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16年 美聯邦政府宣布恢復執行死刑
美國司法部25日發表聲明稱,聯邦政府在時隔16年後恢復死刑。司法部長巴爾已指示聯邦監獄管理局對5名罪犯執行死刑。
巴爾在聲明中說,關於恢復死刑的法案已獲國會參眾兩院通過,並由總統簽署生效。「司法部尋求對罪行最為嚴重的罪犯施以死刑」。
司法部稱,上述5名罪犯被判犯有謀殺、虐待和強姦罪,他們危害社會中最脆弱的群體——兒童和老人。巴爾說,維護法治是司法部的職責所在,為了受害者及其家屬,司法部有責任繼續執行這些判決。
美國媒體報道稱,1988年以來,美國聯邦政府只執行過3次死刑。聯邦政府上一次執行死刑是在2003年,當年一名罪犯因強姦和謀殺一名19歲女士兵而被處死。
在美國,各州對待死刑的政策和態度也有所差異。科羅拉多、賓夕法尼亞和加利福尼亞等州已暫停死刑,而在得克薩斯和阿拉巴馬等州則依然適用死刑。
不僅如此,美國最高法院歷史上也在死刑問題上有過爭議。美國《國會山報》稱,1972年,大法官們以5票贊成、4票反對的結果暫停了死刑,但1976年又予以恢復,並在次年進一步縮小了死刑的量刑範圍。
美司法部稱,聯邦層面將採用注射死刑的方式處決上述罪犯。這項政策與喬治亞州、密蘇里州和得克薩斯州的做法非常相似。
非營利機構華盛頓特區死刑信息中心稱,目前美國聯邦政府的死囚名單上有62名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