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牌投資移民項目Jay Peak被起訴,說明了什麼?
Jay Peak項目是美國一個比較老牌的投資移民項目。最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宣布對Jay Peak項目發起訴訟,指控其採取旁氏騙局式的方式從事EB-5項目經營。並指控其挪用了2億美元的EB-5資金,其中包括挪用了5000萬美元用於項目股東Quiros的個人開銷。
消息一經傳出,業內一片嘩然。原因是Jay Peak是EB-5業內最早的區域中心EB-5項目之一,其所屬的佛蒙特區域中心是行業內極少數的由政府擁有的區域中心之一。Jay Peak系列EB-5項目也擁有著非常漂亮的過往I-526和I-829成功記錄。項目股東William Stenger 也是IIUSA(最有影響力的美國EB-5行業協會)的董事會成員。Jay Peak項目方可以說是EB-5江湖中的一大名門正派。這個事件對整個EB-5行業都影響巨大,甚至給正在計劃延期中的EB-5區域中心計劃蒙上了一層陰影。在震驚之餘,我們還應仔細思考和反思,冷靜的判斷本次事件的後果,也讓我們能從中吸取經驗教訓。我們認為Jay Peak事件的結果是有喜有憂,如果市場各方包括美國政府和國會在內都在此基礎上冷靜反思,理性決策,那麼這將會是EB-5發展史上的一個里程碑事件,由此會打開一扇全新的EB-5大門。
一、SEC老虎蒼蠅一起拍,EB-5監管不留死角。
本次事件充分反映了SEC為代表的美國政府的執法能力,也反映了美國是一個真正的法治國家。所有市場參與方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管你是行業新丁還是業界前輩,不管大家的行業地位如何,只要違法就會被追究。本次事件可以說是再一次對行業內的「違法分子」的一次懲戒和警告,能有效威懾更多有不良動機的區域中心或者項目方。由於任何行業,任何社會都不存在絕對的「乾淨」,存在問題是必然的,而要減少問題發生的概率,強力的執法和威懾就必不可少。事實上對EB-5投資人來說,SEC的行動越猛烈越好,我們歡迎SEC依法查處更多的違法行為,強力凈化市場,為EB-5投資保駕護航。
二、項目選擇需要回歸項目的商業實質。
我們看到在許多EB-5項目的推廣過程中,普遍會強調項目的政府背景,或者項目方的過往歷史。不單單是普通投資人,甚至許多資深的業內人士也會對此類項目產生偏好。Jay Peak事件告訴我們,不能簡單的迷信任何與項目商業前景無關的其他因素。EB-5投資移民首先是一種投資,只不過這種投資的回報形式比較特殊,不是金錢利潤而是「美國綠卡」。既然是投資,那麼考察項目的安全性時,第一是要按照投資的標準去考察項目的商業可行性,只有有市場前景的項目,商業風險低的項目才是好項目。這個才是決定一個EB-5項目成敗的關鍵點。
三、認為白人不會騙人的反向種族歧視可以休矣。
在EB-5執業過程中,我們經常能觀察到或聽到來自投資人或者中介的一些反向種族歧視的觀點,許多認為白人更靠譜,中國人喜歡騙人。這個一方面與自鴉片戰爭以降,國人的種族不自信有關,另外一方面也與國內欺詐事件頻發的事實有關。而實際上人與人的差別絕大多數並不來自種族,以欺詐為例,並不是華人就比白人喜歡騙人,而是與社會法律制度設計是否合理相關,一個好的制度可以提升欺詐的成本,獎賞誠實,而一個壞的制度則正好相反,最終導致劣幣驅逐良幣的惡果發生。因此選擇項目還是回到前面的老話,要看項目的商業風險和商業前景究竟如何,而不是帶著先入為主的反向種族歧視簡單的盲目追捧白人組織的項目。而且事實上,現在投資移民市場上大量的華人主持或參與的投資移民項目大多是成功的投資移民項目。其中一個原因,我們估計,是華人老闆一般不像一些美國人那樣亂花投資人的錢,在經營管理上另有獨特的優勢。
四、任何打「政府因素」招牌推廣的投資移民項目可能更有欺騙性。
我們這樣說,是因為美國各級政府是不做項目的。任何一級的美國政府機構都可以不同程度地參與投資移民項目,但是政府機構不會對項目風險承擔任何責任的,因為所有的投資移民項目都是私人性質的投資項目。我們多次在不同的場合強調,為了迎合中國人對”權力”和”政府”的迷信,許多移民中介和一些投資移民區域中心紛紛打起了政府牌,將自己的EB-5投資移民項目包裝成所謂的 “政府項目”或者或多或少與美國政府有關的項目,甚至吹噓成項目有”政府擔保”,來獲取投資人的信任。想了解我們在這個話題上的更多看法,請閱讀我們的文章「談EB-5投資移民項目中的”政府項目””政府因素”或”政府擔保”」
