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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褻5歲女孩,72歲華男逃亡台灣5年被抓回聖地亞哥,面臨100年監禁

當地時間周四(12月15日),涉嫌在聖地亞哥大學(University of San Diego)校園的一座教堂內猥褻了5歲女孩的72歲華人男子對三項猥褻兒童重罪表示不認罪。

切斯特·楊(Chester Yang),法庭文件中的另外兩個名字是「Pian He Yang」和「Tian He Yang」,今年早些時候在新加坡被捕,並在最近被引渡回到聖地亞哥,於周二入獄。他的保釋金最開始被要求超過 500 萬美元,在被提審後,法官下令不得保釋。

由於潛在的身份問題,法官命令對楊某出庭畫面進行遮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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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指控,楊某在 2017 年 4 月的一個婚禮綵排期間,在教堂的閣樓上對當時 5 歲女孩觸摸了她的性器官並實施了猥褻行為。

當時受害女孩和她的妹妹被母親帶到教堂進行婚禮綵排。受害人的母親在這裡遇到了楊某的女兒,並通過她認識了楊某。楊某女兒後來作證時說,她當時在綵排現場,她的父親在綵排期間在教堂所在的大學校園裡散步。

受害女孩說,在她母親下樓進行音樂排練後,該男子讓她走到「一個沒人能看到的角落」,進行了犯罪。在所指控的罪行發生一個月後,她向父親吐露了細節。

楊某承認與受害女孩有過接觸,但否認是性行為。他說女孩曾接近過他,他抓住她的腋窩將她舉起來,這暴露了她的肚臍,於是他在她的肚子上吹氣逗她笑。

他認為女孩的證據可能受到她父母和/或檢察官的影響或操縱。

聖地亞哥縣地方檢察官辦公室表示,在警方就 2017 年的案件聯繫楊某的家人後一天,楊某逃到了中國台灣。

美國對楊某進行了通緝。在一份新聞稿中,檢察官辦公室表示台灣方面拒絕將楊某引渡到聖地亞哥,但在美國法警局的協助下,台灣方面同意在楊某離開當地時通知美國。

楊某這一逃就是5年多。

檢察官辦公室稱,今年 5 月,美國當局獲得國際刑警組織發來的信息,稱楊某飛往新加坡。在新加坡警方成功申請逮捕令後,5月31日,楊某在新加坡被捕。

7月,美國通過正常外交渠道要求移交楊某。美國向新加坡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將楊某關進監獄,以等待美國的引渡令。這是美國首次向新加坡提出的被通緝兒童性犯罪逃犯的引渡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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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10 月 3 日的一項決定中,新加坡地區法官羅慧敏(Loh Hui-Min)下令將楊某關在監獄中。法官表示,楊某「極力抵制」引渡。沒有律師代表的楊某辯稱,他的扣押是非法的。

法官表示,法院的職責是簡單地查明是否有可信的證據對他提出了確鑿的指控。證據包括一名美國警察的宣誓書,包括與受害者及其妹妹的視頻和採訪記錄,後者當時在指控的犯罪現場。

在聽取證據後,羅法官認為目前證據足夠。她向楊某強調,他仍然可以在美國審判中自由地進行辯護,「這將是檢驗證人可信度和評估對他不利的證據質量的適當場所」。楊某被送回聖地亞哥後,於 12 月 13 日入獄。檢察官對楊某提出了三項猥褻兒童重罪,如果罪名成立,他將面臨100年監禁。

同時檢察官稱,楊某根本就不應該和孩子在一起。早在 2001 年,他就因在聖地亞哥縣猥褻另一個兒童而被定罪。他是一名登記在冊的性犯罪者。

「讓這個案件成為對任何虐待我們孩子的人的警告,」聖地亞哥縣地方檢察官薩默·斯蒂芬(Summer Stephan)在一份聲明中說。「無論被告是否逃離我們的管轄範圍,我們都不會停止追求正義。我感謝國際和當地團隊聚集在一起將這個掠奪者繩之以法,包括美國法警局、國際刑警組織、聖地亞哥警察局的兒童虐待部門和我們自己的地方檢察官調查員。楊某將對他的罪行負責。」

本文由【北美海客生活網】整理編輯,原文轉自聖地呀GO,若有侵權敬請聯繫我們;圖片取自網路,版權屬於原作者。轉載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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