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重啟奧巴馬時代規定 大公司要按性別和種族報告員工薪酬
奧巴馬時代一名法官重新啟用了奧巴馬時代的一項規定,要求大公司按性別和種族劃分報告員工的薪酬數據,商業團體稱這將是一項沉重的負擔,不會像預期的那樣解決薪酬歧視問題。
據路透社報道,周一晚些時候,華盛頓特區的地區法官譚雅·丘特坎(Tanya Chutkan)表示,白宮管理與預算辦公室(OMB)未能解釋該規定在2017年被阻止生效時的錯誤之處,並下令該機構將這些要求恢復原貌。
國家婦女法律中心(NWLC)於2017年提起訴訟,要求恢復這一規定。該中心表示,州議會的決定影響了6萬多家公司,這些公司總共僱傭了6300萬名員工。
大公司要求按性別和種族劃分報告員工薪酬數據。(圖片來源:路透)
幾十年來,美國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Equal Employment Opportunity Commission)一直要求僱員人數在100人以上的公司每年按性別和種族報告員工的職稱。該機構在2016年將這一要求擴大到包括薪資數據,稱這些信息對於識別和消除由歧視造成的薪資差距是必要的。
在機構規定生效前進行審查的OMB當時批准了該規定,但在特朗普(Donald Trump)當選總統一年後予以否決。
美國最大的商業遊說團體美國商會(U.S. Chamber of Commerce)和其他貿易組織表示,這項規定將給企業帶來高昂的成本,沒有更多背景的薪酬數據毫無意義。
聯邦法律允許OMB以「正當理由」阻止其先前批准的一項監管。在訴訟中,NWLC表示,在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花了6年時間制定薪酬數據規則之後,特朗普政府沒有拿出任何理由阻止該規則。
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在採納這一規定時表示,僱主每年需要多花幾個小時來收集數據,總成本約為5000萬美元。美國商會(Chamber of Commerce)在2017年表示,成本將接近4億美元,OMB也認為奧巴馬政府的估計過低。
丘特坎表示,OMB沒有根據聯邦法律採取適當措施來阻止報告規則,其決定是「武斷和反覆無常的」。
【僑報記者文章3月5日洛杉磯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