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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監15天 罰款3400元, 就因為美國女子海邊撿了…….

近日,美國女子黛安娜在沙灘遊玩時撿了一些活海螺,

卻因此遭到警方逮捕,

並被判處15天監禁和500美元(約合人民幣3400元)罰款。

據英國廣播公司19日報道,

30歲的黛安娜住在美國得州達拉斯市,

事發時正在佛羅里達州基韋斯特度假。

她在沙灘上和一群小孩子一起抓海螺,

圖片來自網路

佛羅里達州魚類和野生動物保護委員會(FWC)接到舉報後到現場逮捕了她。

被捕時黛安娜手中有三個塑料袋裝有海螺,其中包括40個活海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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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WC官員準備將活海螺放生(圖:BBC援引FWC)

FWC官員稱,抓捕這一類的軟體動物都是違法的,

但是撿拾空殼是可以的。

黛安娜在法庭上稱自己不知道這是違法的,

她只是想把這些貝殼處理乾淨後作為禮物送給朋友。

同時她也表達了自己的愧疚並認罪。

黛安娜將從8月10日開始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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黛安娜抓捕的活海螺(圖:BBC援引FWC)

報道稱,海螺在佛羅里達州文化里舉足輕重,

基韋斯特當地人甚至會自稱為「海螺」,

一所當地高中足球隊的名字也叫「戰鬥海螺隊」。

本文由【北美海客生活網】整理編輯,原文轉自網路整理編輯,若有侵權敬請聯繫我們;圖片取自網路,版權屬於原作者。轉載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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