)在美國一直是一個有爭議的法律程序,美國法律規定,只要涉嫌犯罪活動,逮捕人員只要證明有「可能的原因」,嫌犯資產與犯罪活動有關,執法機構就能從其那裡搶佔現金、汽車、財物和其他資產,甚至不用定罪、逮捕或指控。
–有人就曾在網上買了一輛二手車,拿著2萬現金去交錢。路上因超速被警察攔下,結果現金全部以「正常人不會帶這麼多現金」為由沒收。即便當事人反覆解釋是去買車,警察根本不聽,也不寫進警察報告。
所以律師也提醒大家,如遇到了現金被無故扣押的情況,務必立刻聯繫有經驗的律師幫忙解決,要回現金,否則不但現金可能拿不回來,甚至可能會被扣上販毒洗錢等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