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場針對川普訴訟開審 事關他的總統競選資格…
從周一開始,丹佛的一個法庭將舉行一場全國前所未見的審判:決定一個主要政黨潛在的總統候選人是否有資格成為總統。
今年9月,科羅拉多州的六名選民在一個名為「華盛頓公民責任與道德」監督組織的幫助下提起訴訟。他們聲稱,根據憲法第14修正案第3條,前總統川普沒有資格再次擔任總統。該條款規定,任何在宣誓支持憲法後「從事叛亂或反叛」的人都將失去資格。
原告表示,川普推翻2020年大選結果的努力——包括他在2021年1月6日的國會騷亂之前和期間採取的行動——都符合取消資格的標準。
最近幾周,負責此案的州地方法院法官華萊士(Sarah B. Wallace)多次拒絕了川普和科羅拉多州共和黨州中央委員會提出的駁回訴訟請求。
在預計為期一周的審判開始前,華萊士列出了審判中的九個議題,包括第14修正案第3條是否適用於總統;其中的「從事」和「叛亂」是什麼意思?川普的行為是否符合這些定義;修正案是否「自動執行」——換句話說,它是否可以在沒有國會確定適用對象的具體行動的情況下實施。
一些著名的憲法專家認為,該條款適用於川普。但另一些人告訴《紐約時報》,這些問題很複雜。
科羅拉多法院的議題清單還要求討論憲法第20修正案第3條,該條款規定,如果新總統和副總統在他們應就職時不具備「資格」,會發生什麼。
該條款部分規定,「國會可以通過法律規定當選總統和當選副總統均不具備資格的情況。」
川普的律師辯稱,這意味著只有國會才能強制執行總統職位的憲法資格。原告的律師在上周的一份簡報中駁斥了這一論點,稱修正案的「直白語言」指「當選總統」——只適用於已經當選的人,與各州裁決候選人資格的能力無關。
科羅拉多州的訴訟是全國各地根據第14修正案將川普從選票中剔除的幾項努力之一。明尼蘇達州的一個案件定於周四開始口頭辯論,新罕布希爾州和密歇根州也已提起訴訟。另外,加州的民主黨議員上個月要求該州總檢察長就川普的資格徵求法院意見。
無論這些案件的判決結果如何,都不是定論。幾乎可以肯定,敗訴的一方會提出上訴,而保守派占多數的最高法院很可能擁有最終決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