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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強東接二連三卸任 原來玩的是金蟬脫殼!

就在4月2日,國內各媒體廣泛報道劉強東卸任京東的新聞。據不完全統計2019年11月至今,劉強東頻繁卸任旗下逾50家公司高管職位,這其中包括京東數科的運營主體京東數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長,京東物流全資子公司、京東雲計算全資子公司等運營主體的高管職位。

更有媒體疑問,京東在下什麼棋?

就在周一,也就是美國當地時間4月27日,京東CEO劉強東性侵案有了最新進展。

原來劉強東玩的是金蟬脫殼!

據悉,明尼蘇達州亨內平縣地方法院當日召開了京東對指控內容是否有連帶責任的聽證會,拒絕了京東申請駁回原告指控其應承擔連帶責任的動議。

據美國明尼蘇達法院判決書顯示,4月27日,法官否決了京東公司要求解除劉某堯針對京東的起訴。此前在1月28日,京東曾遞交了一個動議稱,涉嫌性侵是劉強東的個人行為,要求撇清連帶責任。

據《明尼蘇達日報》報道,1月28日,劉強東案在明尼蘇達州民事法庭開展第二次庭審,庭審持續了一個小時左右,主要爭論焦點在於:京東對劉強東涉嫌性侵行為是否有連帶責任。

劉強東案新進展:京東要求撇清連帶責任,遭法院駁回

庭審中,京東的代表律師彼得·沃爾什辯稱,這些指控是劉強東的個人行為,與公司事務無關,要求法官判決解除針對京東的起訴。但原告律師威爾·弗洛林認為,劉強東在涉嫌性侵時,運用了公司資源,屬於職務行為。同時,京東作為公司,有預見劉強東該行為可能造成對他人傷害的可能性,因此京東應該承擔責任。

劉強東案新進展:京東要求撇清連帶責任,遭法院駁回

美國知名華人劉龍珠律師告訴記者,劉某堯同時起訴了京東和劉強東兩名被告,認為企業應當對劉強東的性侵行為承擔連帶責任。給出的理由是,事發當晚的晚餐費用由京東承擔,劉強東使用的車輛也是由京東出資租借的,同時劉強東當晚暗示女方京東將提供工作機會,也涉及到公司運作行為。同時,劉龍珠律師解釋道,法官否認這一動議並不意味著京東輸了官司,這個判決是在假設原告指認全部屬實的情況下做出的,但目前此案的取證還沒有完整。

查閱判決書發現,法院做出裁決是基於以下理由:首先,法院認為,上級應對僱員的侵犯行為承擔僱主責任。在下列情形下,僱主對僱員的故意侵犯行為承擔轉承責任:(一)該侵犯行為與僱員的職責有關;(二)侵犯行為發生在與工作有關的時間、地點。

美國中文網就此事和案件的未來走向等問題,採訪了明州當地知名律師周東發,來聽一聽他的解讀。

Q:請您先詳細介紹下,4月27日法官Wahl的最新裁決是什麼?

A:法庭駁回了京東一方要求把原告的第六項指控撤銷。第六項的指控是源於第三項的指控,第三項指控是針對劉強東本人的,劉強東在公寓內對女方性侵,第六項是指京東對他這個性侵要負責,因為京東是他的老闆。第六項指控是針對京東方的,京東方面要求法庭把它撤掉,因為劉強東的所作所為和京東沒有關係。

Q:最新的裁決對於原告意味著什麼?

A:你打官司,無論是在程序,還是在什麼方面;無論是一點,還是兩點、三點,你只要贏了,都是一次勝利。但這個勝利的意義不是那麼大,因為現在目前來說,還是程序上的,這是第一。第二,對於原告女方事實方面指控的事實,法官根本沒有說,你說的是真的,還是假的。

Q:對於被告來說有什麼樣的影響?

A:對京東方來說,影響不大。京東方要找個小破綻,把對方打掉。被告告了劉強東三項,京東連帶三項指控。現在網上有說替代,但我覺得用連帶(vicarious liability)比較好。第三項指控比較好打,關了門之後,和京東有什麼關係?和他的職務沒有關係。那對以後會不會有影響?如果劉靜堯在以後贏了這個案子,那這一項就是賠款項目,還是有影響。目前從整個案件來說,影響不大。

Q:這個案件接下來的會怎麼發展?

A:下一步是確定證據開示的時間表,原告和被告雙方現在可能正在討論中,預計很快時間表會出來。這張時間表會詳細說明每個階段需要完成的事情。

各位大紐約華人朋友,您認為劉強東的金蟬脫殼能幫京東撇清關係嗎?

本文由【北美海客生活網】整理編輯,原文轉自美國中文網,若有侵權敬請聯繫我們;圖片取自網路,版權屬於原作者。轉載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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