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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商店屢遭搶劫,員工阻攔反被解僱,因為規定不能報警?這…

本月早些時候,美國亞特蘭大的一間Lululemon遭到了搶劫——或許不能叫搶劫,應該叫光明正大地拿。

因為兩個蒙面劫匪自始至終都沒遭到什麼實質性的阻攔……

他們就這麼一股腦拿起一沓衣服,

然後就轉身出門了……

另一人也差不多,進店裡抄起一把衣服,

然後轉身便逃。

以上這幾張視頻截圖,並非是顧客錄的,而是出自該店的助理經理詹妮弗·弗格森(Jennifer Ferguson)

但自始至終,兩名店員只是口頭上重複「趕緊走」、「出去」、「不許拿」等等……

最後也沒有追上去,只是出店門幾步,錄下了兩名劫匪上車的過程。

為什麼店員明明看到了卻沒有阻攔,又為什麼劫匪敢這麼明目張胆呢?

這就要說到Lululemon的員工政策了。

他家的員工手冊上寫道:「安全是我們的第一要務,店內就算丟了再多的商品,也不值得把自己置於危險之中。」

目的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店員。

更耐人尋味的是後面一句:「

「在發生盜竊/涉嫌盜竊時,不得追趕,或與客人產生肢體接觸,這也包括了走出店外追趕客人,或進一步搜集相關盜竊案(無論疑似還是有證據)的信息。」

「否則,Lululemon將實行零容忍政策。」

很快,兩名僅口頭制止盜竊的員工就知道什麼叫「零容忍政策」了。

她們被解僱了。連遣散費都沒有。

根據珍妮佛自己的說法,「我們不應該擋(劫匪的)路,某種程度上,我們甚至應該要給他們讓路,讓他們想幹嘛幹嘛。」

「然後,在一切結束之後,你掃描一個二維碼(內部報告)。這就完了。」

「上面告訴我們不要做任何記錄,因為這可能會把人嚇走,我們也不能報警,甚至不能談論它。」

實際上,根據珍妮佛的丈夫在臉書上發的一篇義憤填膺的帖子,同一伙人已經搶了這家店五次以上,這種情況也已經持續好幾周了……

員工甚至已經摸清了這幫劫匪的套路:趁著關店前一個小時,大概黃昏時分進店,最近的貨架上有什麼就拿什麼,拿完就上車跑路。

這次珍妮佛錄下來的視頻也完美符合這個套路。

然而這麼長時間了,Lululemon卻沒有做添加任何安保措施,甚至一直沒有報警……

劫匪犯了罪卻沒有任何後果,怎麼可能不有恃無恐?

好在,他們的好運也就到底為止了。因為這次店員終於忍不下去了,她們二位拍了視頻,之後終於報了警。

警方迅速行動,四名警察到現場做了筆錄,他們也很奇怪:

「怎麼之前不給我們打電話呢?我們的工作就是保護市民免受這類犯罪活動的影響。」

第二天,這夥人故技重施,襲擊了另一個市的Lululemon,商場里的其他顧客報了警,這夥人被立即抓獲。

兩市警方通力合作,兩起盜竊案的涉案金額相加,直接達到了重罪範疇,讓他們進了監獄。

這事的部分功勞,無疑要落到兩名勇敢的員工頭上。

但情況恰恰相反,正是因為「阻攔」了強盜並報警,讓Lululemon解僱了她們…….

實際上,這已經不是第一回出現類似的事了,最近的一次就在上個月。

4月5日,加州的一家Big Lots同樣遭到洗劫,有人把15大罐洗衣粉塞進推車裡,隨後直接衝出門店。

經理莉莉·牛津 (Lily Oxford)跟另外一名員工追了出去 ,但她們的目的卻並不是追回洗衣粉,甚至都不是跟小偷對峙,僅僅是想把推車拿回來。

一方面,這是因為Big Lots同樣有和Lululemon類似的「不抵抗」政策;

另一方面,美國經常會有流浪漢偷超市的手推車來裝隨身物件,超市總得「補貨」,算是個老大難問題了。

這家Big Lots在去年聖誕節剛買的40輛新推車,到四月初就剩下五輛了,實在不能再丟了……

Big Lots這邊也給員工下了命令,任何推車都不能離開商場範圍,所以莉莉帶著員工行動了。

沒想到小偷開車來的,搶完東西還有閑心把洗衣粉搬進後備箱,莉莉慢慢追了上來,開始在幾米遠出錄製這一幕。

小偷尚存兩分羞恥心,扔下東西跑了。

車上還有另一個人,對方下車說:「女士,拿走吧,都拿走吧。」

莉莉也有點驚喜,她其實都沒準備要洗衣粉,她想,「太好了,我把所有東西都拿回來了」。

與此同時,附近還有幾位顧客在看著,他們都不約而同為莉莉鼓起掌來。

「有人,至少三位,為我鼓掌了。因為(被搶)實在太常見了,有太多顧客每天都會看到這樣的場景。他們要麼是從前門跑走,要麼從後門,一天至少四五次,至少。」

然而為這次小小勝利而歡呼的,顯然不包括Big Lots的管理層。

一周之後,兩名員工都失業了,原因與Lululemon那次類似。

莉莉在臉書發牢騷:「小偷比努力工作的美國人擁有更多權利……真傷心啊,因為做了正確的事而被炒了,悲哀。」

然而除了發牢騷外,莉莉能做的事,很少。

話說回來,這些大公司到底為什麼要制定如此迷惑的政策呢?

風險管理顧問麥克·耶萊蒂奇(Mike Jelletich)作出了可能的解釋:

「某些員工,他們知道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並且他們覺得,『嘿,這事不對』,繼而覺得自己有某種責任挺身而出,阻止壞事發生。」

「然而,站在僱主的角度看,他們並不希望有員工受傷,更別提身亡了……」

「因為一個人,無論是保安還是收銀員,一旦受傷,經濟層面上(賠償金)可能會變得非常非常高。」

說穿了,丟失商品,成本起碼可控;而人的「成本」卻不可控。

網友們都表示很不理解:

「Big Lots,你剛剛做的事就相當於揮著大旗鼓勵人們去你家偷東西,幹得漂亮!」

「瘋了。我愛Lululemon…所以說我可以隨便走進美國的一家分店,大搖大擺地拿東西出來,然後啥事都不會發生?」

「抵制這些不保護自家員工,不支持自我防衛的公司!」

「政府和這些商店希望人們去偷。呵呵,反正也只是『某些人』。」

嘴上說著要「保護員工安全」,卻轉頭斷了別人的經濟來源。

看來某些人對安全的理解,跟世人的確大有不同……

本文由【北美海客生活網】整理編輯,原文轉自英國那些事兒,若有侵權敬請聯繫我們;圖片取自網路,版權屬於原作者。轉載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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