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命,美國老翁因少交8美元的稅,房子直接被沒收
美國人一生是逃不脫的兩件事: 一個是死亡,另一個是納稅。
對於這位已經83歲的美國老大爺來說,後者比前者還要命,簡直被逼瘋了。
住在密歇根州的退休老人拉斐利今年已經83歲。
與國稅局打了一輩子交道的他,如今更是心力交瘁,原因是因為他2011年的一筆欠稅稅款引起的。
根據過數據的記錄,老人在南菲爾德(Southfield)有一處出租房產。
由於2011年稅款利息計算有誤,該房產欠下8.41美元財產稅。
你看的沒錯,這筆欠稅只有8.41美元,按照現在的物價梗來說,也就是3磅排骨的價格吧。
美國國稅局追債往往數年以後,老人後來得知自己欠稅,加上罰金和利息這筆欠稅就長到了285美元。
然而沒想到的是,老人因為這筆欠稅沒補上,被政府查處了房產。
更令人想不到的是,政府還把這個房子賣了。
奧克蘭縣(Oakland County)在2014年沒收了這棟房子,並以2.45萬美元的價格出售。儘管出售金額遠遠超過了欠稅金額,他們仍將所有錢款都納為己有。
這可真說的上是一場饅頭引發的血案。
區區8美元丟了一幢房子。
老人不服氣,於是找到了律師,這官司一打就是5年。
拉斐利的律師克斯汀·馬丁認為根據美國和密歇根州憲法中的徵用條款,這種行為是非法的。
「這是不公平的,也是違憲的。政府可以將房產拿去出售,但它只能保留它應得的部分。」
克斯汀還稱這種行為就是對老人赤裸裸的「偷竊」。
然而這也不是個案。
另一名原告安德烈·奧哈內森(Andre Ohanessian)欠下了約6000美元。
奧克蘭縣以8.2萬美元的價格出售了他的2.7英畝土地,並保留了這筆意外之財。
密歇根州的其他縣也有類似的情況發生。
代表奧克蘭縣進行辯論的約翰·伯奇(John Bursch)向最高法院表示,業主有兩年多的時間來避免因未繳納稅款而喪失抵押品贖回權。
他還補充說,在喪失抵押品贖回權後,財產權和其他任何索賠權都將會被視為放棄。
目前,奧克蘭縣財政部長安迪·梅斯納的發言人拒絕置評。
看了這樣的新聞,真讓人吃驚。雖然大家都知道美國的稅法非常複雜,但是如果因為沒來及補稅就隨意賣房,這也太離譜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