http://www.xielaw.com/cn/immigration-articles/eb-5-investor/eb-5-project-government-related.html。Jay Peak項目是佛蒙特區域中心下面的一個投資移民項目,而佛蒙特區域中心是行業內極少數的由政府擁有的區域中心之一。現在出事了。佛蒙特州州政府也慌了。在聯邦政府對項目操作人提起訴訟後,也立馬對那些人提出州級的訴訟。所以從現在開始,EB-5投資人應該對任何企圖打「政府因素」牌來推銷招攬EB-5投資人的項目,如果不避免,也應該著重挖掘和審查到底某級美國政府在那個投資移民項目里參與多少以及承擔什麼樣的風險責任,而且最好索要有政府機構代表簽字的正式英文文件看看 (不要看中文材料介紹,也不要輕信推廣人口頭上怎麼講的)。下面是Jay Peak項目當年的一份宣傳材料。請注意該項目是如何強調它和政府機構的關係的。
五、有必要對EB-5投資移民項目的操辦人或管理人進行甄別限制。
凡投資,都會有風險。沒有風險,不成其為投資。但是EB-5投資移民項目具有比一般性投資項目更多的風險。我們曾經提出觀點,認為投資移民項目除有法律風險(能不能被移民局批准),商業風險(會不會持久盈利等),還有一個重要的風險,即項目操辦者的道德風險。也就是說,EB-5投資項目操辦者的道德人品不咋樣,項目成功的可能性也不大。如果這些人沒有真正為投資人將來在美國的生活工作前途的心愿,僅看到大筆投資款在自己操縱之中如何中飽私囊,投資項目多半出問題的。Jay Peak股東Quiros挪用了5000萬美元用於個人目的,拋開刑事違法講,就是一種嚴重的道德問題。雖然我們還不清楚這個傢伙有沒有前科,但是我們建議美國政府今後對什麼樣人可以開辦投資移民區域中心或組建投資移民項目規定嚴格的條件,例如,從前破產過,犯過罪,欠債不還信譽差的人,不能成為投資移民區域中心或投資移民項目的股東或實際操作人等。
六、B-5需要有更具廣泛代表性和行業責任感的行業自律協會。
IIUSA一直以來是EB-5行業最有影響力的行業協會,一度有成為行業代表的趨勢。但是去年年末IIUSA在EB-5改革中偏離了中立的立場,成為了「鄉村派」EB-5項目方的急先鋒,從而逐漸喪失了其廣泛代表性。最後的立法改革不了了之也反映了IIUSA並非是因為國會發起改革而主動為了全行業去與國會妥協,而是主動推動帶有偏向性的改革,最後以失敗告終。而作為IIUSA董事會成員的Stenger的Jay Peak項目出事,對於IIUSA是一次沉重的打擊,其所力推的「鄉村派」EB-5項目自身就問題重重,再來指責「都市派」項目可能存在的問題顯得再無說服力。可以預見Jay Peak事件後,IIUSA作為可以廣泛代表EB-5行業的協會已經缺乏信譽和說服力。EB-5行業亟需一個新的,能廣泛代表所有類型投資移民項目的,具有行業責任感的自律協會,能夠站在全行業的利益為行業的健康發展發聲,出力。甚至最好的是,將來的這個自律協會有能力和資格將那個濫竽充數違法亂紀的區域中心和投資項目以及其操作者趕出投資移民行業。
七、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
鑒於Jay Peak項目的背後政治支持者是作為「鄉村派」的資深參議院Patrick Leahy,雖然其在去年末的EB-5改革中與參議院Grassley站在一起,成了「鄉村派」利益的主要推手。但是不可否認,他一直以來也是區域中心EB-5項目的最有力推動者之一。Jay Peak事件無疑對參議員Leahy也是一次重大打擊,為了撇清關係和自保,不排除其從EB-5支持者到成為要關停區域中心的提議者的180%大轉變。這也是許多人對區域中心項目的前景產生了一定程度悲觀情緒的原因。但是撥開一切迷霧,我們很容易就可以判斷去年末在國會的EB-5改革鬥爭,無非是「鄉村派」和「都市派」的利益之爭,而且是「鄉村派」主動發起的。但是在「鄉村派」集中火力,大造輿論,有備而來的情況下,其單方面改變遊戲規則的圖謀也被挫敗了。在這樣都無法成功的情況下,我們很難想像「鄉村派」採取極端的掀翻牌桌式的關停區域中心的意圖會得以實現。更何況「鄉村派」本身也不會是鐵板一塊。關停區域中心是典型的因噎廢食之舉,在EB-5利益越來越大的今天,很難相信一個理性的決定會是要關停區域中心項目。某些個別參議員的情緒釋放式的,或者是談判伎倆式的表態註定無法成為現實。比較實際的是,由於多個欺詐案例的出現,對EB-5的改革會成為各方的共識,因此今年末或者明年初,通過一個EB-5改革法案以進一步凈化市場,保護投資人利益將會是大概率事件。
一方面,SEC會持續不斷加大對EB-5欺詐案件的審查,另一方面新的法規也會在不久的將來出台。我們有理由相信,大浪淘沙始見金。不論發展的道路如何曲折,EB-5的前景終將是光明的。我們歡迎美國政府對EB-5投資項目加大監管力度,及時消除EB-5投資移民行業中的不良分子或毒瘤。也建議廣大EB-5投資人參與EB-5投資項目以及參與人的監管活動,主動曝光EB-5投資移民行業中的不良分子或違規行為,讓不能見光的人或事見光。只有如此,美國EB-5投資移民行業才有可能得以長期健康發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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