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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斯克與推特背後,堪稱法律界最強陣容對決

在推特和馬斯克的終止收購交易法律戰中,雙方都從實力雄厚的律師事務所挑選了精銳的律師團隊。

本周早些時候,推特公司(Twitter Inc)在特拉華州衡平法院(Delaware Court of Chancery)起訴了埃隆‧馬斯克(Elon Musk)。現在,雙方均聘請了經驗豐富的律師團隊,這些律師團隊都有完成數十億美元的交易,以及在解決因收購失敗而發生的衝突方面擁有豐富的經驗。

周五(7月15日),特拉華州衡平法院定於7月19日上午11點舉行面對面會議,討論推特加快審理此案的動議。

推特律師團隊

推特聘請了總部位於紐約的沃奇爾‧立普頓律師事務所(Wachtell, Lipton, Rosen & Katz),並由該所的知名訴訟律師威廉‧薩維特(William Savitt)領導的法律團隊處理對馬斯克的訴訟案。

薩維特在這家律師事務所工作了20多年,專註於併購、代理權爭奪和公司治理糾紛方面的訴訟。他的客戶名單包括財富美國500強中排名第29位的偉彭醫療(Anthem, Inc.)、蘇富比和科爾伯格-克拉維斯-羅伯茨(KKR & Co)等。

薩維特是沃奇爾‧立普頓律師事務所的訴訟部門的聯合主管之一,他曾代表火神材料公司(Vulcan Materials Company)成功阻止了2012年的惡意收購企圖,並在2014年為蘇富比免受激進投資攻擊的案件中辯護。

薩維特此前還曾代表馬斯克和特斯拉公司參與今年早些時候裁定的訴訟。法官裁定,馬斯克在以21億美元收購全美最大的太陽能發電公司SolarCity的交易中沒有非法行為。

薩維特於1997年畢業於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曾是已故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露絲‧巴德‧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urg)的法律助理。

馬斯克的律師團隊

與此同時,馬斯克擁有一支來自世達律師事務所(Skadden, Arps, Slate Meagher & Flom LLP)的團隊,由全美知名併購律師邁克‧林格勒(Mike Ringler)領導。

自2019年加入世達律師事務所以來,林格勒領導了多項交易案件,包括代表Livongo健保公司,以185億美元出售給了Teladoc健保的案件,以及代表個人金融公司Credit Karma,以81億美元出售給財務軟體公司Intuit Inc的案件。

在2019年加入世達之前,林格勒在威爾遜‧桑西尼‧古奇‧羅沙迪律師事務所(Wilson Sonsini Goodrich & Rosati)工作了二十多年,在那裡他代表AppDynamics公司,以37億美元的價格出售給Cisco;並曾代表惠普公司(Hewlett-Packard Co)在2001年以250億美元收購了康柏計算機公司(Compaq Computer Corp)。

威爾遜‧桑西尼也有律師代表推特與沃奇爾一起,對陣馬斯克。

林格勒於1995年畢業於喬治城大學(Georgetown University)法學院,此後不久就加入了威爾遜‧桑西尼律師事務所。

昆鷹律師事務所(Quinn Emanuel Urquhart & Sullivan LLP)也在幫馬斯克打這場法律戰,由紐約訴訟律師亞歷克斯‧斯皮羅(Alex Spiro)帶隊。斯皮羅此前在2019年的一起誹謗案中代表過馬斯克,以及目前正在進行的針對特斯拉董事會和馬斯克的激進投資訴訟案。

斯皮羅2013年前擔任曼哈頓檢察官,之後在布拉夫曼律師事務所(Brafman & Associates P.C.)任職,並於2017年加入昆鷹。在其職業生涯中,斯皮羅接待了多個知名客戶,包括著名的說唱歌手和職業籃球運動員。他在昆鷹的執業領域包括白領訴訟、監管問題和財務事宜。斯皮羅是2008年哈佛法學院的畢業生。

三家律師事務所

根據行業貿易出版物《美國律師》(American Lawyer)發布的年度報告,這三家律師事務所——世達、昆鷹和沃奇爾——經常處理涉及高風險的商業訴訟,並且是美國幾大最賺錢的律師事務所。

世達和昆鷹在世界各地擁有大量員工和辦事處,並為所有類型的實體處理廣泛的法律業務。

沃奇爾規模較小,只在紐約有一處辦公室,主要專註於公司間交易和訴訟工作。

在過去的半個世紀里,世達和沃奇爾的律師在爭奪公司控制權的鬥爭中發揮了關鍵作用。

約瑟夫‧弗洛姆(Joseph Flom)是世達(Skadden)的長期合伙人,於2011年去世,他是代理權爭奪戰的先驅和專家,在此類爭奪戰中,股東試圖利用他們的投票權來迫使公司進行變革。弗洛姆還通過他為數十家公司和個人在高風險收購戰中的工作使敵意收購合法化而知名。

沃奇爾的創始合伙人馬丁‧利普頓(Martin Lipton)則發明了毒丸收購防禦計劃。毒丸計劃,也稱為股東權利計劃,是一種法律手段。實施毒丸計劃的公司,由公司董事會事先通過一項股權攤薄條款,一旦敵意方收購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通常是10%至20%的股份),即觸發該條款生效,使公司原有股東可以較低的價格獲得公司大量股份,從而抬高收購方的成本。

在與馬斯克達成交易之前,推特即採取了毒丸計劃,以防止他大幅增持股份。

本文由【北美海客生活網】整理編輯,原文轉自華人生活網,若有侵權敬請聯繫我們;圖片取自網路,版權屬於原作者。轉載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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